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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老戏骨梁朝伟、曾志伟在电视剧中多次说过,香港影片《无间道Ⅱ》中更是以浓墨重彩诠释过。作为一句热门网络用语,或可一问:“要还”什么?问号后面露出一张“网红脸”,是郭美荚!
这个一露“网红脸”即给青少年的消费与价值观带来恶劣影响的“炫富一姐”,于2014年7月9日在北京被捕,一年后囚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过去,被转回原籍湖南服刑的郭美关于日前出狱。
“还”了“天债(人在做,天在看;三尺之上有神明嘛)”的郭美美,面对的是什么?
郭美美本属平凡,行为却又不凡:家境普通,不是平常百姓一枚么?又因其奢侈无度、高调炫富的举动,击中社会“普通”之软肋,而成为不平常的“网红脸”,因“红”得暴“红”得早,而被称为“第一网红”,甚至是开发了网红时代的“鼻祖”?
开赌局,性交易,“黑”红会……剥落这些“第一”的画皮,郭美美露出的是这样一道道“伤疤”。然而。从她锒铛入狱直至获释,竞还有人为“郭氏伤疤”点赞:你看人家多能耐!本应如老鼠过街之“呕(吐对)象”,仍被一些人当作偶像!
“能耐”是一句俗语,有遇問题可迎刃而解的本领叫“能”。吃得起亏、经得起误解的叫“耐”。
郭美美啥能耐?有人艳羡不已:人家20郎当岁,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N个爱马仕包包。乘头等舱飞来飞去,还不是大能耐?
有人反证其能量:一个“红会”,一个“干爹”,一个90后小女子竞毁了两个“大咖”词汇!
有人拿媒体打镲:她可是各地版面、频道的“小苹果”。怎么报道都不嫌多!离她出狱还有半年,她的名字不是又在报摊上“飞”了?……
笔者就纳闷了:即使不说郭美美涉及的5年罪名,便是其所掀起的鸟烟瘴气,任何一个单拎出来都是尖锐的社会问题。怎么在她“还”了“天债”、满了刑期之后,还未摘掉“能耐环”“背景圈”,俨然要“东山再起”。再成风流人物?
呜呼!郭美美者何美之有耶?长叹而发声者乃我国文化的“第一标准书”(唯一的极具权威的大型综合性词典)《辞海》君是也:她一举颠覆了我对“干爹”辞条解释——本为义父的俗称,竞以低级以下作污秽之,罢了,简直丑不可闻,丑死了!
世间万事万物,皆怕异化、变形。郭美美异化为“郭丑丑”,固非自愿。也有原因种种。
谁让“丑闻成为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
也许,国人真正进入了一个“网红时代”,郭美美便是网络炒作产生的“红人”“奇葩”,对于网络媒体而言,郭美美成了一个热门消费符号,为了海量点击率,可谓祭出十八般兵器!借炫富浪得虚名,她更进一步咸了“假丑恶”多种社会病象的“代言人”,成了风气“恶化”的一个标本。不是么?从网络世界到现实生活,以下流为风流,以糜烂为丰富,直至以丑为美,追腥逐臭,甚至嗜痂成癖!不少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在郭美美这一类“网红传奇”中“无意识”地强化了被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树立起自己一夜走红、一夜暴富的“榜样”。
越丑越“香”,越炫丑越“红”。越丑越有人(机构)追捧!这种社会病态,造就了郭美美们这样“小丑当家”。而一个追富、炫富的社会,就这样从“炫丑”走向“审丑”。
左史(春秋时设史官名)或当问:确乎,这是娱乐至死的年代,也是一个“网红”得意、英雄落寞的年代么?
6月9日,同为“网红”的两位明星宣布分手,微博迅即上热搜,短短4分钟,就有近2万人转发,5000多人评论。而同时官宣:“袁隆平种‘海水稻’,向我国十几亿亩盐碱地进军!”一个关乎13亿人粮食安全的重大事件,竞少人问津!
会不会“细思极恐”?——以郭美美为“第一”的“网红”们还这样“红”,值得人们考量的,还有许许多多吧。
这个一露“网红脸”即给青少年的消费与价值观带来恶劣影响的“炫富一姐”,于2014年7月9日在北京被捕,一年后囚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过去,被转回原籍湖南服刑的郭美关于日前出狱。
“还”了“天债(人在做,天在看;三尺之上有神明嘛)”的郭美美,面对的是什么?
郭美美本属平凡,行为却又不凡:家境普通,不是平常百姓一枚么?又因其奢侈无度、高调炫富的举动,击中社会“普通”之软肋,而成为不平常的“网红脸”,因“红”得暴“红”得早,而被称为“第一网红”,甚至是开发了网红时代的“鼻祖”?
开赌局,性交易,“黑”红会……剥落这些“第一”的画皮,郭美美露出的是这样一道道“伤疤”。然而。从她锒铛入狱直至获释,竞还有人为“郭氏伤疤”点赞:你看人家多能耐!本应如老鼠过街之“呕(吐对)象”,仍被一些人当作偶像!
“能耐”是一句俗语,有遇問题可迎刃而解的本领叫“能”。吃得起亏、经得起误解的叫“耐”。
郭美美啥能耐?有人艳羡不已:人家20郎当岁,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N个爱马仕包包。乘头等舱飞来飞去,还不是大能耐?
有人反证其能量:一个“红会”,一个“干爹”,一个90后小女子竞毁了两个“大咖”词汇!
有人拿媒体打镲:她可是各地版面、频道的“小苹果”。怎么报道都不嫌多!离她出狱还有半年,她的名字不是又在报摊上“飞”了?……
笔者就纳闷了:即使不说郭美美涉及的5年罪名,便是其所掀起的鸟烟瘴气,任何一个单拎出来都是尖锐的社会问题。怎么在她“还”了“天债”、满了刑期之后,还未摘掉“能耐环”“背景圈”,俨然要“东山再起”。再成风流人物?
呜呼!郭美美者何美之有耶?长叹而发声者乃我国文化的“第一标准书”(唯一的极具权威的大型综合性词典)《辞海》君是也:她一举颠覆了我对“干爹”辞条解释——本为义父的俗称,竞以低级以下作污秽之,罢了,简直丑不可闻,丑死了!
世间万事万物,皆怕异化、变形。郭美美异化为“郭丑丑”,固非自愿。也有原因种种。
谁让“丑闻成为丑闻制造者的通行证”?
也许,国人真正进入了一个“网红时代”,郭美美便是网络炒作产生的“红人”“奇葩”,对于网络媒体而言,郭美美成了一个热门消费符号,为了海量点击率,可谓祭出十八般兵器!借炫富浪得虚名,她更进一步咸了“假丑恶”多种社会病象的“代言人”,成了风气“恶化”的一个标本。不是么?从网络世界到现实生活,以下流为风流,以糜烂为丰富,直至以丑为美,追腥逐臭,甚至嗜痂成癖!不少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在郭美美这一类“网红传奇”中“无意识”地强化了被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树立起自己一夜走红、一夜暴富的“榜样”。
越丑越“香”,越炫丑越“红”。越丑越有人(机构)追捧!这种社会病态,造就了郭美美们这样“小丑当家”。而一个追富、炫富的社会,就这样从“炫丑”走向“审丑”。
左史(春秋时设史官名)或当问:确乎,这是娱乐至死的年代,也是一个“网红”得意、英雄落寞的年代么?
6月9日,同为“网红”的两位明星宣布分手,微博迅即上热搜,短短4分钟,就有近2万人转发,5000多人评论。而同时官宣:“袁隆平种‘海水稻’,向我国十几亿亩盐碱地进军!”一个关乎13亿人粮食安全的重大事件,竞少人问津!
会不会“细思极恐”?——以郭美美为“第一”的“网红”们还这样“红”,值得人们考量的,还有许许多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