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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明确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这是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实施人才强国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具有划时代的深远意义。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山西省作为相对落后的中部省份之一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有其特有的多元性、复杂性。如何立足山西实际,将是近年来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研究与实践的一个基本命题。下文将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基本概念
1.人力资源。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
2.市场。所谓市场,从一般意义上讲,就是指商品交易关系的总和。市场起源于古时人类对于固定时段或地点进行交易的场所的称呼, 指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
3.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是一個体系,它既不单指场所,也不单指机构,而是指人力资源以资源形态、在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下进行配置,接受市场调节,从而让人力资源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得以匹配并发挥作用的活动总和。
二、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历程及现状
多年以来,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及就业相关服务工作一直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教育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驾齐驱”。特别是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这“两个市场”,为促进山西省就业和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发挥了各自无可替代的作用,为山西省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持续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形成自己鲜明的特点。
(二)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
1.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存在体制性分割。“三个市场”除分别由不同政府部门主管,各行一套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彼此“各为其主”以外,也存在着其他体制上的分割,形成了一定的部门壁垒,客观上助长了保护意识,限制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影响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差距。一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公共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短缺,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实现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服务方式粗放。当下的服务,多集中于一般性的人才招聘、职业介绍服务,而高层次高质量的服务不仅功能不足、水准也欠缺。三是服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仍未达到预期的要求,没有建立起专业的服务人员队伍。
3.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不足。一是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市场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市场监管队伍远未健全。
(三)统一规范灵活人力资源市场的特点
1.市场监管体制统一。形成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的管理体制、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统一的政策制度。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户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步打破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与政策制度的统一。
2.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服务机构规范服务的运行格局。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为实现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各类求职者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3.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形成服务产品丰富、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构健全、服务队伍专业的完善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撑与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运行效率与服务能力,为各类人力资源和劳动者提供均等、优质的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援助。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产业体系。鼓励市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更广泛地参与到促进就业和推进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形成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
5.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所属机构的体制改革,实现公共服务与市场经营性服务的分离,使政府职能从办市场转变为创造市场发展良好环境和建立市场运行公平秩序。
三、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灵活人力资源市场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统一规范灵活的要求,创新理念,转变方式,实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基本目标
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就是要建立以“政府监管到位、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开放多元、城乡服务均衡”为目标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政府监管到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2.行业自律规范。健全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贯彻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进诚信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3.市场开放多元。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包括民间资金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投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满足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三)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
1.调整机构职能,实行管办分离。在职能上将审批监管、公共服务提供和市场经营划分开来,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窗口和载体,分工协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公共(公益性)服务。在统一规范灵活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参与市场竞争,接受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满足社会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同时,进一步鼓励外资、民营等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整合相关业务,贯通相关法规和政策。一是整合社会人才档案管理、社会人才社保办理、各类招聘及派遣业务等,分别由对应的机构统一办理和执行。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三是贯通就业、培训等保障性服务的政策,对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和免费推荐大学生就业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给予同等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
3.整合基础性信息平台,统一业务规范。业务上实行条状管理,从上到下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4.注重科学规划,实现合理布局。在各区县设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基础市场服务网络基础上,对市场的总量、结构、布点及规模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地区产业集中发展的状况、趋势及市场本身的需求,适当设立专业性要素市场。
5.健全政府购买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解决就业、人才引进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实行政府统一购买,政府所属企业化市场、民营机构、合资机构甚至外地机构,均可根据自己的资质条件和服务水平公平参与竞争,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等,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作者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基本概念
1.人力资源。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
2.市场。所谓市场,从一般意义上讲,就是指商品交易关系的总和。市场起源于古时人类对于固定时段或地点进行交易的场所的称呼, 指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
3.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是一個体系,它既不单指场所,也不单指机构,而是指人力资源以资源形态、在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下进行配置,接受市场调节,从而让人力资源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得以匹配并发挥作用的活动总和。
二、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历程及现状
多年以来,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及就业相关服务工作一直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教育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驾齐驱”。特别是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这“两个市场”,为促进山西省就业和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发挥了各自无可替代的作用,为山西省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持续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形成自己鲜明的特点。
(二)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
1.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存在体制性分割。“三个市场”除分别由不同政府部门主管,各行一套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彼此“各为其主”以外,也存在着其他体制上的分割,形成了一定的部门壁垒,客观上助长了保护意识,限制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影响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差距。一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公共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短缺,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实现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服务方式粗放。当下的服务,多集中于一般性的人才招聘、职业介绍服务,而高层次高质量的服务不仅功能不足、水准也欠缺。三是服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仍未达到预期的要求,没有建立起专业的服务人员队伍。
3.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不足。一是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市场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市场监管队伍远未健全。
(三)统一规范灵活人力资源市场的特点
1.市场监管体制统一。形成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的管理体制、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统一的政策制度。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户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步打破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与政策制度的统一。
2.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服务机构规范服务的运行格局。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为实现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各类求职者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3.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形成服务产品丰富、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构健全、服务队伍专业的完善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撑与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运行效率与服务能力,为各类人力资源和劳动者提供均等、优质的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援助。
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产业体系。鼓励市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更广泛地参与到促进就业和推进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形成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
5.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所属机构的体制改革,实现公共服务与市场经营性服务的分离,使政府职能从办市场转变为创造市场发展良好环境和建立市场运行公平秩序。
三、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灵活人力资源市场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统一规范灵活的要求,创新理念,转变方式,实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基本目标
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就是要建立以“政府监管到位、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开放多元、城乡服务均衡”为目标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政府监管到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2.行业自律规范。健全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贯彻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进诚信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3.市场开放多元。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包括民间资金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投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满足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三)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
1.调整机构职能,实行管办分离。在职能上将审批监管、公共服务提供和市场经营划分开来,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窗口和载体,分工协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公共(公益性)服务。在统一规范灵活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参与市场竞争,接受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满足社会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同时,进一步鼓励外资、民营等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整合相关业务,贯通相关法规和政策。一是整合社会人才档案管理、社会人才社保办理、各类招聘及派遣业务等,分别由对应的机构统一办理和执行。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三是贯通就业、培训等保障性服务的政策,对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和免费推荐大学生就业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给予同等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
3.整合基础性信息平台,统一业务规范。业务上实行条状管理,从上到下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4.注重科学规划,实现合理布局。在各区县设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基础市场服务网络基础上,对市场的总量、结构、布点及规模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地区产业集中发展的状况、趋势及市场本身的需求,适当设立专业性要素市场。
5.健全政府购买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解决就业、人才引进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实行政府统一购买,政府所属企业化市场、民营机构、合资机构甚至外地机构,均可根据自己的资质条件和服务水平公平参与竞争,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等,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作者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