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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在劳资管理中,经常有人表示,在劳动用工中,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起诉某用人单位,并提供诸如名片等没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材料,能否认定为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否定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出这样的反证,即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对此应如何把握?北京读者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