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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国际贸易环境又更加复杂的今天,进一步深入探讨如何加速和拓展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服务贸易与政府服务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服务贸易的内涵是否应把国内服务贸易统筹考虑,无疑对加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本文就此进行了创新性的探讨,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观点。
关键词:服务贸易;政府服;相关性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2.4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97-03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促使世界各国经济活动中贸易比重日益加大。如何适应这愈加激烈的贸易竞争环境、加速提升本国的贸易竞争实力?在迎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周年之际,进一步深入探讨如何加速和拓展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服务贸易与政府服务之间究竟应构成何种关系?服务贸易的内涵是否应把国内服务贸易统筹考虑?解答好这些问题无疑对加速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实际的应用价值。对此,本文从服务贸易、政府服务的内涵入手,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
二、服务贸易的内涵与政府服务的界定
“服务贸易”一词最初产生的背景是在197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中,因而其概念与内容的界定一开始就仅限于国与国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综合诸家对“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基本可以概括为: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狭义的服务贸易指一国以提供直接服务活动形式满足另一国某种需要以取得报酬的活动。广义的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劳动,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
根据上述含义,1994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界定为以下4类:跨境交、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GATS又以《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CPC System)为基本基础,确定了12个服务部门,即服务贸易12大类(见表1)。
初始对“服务贸易”的提出及界定,距今已40载,期间的理论纵深及其实践发展勿庸置疑。就现实的经济贸易活动而言,“服务贸易”的活动、内容与范围已并不仅限于国与国之间,还频繁而广泛地发生于地区与国家之间。再者,国内省际间、地区间及地区内部之间各种贸易活动,日益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内容及重要组成部分,并直接、间接地共同构成服务贸易的产业链、价值链。为便于与国际服务贸易相对应,诸多学者认为有必要从中国的特殊国情出发,理顺国内服务贸易的新概念,并明确国内服务贸易相关体系及其领域,进一步规范相关内容的统计序列(目前只是从各自产业的角度分别进行统计)。这样更有利于显现和突出我国服务业的基础数据及发展趋势和走向,便于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产业政策的制定,进一步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更好、更快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据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服务贸易应是一国内外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货物贸易的日益加速和频繁,对服务贸易的需求更加紧迫而广泛,尤其是在金融业、保险业等领域,促使服务贸易又越来越成为货物贸易的有力补充和合作伙伴,两者既互相促进又彼此统一。在经济全球化、世界网络化的大背景下,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正在全球日益加速与扩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不仅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发展的速度及市场领域日益加快和纵深。表2为我国1982年~2009年间的服务贸易状况。
表2 中国历年服务进出口情况 (金额:亿美元;增长:%)
注:①遵循WTO有关服务贸易的定义,中国服务进出口数据不含政府服务。
②数据来源: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中国商务部。
“政府服务”是一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日益与各种贸易活动与内容密不可分。对政府服务至今没有规范的概念,但其要义是指各级政府在实施其规范职能的过程中,以更加主动、热情、熟练、负责的敬业精神,向国内外公民及企业、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政策咨询、产业引导、科技普及、资料提供、信息传递、审核批复、公共投资及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等各种服务行为活动。
这里所说的政府服务是以政府行为的规范化为前提,是指其职责范围内,而绝不是超出其职能的“三位”行为,即通常百姓所指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服务需要强化,职能更需规范。这就需要政府职能的更加规制,做到“权责相符,权责挂钩,依法行政,奖惩分明,服务到位,利国利民,责任到位,富民强国”。
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不仅对促进货物贸易至关重要,同时也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举足轻重,其自身还具有服务贸易的性质。因此,尽管WTO对政府服务尚未列入服务贸易领域,但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主张把其纳入服务贸易范畴之列,笔者与此持相同观点。
三、服务贸易与政府服务关系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服务贸易离不开政府服务,而政府服务又加速促进服务贸易,而且日益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主线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而加速促进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是实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有效途径之一。单以服务贸易中的旅游业而言,我国地大物博,各种旅游资源(包括自然、人文)极其丰富。如何有序地开发、高效地利用、科学地保护、规范地促进,对迎接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及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至关重要。而在这一过程中,规范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又与之有着相互促进的重要作用。政府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风气及贸易活动的进程、一国或一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根据世界银行对我国120个城市政府服务效率的指标评价,各政府间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差距甚大。总体而言,东部优于西部,北部好于南部。这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开放经济的文明与进步。但同样位于沿海或内陆的城市间,其得到的服务评价指数也相差悬殊,如山东威海指数就高于海南海口指数11.53倍;而四川德阳指数就高于贵州贵阳指数2.16倍。
加速发展内外贸易,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很多,诸如税务部门的上门服务、海关部门的通关时间压缩、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简化、外事部门的护照办理加速等。政府服务不仅是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内外贸易、加速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润滑剂。“十二五”规划着重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政府服务理念至关重要。
四、促进服务贸易政府服务责无旁贷
面对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均显现了离不开政府服务的强烈而紧迫要求。货物贸易也好,服务贸易也罢,不仅与政府服务密切相关,而且也日益成为政府服务自身职能与各种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服务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职能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各种贸易活动的效率与成果。加速服务贸易,政府服务理当率先,责无旁贷。这是加速发展我国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速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和有效途径。
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促使国民对政府的期待是“责任制”、“服务型”。促进和加速服务贸易,离不开政府服务;政府服务又是服务贸易的纵深延伸和拓展。随着物质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对服务贸易的需求也更加广阔。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对服务业领域的不断开放,服务贸易的增速日益加快。这对我国服务型、责任制政府更是日益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十二五’期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促进作用、对现代服务业的引领作用、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从研发、设计、营销、市场资讯、管理咨询、物流、专业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业良性互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要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开创服务贸易工作的新格局。”这是我国商务部“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工作思路与方针,那么政府其它职能部门是否也应具有相关的思路方针与具体举措呢?对此国民翘首期待,世界对此高度瞩目。
参考文献:
[1] 薛荣久.世界贸易组织教程[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2]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世界银行最新研究报告,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4] 中国商务部网站[EB/OL].http://www.mofcom.gov.cn/
[5]中国服务贸易统计[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695c0ca2b0717fd5360cdca0.html
[6]中国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库[EB/OL].http://www.aremos.org.tw/tedc/china_gb/cfor/ch1.htm
关键词:服务贸易;政府服;相关性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2.4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97-03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促使世界各国经济活动中贸易比重日益加大。如何适应这愈加激烈的贸易竞争环境、加速提升本国的贸易竞争实力?在迎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周年之际,进一步深入探讨如何加速和拓展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服务贸易与政府服务之间究竟应构成何种关系?服务贸易的内涵是否应把国内服务贸易统筹考虑?解答好这些问题无疑对加速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实际的应用价值。对此,本文从服务贸易、政府服务的内涵入手,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
二、服务贸易的内涵与政府服务的界定
“服务贸易”一词最初产生的背景是在197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中,因而其概念与内容的界定一开始就仅限于国与国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综合诸家对“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基本可以概括为: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狭义的服务贸易指一国以提供直接服务活动形式满足另一国某种需要以取得报酬的活动。广义的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劳动,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
根据上述含义,1994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界定为以下4类:跨境交、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GATS又以《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CPC System)为基本基础,确定了12个服务部门,即服务贸易12大类(见表1)。
初始对“服务贸易”的提出及界定,距今已40载,期间的理论纵深及其实践发展勿庸置疑。就现实的经济贸易活动而言,“服务贸易”的活动、内容与范围已并不仅限于国与国之间,还频繁而广泛地发生于地区与国家之间。再者,国内省际间、地区间及地区内部之间各种贸易活动,日益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内容及重要组成部分,并直接、间接地共同构成服务贸易的产业链、价值链。为便于与国际服务贸易相对应,诸多学者认为有必要从中国的特殊国情出发,理顺国内服务贸易的新概念,并明确国内服务贸易相关体系及其领域,进一步规范相关内容的统计序列(目前只是从各自产业的角度分别进行统计)。这样更有利于显现和突出我国服务业的基础数据及发展趋势和走向,便于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产业政策的制定,进一步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更好、更快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据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服务贸易应是一国内外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货物贸易的日益加速和频繁,对服务贸易的需求更加紧迫而广泛,尤其是在金融业、保险业等领域,促使服务贸易又越来越成为货物贸易的有力补充和合作伙伴,两者既互相促进又彼此统一。在经济全球化、世界网络化的大背景下,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正在全球日益加速与扩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不仅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发展的速度及市场领域日益加快和纵深。表2为我国1982年~2009年间的服务贸易状况。
表2 中国历年服务进出口情况 (金额:亿美元;增长:%)
注:①遵循WTO有关服务贸易的定义,中国服务进出口数据不含政府服务。
②数据来源: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中国商务部。
“政府服务”是一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日益与各种贸易活动与内容密不可分。对政府服务至今没有规范的概念,但其要义是指各级政府在实施其规范职能的过程中,以更加主动、热情、熟练、负责的敬业精神,向国内外公民及企业、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政策咨询、产业引导、科技普及、资料提供、信息传递、审核批复、公共投资及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等各种服务行为活动。
这里所说的政府服务是以政府行为的规范化为前提,是指其职责范围内,而绝不是超出其职能的“三位”行为,即通常百姓所指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服务需要强化,职能更需规范。这就需要政府职能的更加规制,做到“权责相符,权责挂钩,依法行政,奖惩分明,服务到位,利国利民,责任到位,富民强国”。
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不仅对促进货物贸易至关重要,同时也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举足轻重,其自身还具有服务贸易的性质。因此,尽管WTO对政府服务尚未列入服务贸易领域,但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主张把其纳入服务贸易范畴之列,笔者与此持相同观点。
三、服务贸易与政府服务关系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服务贸易离不开政府服务,而政府服务又加速促进服务贸易,而且日益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主线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而加速促进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是实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有效途径之一。单以服务贸易中的旅游业而言,我国地大物博,各种旅游资源(包括自然、人文)极其丰富。如何有序地开发、高效地利用、科学地保护、规范地促进,对迎接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及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至关重要。而在这一过程中,规范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又与之有着相互促进的重要作用。政府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风气及贸易活动的进程、一国或一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根据世界银行对我国120个城市政府服务效率的指标评价,各政府间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差距甚大。总体而言,东部优于西部,北部好于南部。这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开放经济的文明与进步。但同样位于沿海或内陆的城市间,其得到的服务评价指数也相差悬殊,如山东威海指数就高于海南海口指数11.53倍;而四川德阳指数就高于贵州贵阳指数2.16倍。
加速发展内外贸易,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很多,诸如税务部门的上门服务、海关部门的通关时间压缩、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简化、外事部门的护照办理加速等。政府服务不仅是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内外贸易、加速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润滑剂。“十二五”规划着重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政府服务理念至关重要。
四、促进服务贸易政府服务责无旁贷
面对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均显现了离不开政府服务的强烈而紧迫要求。货物贸易也好,服务贸易也罢,不仅与政府服务密切相关,而且也日益成为政府服务自身职能与各种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服务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职能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各种贸易活动的效率与成果。加速服务贸易,政府服务理当率先,责无旁贷。这是加速发展我国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速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和有效途径。
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促使国民对政府的期待是“责任制”、“服务型”。促进和加速服务贸易,离不开政府服务;政府服务又是服务贸易的纵深延伸和拓展。随着物质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对服务贸易的需求也更加广阔。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对服务业领域的不断开放,服务贸易的增速日益加快。这对我国服务型、责任制政府更是日益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十二五’期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促进作用、对现代服务业的引领作用、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从研发、设计、营销、市场资讯、管理咨询、物流、专业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业良性互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要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开创服务贸易工作的新格局。”这是我国商务部“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工作思路与方针,那么政府其它职能部门是否也应具有相关的思路方针与具体举措呢?对此国民翘首期待,世界对此高度瞩目。
参考文献:
[1] 薛荣久.世界贸易组织教程[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2]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世界银行最新研究报告,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4] 中国商务部网站[EB/OL].http://www.mofcom.gov.cn/
[5]中国服务贸易统计[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695c0ca2b0717fd5360cdca0.html
[6]中国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库[EB/OL].http://www.aremos.org.tw/tedc/china_gb/cfor/ch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