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五”以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继续扩大开放,积极承接国际IT产业转移,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产业聚集效应不断增强,产业的国际影响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产业发展对外依赖性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进展缓慢,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高增长低效益的矛盾加剧,低成本的发展模式面临严峻挑战,转变增长方式的要求个分迫切,产业逐步迈入关键的转型期。
一、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问题凸显,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
1.增收不增效,产业平均利润率每况愈下
“十五”以来,在国家重视和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尤其是在外资的驱动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增长,整体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销售规模达到2.65万亿元。2000—2004年,全行业年均增速达到28%。2005年前3个季度,尽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速,但比2004年同期大幅度下降(见图1)。代表本土的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增速仅为15%,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10个百分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累计出口1841.5亿美元,同比增长29.6%,首次低于全国商品出口32%的增幅,增速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20几个百分点。累计进口15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7.9%,增速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23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效益增长大大落后于销售规模增长。2000—2004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7.9%;同期利润年均增长速度为16.9%,落后销售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全行业平均利润率不断下滑,2000年最高峰时全行业平均利润率达到6%,2004年下降到4%。可见,利润总额的增长主要依靠规模扩张来带动,企业效益是下降的(见表1)。
2005年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开始进一步拓展低端产品领域和二、三级城市市场,产品价格竞争更加激烈,而国内企业技术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加剧了竞争程度,导致电子信息全行业平均利润率进一步下降。
前3个季度,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利润总额660.8亿元,同比下降4%;销售利润率仅为3.1%,下滑到2000年以来的最低谷。家用视听产品、电子计算机、电子器件利润率均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电子计算机销售利润率为2.1%;家用视听产品销售利润率为1.95%;电子器件产品自年初以来利润增幅一直为负增长,下降幅度均超过50%,其销售利润率为1.29%。
2005年1—9月份全行业亏损面接近29%,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2.1个百分点,亏损总额198.4亿元,同比增长55.1%。其中,电子器件行业利润同比下降61.4%;彩管、国产手机行业上半年几乎就是全行业亏损。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仅为1.95%,TCL、京东方、上海广电等老牌企业都陷入了巨额亏损的境地。而同期,美国的IT跨国公司却取得了非常突出的业绩。根据跨国公司公开发布的财报数据,2005年1—9月份,软件巨头微软公司净利润为94亿美元,比我国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利润总额还多12亿美元。英特尔净利润达到62.2亿美元,IBM净利润为47.5亿美元,分别是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利润总额的4倍和3倍。其中,微软、英特尔的利润率都在20%以上。
2.产业增长依靠数量扩张带动,本土企业发展缓慢
产业规模增长主要依靠企业数量扩张带动:一是主要企业增长幅度低于行业总体增长幅度,集中度下降。2000—2004年间,电子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16.4%,低于全行业增幅近14个百分点,电子百强企业占行业的比重不断下降,从2000年的44.9%下降到2004年的31.4%。二是4年间电子信息企业增加1.3万多家,年均增长25.3%,快于销售收入增速。
值得注意的是,本土电子信息企业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也在快速增长。据统计,2000—2004年间,我国本土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仅为12%,落后于全行业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重由45%下降到21%,利润由48%下降到19%(截至2005年9月底)。
总之,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尤其是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增长,消费动力不足;产业表现出很强的外延性特征,规模持续扩张,增长速度较快,数量不断扩大,而效益日益恶化、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质量没有显著提升。
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处于国际IT生产体系价值链的低端,发展受制于人
1.跨国公司主导国际分工体系,控制产业价值链和供应链的价值实现
在当前全球IT产业新型的跨国生产体系中,一条是依靠跨国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公司内贸易形成的母子企业之间的价值链体系,另一条是通过非股权安排的企业间交易网络形成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体系。核心企业掌握技术、市场标准和销售渠道,他只需要用最必要的小额资本便可以控制整个供应链,从而也牢牢控制了产品的价值实现。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IT产业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许多跨国公司是上下游一体化,对产业链实行控制。多方调查研究表明,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报进口原材料、设备和低报出口成品,以及加大对境外关联企业劳务费支付等方式把利润转移到境外,既造成我国损失大量税收,又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背上中国制造产品低价倾销的恶名。除了产业资本外,国外的金融资本在中国也获得了巨额利润。2000年以来,不少风险投资商已经从我国互联网、软件等产业获得丰厚的回报。日本最大的风险投资商软银投资盛大网络,以4000万美元的投入获得了超过5.6亿美元的回报,增值14倍;4年来IDG从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已经赚回了平均5倍的盈利,投资回报约10亿美元。
2.重引进轻吸收,我国IT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断为核心技术专利费“买单”
由于技术引进风险小,我国本土IT企业大多把资金花在技术引进上,而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投入相对较少;外资企业更是着眼于短期经济利益,直接从本国“买”技术。2003年,我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技术引进经费支出与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之比为18:1,而日本和韩国的这个比例是1:5甚至更高。我国IT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DVD产业目前遭受被征收高额专利费的困境,突出说明了中国IT产业发展在技术结构上所面临的制约。
相比之下,日本、韩国的IT企业面对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专利战略的形势,每年在本土之外大量申请专利,以打破先行者的垄断。近几年,韩国三星电子每年在华获专利超过1000件,且98.8%是发明专利,居国外企业在华申请专利之前列,2004年在美国申请的专利数达到1604件,超过英特尔公司排在第6位。目前,韩国国外申请专利比重已高达 71.5%。
3.处于组装加工环节,附加值低,消化不断增加的成本能力不足
在缺少核心技术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借鉴了新兴工业化国家早期加工贸易模式,选择切入产业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制造业,而加工制造环节附加值很低,同在从事半导体产品领域,2005年前3个季度,我国以代工为主的中芯国际毛利率为8.2%,而半导体巨头英特尔为31%,净利率也达到20%。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发展模式,使我国迅速成为世界电子产品制造大国。但随着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不断涨价,这种低成本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新增加的成本无力消化。再加上2005年以来市场需求不振,部分行业产品结构调整缓慢,新开发产品较少,传统电子产品处于升级和转型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诸多因素导致行业效益不断下降。
4.缺少规模经济,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缺少价格谈判能力和反制力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进入门槛低,每年有大量企业进入,造成产业组织松散,接近完全市场竞争的状态,全行业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但缺少具有绝对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规模经济不显著。在过度分散的产业组织结构中,谁也没有价格主导权,对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渠道零售商价格谈判能力不强,因此,上游环节的价格传导到制造业环节再也无法传导下去,主要表现在能源、原材料等上游资源性产品价格节节上升,而制造品价格无法上升,导致制造环节的利润大量向上下游转移。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是一个开放型循环经济,上游原材料、元器件净进口,而整机制造品净出口,在上游产品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制造环节不能进行价格传导,总体上侵蚀的是“中国制造”的利润,制造环节的投资收益率急剧下降。
5.国际化还处于探索阶段,我国IT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付出了昂贵的学费
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在跨国并购方面,本土企业缺乏经验,并购的又是亏损的业务,在重组中付出的探索性成本和风险过大,并购企业的人力成本成倍增加。我国企业虽然在要素方面具有成本优势,但在企业现代化管理、物流等领域交易成本过高,据IBM商业价值研究院调查,中国电子企业的价值链协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企业将协作视为简单的IT系统实施和对接,忽略了战略、流程、组织、人才和关键业绩指标等更为重要的部分,因此,投资回报不高。
6.生产型增值税使IT制造环节承担了更多的税负成本
当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即在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向生产单位征收增值税,无论产品是否已卖到消费者的手中。这种税制实际上是让部分生产者在补贴消费者。而从整个社会来看,就是全体生产者,在补贴全体消费者,制造业补贴流通业,消费者剩余越来越多,而生产者剩余越来越少。这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我国的“消费者剩余”大部分转移到了国外,因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60%销往国际市场。
三、“十一五”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思路与举措
1.树立新的产业发展观,实现产业发展由依靠要素驱动为主转变成以创新推动为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的目标建议,突出体现了不再追求单一的绝对量和高增长,而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因此,要树立新的产业发展观。在行业宏观调控上,行业调控部门不宜再过多强调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有多大的规模、多快的增长速度以及出口创汇第一大户等,要多采用增加值、利润率等指标体系,引导产业的增长由粗放型增长转变为内涵式、集约型增长,走可持续的循环经济道路。在需求结构上,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与投资双轮驱动、内需与外需共同拉动的转变。在产业结构上,实现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共同带动的转变。在投入要素上,实现以廉价劳动力、资源、能源和环境为代价向更多依靠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支撑的转变。
2.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增长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主导型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属于生产力范畴,因此受到体制等生产关系的影响,只有生产关系方面的障碍扫除了,生产力的转变才能彻底,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保障。由于对外开放比较早,电子口企业在1986年时就已经下放,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市场化进行得比较快,但电子信息产业并不能脱离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体制独立发展,在配置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在环境成本的市场化,在评价业绩标准和任用领导干部机制等方面,都受制于整个国家体制的制约。因此,要切实、有效地转变产业增长方式,必须进一步推进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把土地、人力资源、环境负荷、知识产权等市场化,干部考核标准群众化,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提高效率;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形成统一大市场,并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加强开发信息资源,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3.加大研发投入和政策引导,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上升为企业自觉的行为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大对本土企业研发的支持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前提。要促进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推进高效率的科研投入模式试点。产业的创新最终要落实到企业上,因此,必须科学地引导,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变为企业自觉的行为。引导企业各级领导和人员认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强化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大资金、人才要素的投入,改革研究开发体制和用人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要努力培养预见时代变化趋势的眼光,即不断研究产品发展趋势,开创引领时代的设计。要改变重引进轻消化吸收的科研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再次创新和集成创新。
4.推进国际化经营试点,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形成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
当前,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要应对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只有培育出自己的跨国公司,才有话语权。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培育大公司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和兼并,达到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从本地经营、跨地区经营向国际化经营的转变,把政策支持切实落到行动上。支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大公司为核心、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借鉴三星进行垂直整合的经验:三星在以半导体为基础,建立稳定的零件供应外,亦帮助其推进上游业务的发展。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上下游一体化,降低外部交易成本并增强对外部的反控制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效管理机制。在政府采购、重大专项、产业发展基金、对外合作项目等方面重点向试点的大公司倾斜。
5.推进财税金融改革,修改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在国际规则许可范围内,设立支持研发的各类专项基金,如研发中心人员培训基金、消化吸收专项基金等,支持促进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支持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中心,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引导并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设立国际化经营方面基金,对企业探索性成本于以补偿。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大力鼓励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再创新。实现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型。统一中外企业税收制度,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一是鼓励探索各种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如成立风险准备基金,由创新基金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金给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专项课题等承担单位,或通过科技贷款贴息,适当提高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企业承付基本利息,政府资金负担上浮利息等。二是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如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三是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建立自主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制度。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以创新的金融工具,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进行融资。
充分利用WTO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例外原则,大力支持本土企业。一是修改《政府采购法》,明确国货的概念内涵(国货应定义为本土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增加“国家安全”例外原则;在《招标法》中,对政府采购的保护国内产业原则进行配套性的补充、修改。二是对于利用大量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公共项目,通过成立项目法人的形式,对以企业的名义逃避政府采购关于国货原则规定的行为严格监督并予以取消。三是在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政府采购中,采用封闭招标方式,将投标者限定在国内企业。
一、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问题凸显,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
1.增收不增效,产业平均利润率每况愈下
“十五”以来,在国家重视和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尤其是在外资的驱动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增长,整体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销售规模达到2.65万亿元。2000—2004年,全行业年均增速达到28%。2005年前3个季度,尽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速,但比2004年同期大幅度下降(见图1)。代表本土的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增速仅为15%,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10个百分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累计出口1841.5亿美元,同比增长29.6%,首次低于全国商品出口32%的增幅,增速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20几个百分点。累计进口15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7.9%,增速比2004年同期下降了23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效益增长大大落后于销售规模增长。2000—2004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7.9%;同期利润年均增长速度为16.9%,落后销售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全行业平均利润率不断下滑,2000年最高峰时全行业平均利润率达到6%,2004年下降到4%。可见,利润总额的增长主要依靠规模扩张来带动,企业效益是下降的(见表1)。
2005年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开始进一步拓展低端产品领域和二、三级城市市场,产品价格竞争更加激烈,而国内企业技术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加剧了竞争程度,导致电子信息全行业平均利润率进一步下降。
前3个季度,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利润总额660.8亿元,同比下降4%;销售利润率仅为3.1%,下滑到2000年以来的最低谷。家用视听产品、电子计算机、电子器件利润率均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电子计算机销售利润率为2.1%;家用视听产品销售利润率为1.95%;电子器件产品自年初以来利润增幅一直为负增长,下降幅度均超过50%,其销售利润率为1.29%。
2005年1—9月份全行业亏损面接近29%,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2.1个百分点,亏损总额198.4亿元,同比增长55.1%。其中,电子器件行业利润同比下降61.4%;彩管、国产手机行业上半年几乎就是全行业亏损。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仅为1.95%,TCL、京东方、上海广电等老牌企业都陷入了巨额亏损的境地。而同期,美国的IT跨国公司却取得了非常突出的业绩。根据跨国公司公开发布的财报数据,2005年1—9月份,软件巨头微软公司净利润为94亿美元,比我国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利润总额还多12亿美元。英特尔净利润达到62.2亿美元,IBM净利润为47.5亿美元,分别是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利润总额的4倍和3倍。其中,微软、英特尔的利润率都在20%以上。
2.产业增长依靠数量扩张带动,本土企业发展缓慢
产业规模增长主要依靠企业数量扩张带动:一是主要企业增长幅度低于行业总体增长幅度,集中度下降。2000—2004年间,电子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16.4%,低于全行业增幅近14个百分点,电子百强企业占行业的比重不断下降,从2000年的44.9%下降到2004年的31.4%。二是4年间电子信息企业增加1.3万多家,年均增长25.3%,快于销售收入增速。
值得注意的是,本土电子信息企业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也在快速增长。据统计,2000—2004年间,我国本土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仅为12%,落后于全行业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重由45%下降到21%,利润由48%下降到19%(截至2005年9月底)。
总之,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尤其是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增长,消费动力不足;产业表现出很强的外延性特征,规模持续扩张,增长速度较快,数量不断扩大,而效益日益恶化、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质量没有显著提升。
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处于国际IT生产体系价值链的低端,发展受制于人
1.跨国公司主导国际分工体系,控制产业价值链和供应链的价值实现
在当前全球IT产业新型的跨国生产体系中,一条是依靠跨国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公司内贸易形成的母子企业之间的价值链体系,另一条是通过非股权安排的企业间交易网络形成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体系。核心企业掌握技术、市场标准和销售渠道,他只需要用最必要的小额资本便可以控制整个供应链,从而也牢牢控制了产品的价值实现。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IT产业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许多跨国公司是上下游一体化,对产业链实行控制。多方调查研究表明,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报进口原材料、设备和低报出口成品,以及加大对境外关联企业劳务费支付等方式把利润转移到境外,既造成我国损失大量税收,又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背上中国制造产品低价倾销的恶名。除了产业资本外,国外的金融资本在中国也获得了巨额利润。2000年以来,不少风险投资商已经从我国互联网、软件等产业获得丰厚的回报。日本最大的风险投资商软银投资盛大网络,以4000万美元的投入获得了超过5.6亿美元的回报,增值14倍;4年来IDG从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已经赚回了平均5倍的盈利,投资回报约10亿美元。
2.重引进轻吸收,我国IT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断为核心技术专利费“买单”
由于技术引进风险小,我国本土IT企业大多把资金花在技术引进上,而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投入相对较少;外资企业更是着眼于短期经济利益,直接从本国“买”技术。2003年,我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技术引进经费支出与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之比为18:1,而日本和韩国的这个比例是1:5甚至更高。我国IT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DVD产业目前遭受被征收高额专利费的困境,突出说明了中国IT产业发展在技术结构上所面临的制约。
相比之下,日本、韩国的IT企业面对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专利战略的形势,每年在本土之外大量申请专利,以打破先行者的垄断。近几年,韩国三星电子每年在华获专利超过1000件,且98.8%是发明专利,居国外企业在华申请专利之前列,2004年在美国申请的专利数达到1604件,超过英特尔公司排在第6位。目前,韩国国外申请专利比重已高达 71.5%。
3.处于组装加工环节,附加值低,消化不断增加的成本能力不足
在缺少核心技术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借鉴了新兴工业化国家早期加工贸易模式,选择切入产业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制造业,而加工制造环节附加值很低,同在从事半导体产品领域,2005年前3个季度,我国以代工为主的中芯国际毛利率为8.2%,而半导体巨头英特尔为31%,净利率也达到20%。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发展模式,使我国迅速成为世界电子产品制造大国。但随着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不断涨价,这种低成本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新增加的成本无力消化。再加上2005年以来市场需求不振,部分行业产品结构调整缓慢,新开发产品较少,传统电子产品处于升级和转型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诸多因素导致行业效益不断下降。
4.缺少规模经济,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缺少价格谈判能力和反制力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进入门槛低,每年有大量企业进入,造成产业组织松散,接近完全市场竞争的状态,全行业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但缺少具有绝对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规模经济不显著。在过度分散的产业组织结构中,谁也没有价格主导权,对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渠道零售商价格谈判能力不强,因此,上游环节的价格传导到制造业环节再也无法传导下去,主要表现在能源、原材料等上游资源性产品价格节节上升,而制造品价格无法上升,导致制造环节的利润大量向上下游转移。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是一个开放型循环经济,上游原材料、元器件净进口,而整机制造品净出口,在上游产品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制造环节不能进行价格传导,总体上侵蚀的是“中国制造”的利润,制造环节的投资收益率急剧下降。
5.国际化还处于探索阶段,我国IT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付出了昂贵的学费
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在跨国并购方面,本土企业缺乏经验,并购的又是亏损的业务,在重组中付出的探索性成本和风险过大,并购企业的人力成本成倍增加。我国企业虽然在要素方面具有成本优势,但在企业现代化管理、物流等领域交易成本过高,据IBM商业价值研究院调查,中国电子企业的价值链协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企业将协作视为简单的IT系统实施和对接,忽略了战略、流程、组织、人才和关键业绩指标等更为重要的部分,因此,投资回报不高。
6.生产型增值税使IT制造环节承担了更多的税负成本
当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即在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向生产单位征收增值税,无论产品是否已卖到消费者的手中。这种税制实际上是让部分生产者在补贴消费者。而从整个社会来看,就是全体生产者,在补贴全体消费者,制造业补贴流通业,消费者剩余越来越多,而生产者剩余越来越少。这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我国的“消费者剩余”大部分转移到了国外,因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60%销往国际市场。
三、“十一五”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思路与举措
1.树立新的产业发展观,实现产业发展由依靠要素驱动为主转变成以创新推动为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的目标建议,突出体现了不再追求单一的绝对量和高增长,而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因此,要树立新的产业发展观。在行业宏观调控上,行业调控部门不宜再过多强调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有多大的规模、多快的增长速度以及出口创汇第一大户等,要多采用增加值、利润率等指标体系,引导产业的增长由粗放型增长转变为内涵式、集约型增长,走可持续的循环经济道路。在需求结构上,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与投资双轮驱动、内需与外需共同拉动的转变。在产业结构上,实现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共同带动的转变。在投入要素上,实现以廉价劳动力、资源、能源和环境为代价向更多依靠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支撑的转变。
2.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增长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主导型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属于生产力范畴,因此受到体制等生产关系的影响,只有生产关系方面的障碍扫除了,生产力的转变才能彻底,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保障。由于对外开放比较早,电子口企业在1986年时就已经下放,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市场化进行得比较快,但电子信息产业并不能脱离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体制独立发展,在配置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在环境成本的市场化,在评价业绩标准和任用领导干部机制等方面,都受制于整个国家体制的制约。因此,要切实、有效地转变产业增长方式,必须进一步推进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把土地、人力资源、环境负荷、知识产权等市场化,干部考核标准群众化,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提高效率;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形成统一大市场,并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加强开发信息资源,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3.加大研发投入和政策引导,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上升为企业自觉的行为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大对本土企业研发的支持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前提。要促进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推进高效率的科研投入模式试点。产业的创新最终要落实到企业上,因此,必须科学地引导,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变为企业自觉的行为。引导企业各级领导和人员认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强化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大资金、人才要素的投入,改革研究开发体制和用人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要努力培养预见时代变化趋势的眼光,即不断研究产品发展趋势,开创引领时代的设计。要改变重引进轻消化吸收的科研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再次创新和集成创新。
4.推进国际化经营试点,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形成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
当前,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要应对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只有培育出自己的跨国公司,才有话语权。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培育大公司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和兼并,达到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从本地经营、跨地区经营向国际化经营的转变,把政策支持切实落到行动上。支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大公司为核心、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借鉴三星进行垂直整合的经验:三星在以半导体为基础,建立稳定的零件供应外,亦帮助其推进上游业务的发展。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上下游一体化,降低外部交易成本并增强对外部的反控制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效管理机制。在政府采购、重大专项、产业发展基金、对外合作项目等方面重点向试点的大公司倾斜。
5.推进财税金融改革,修改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在国际规则许可范围内,设立支持研发的各类专项基金,如研发中心人员培训基金、消化吸收专项基金等,支持促进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支持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中心,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引导并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设立国际化经营方面基金,对企业探索性成本于以补偿。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大力鼓励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再创新。实现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型。统一中外企业税收制度,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一是鼓励探索各种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如成立风险准备基金,由创新基金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金给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专项课题等承担单位,或通过科技贷款贴息,适当提高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企业承付基本利息,政府资金负担上浮利息等。二是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如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三是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建立自主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制度。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以创新的金融工具,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进行融资。
充分利用WTO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例外原则,大力支持本土企业。一是修改《政府采购法》,明确国货的概念内涵(国货应定义为本土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增加“国家安全”例外原则;在《招标法》中,对政府采购的保护国内产业原则进行配套性的补充、修改。二是对于利用大量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公共项目,通过成立项目法人的形式,对以企业的名义逃避政府采购关于国货原则规定的行为严格监督并予以取消。三是在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政府采购中,采用封闭招标方式,将投标者限定在国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