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辑留言】在现代大学制度逐渐推广的趋势下,依法治校的理念越来越得到彰显。作为国家高学历人群的聚集地,它对法制、民主观念的培养,必将影响着社会、国家价值观念的形成。渤海大学设立职工仲裁委员会进行民主管理工作,在区域治理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仲裁一役,郑福名声远扬。
成为一定范围内的焦点,在他意料之中;但成为多家媒体的采访对象,却是始料未及。
“像我这种情况有十来个人,我只是代表而已。”
尽管已经过去3年,曾经的经历依旧令郑福感慨。毕竟,包括他们这些当事人也从未想过,学校能做出如此大的“让步”。
何况,这种“让步”不单单满足了职工经济利益的诉求,它更像是一份无声的宣言,在这块最应该讲求自由、民主之地,自然而然地孕育出了一株有光彩的萌芽。
我要仲裁
2005年,郑福应聘进入渤海大学工作。按照学校当时引进人才的政策,拥有硕士学位的郑福享受60平方米的住房待遇,同时服务期为8年。2008年,郑福考取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并于2011年7月毕业,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之前学校执行的博士待遇政策,被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可享受10万元安家费。这对于在服务期内又拥有了博士学位的郑福,不得不面对一个重叠的待遇计算难题。
其实也不外乎几种解决方式:其一,享受博士待遇政策;其二,之前签订的服务期结束后,重新享受博士待遇政策;其三,原来已经享受过硕士学位待遇,或博士学位后,在原有待遇基础上补足至博士待遇标准。实际情况显示,学校执行的政策正是后者。
这在郑福看来,显然有不合理处。“10万元安家费减去60平方米的当时房款,能得到的待遇补偿还不足2万元。这样计算的话,其实硕士和博士没什么区别。”
除此之外,郑福说当时自己还有另一层担忧。“不仅仅是待遇的问题,因为已享受硕士待遇的人员,读博后享受的待遇并没有发生太大改变,这也将直接影响这类教师读博的积极性。”对于一座高等学府而言,这并非危言耸听,如果这种消极思想蔓延,无疑会影响学校未来的发展。
当然,隐性的后果毕竟只是假设。当时郑福对于申请仲裁的方式,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总感觉自己是弱势一方,学校是强者。申请仲裁能成当然好,不成反正也没损失什么。”
郑福坦言,对于学校成立的职工仲裁委员会,自己并不了解多少。对于它能秉持怎样的公平公正性,“心里真的没底”。
镜头回转,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个郑福“并不了解多少的”职工仲裁委员会,究竟为何物?
职工仲裁
2010年,辽宁公开选拔5所省属本科高校校长,也是全国首例公开选拔高校校长,渤海大学是5所高校之一。同年9月,杨延东当选为渤海大学校长,他也是全国首次公选出的高校校长。
或许因为公选而成为一校之长的路径特殊,渤海大学校长杨延东上任初始,就围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因材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快乐的成长;独立思考,自由表达,让每一个职工都快乐的工作和生活。”对于校长杨延东的管理理念,渤海大学工会主席赵树涛了然于心,因为后来的职工仲裁委员会,脱胎于或者说是原有工会调解委员会的升级版,“工会为仲裁委员会的成立,做了很多筹备工作。”
赵树涛向《当代工人》记者介绍,2010年,随着新领导集体换届完毕,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了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为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全局性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成立职工仲裁委员会,就是为了及时公正地处理校内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体现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理念。”
2010年末,渤海大学《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仲裁争议遵循自愿平等、先行调解和一裁终局的原则,适用于校内教职工个人与渤海大学及学校所属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
郑福成了渤海大学仲裁维权的第一人。
《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组成,为非常设机构。每次仲裁活动确定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完成后自行终止。仲裁委员会由7或9名成员组成,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并需确认与申请人、被申请人无利害关系。
“大家都很感兴趣,当时仲裁委员会成员库里有200多名的志愿者。”渤海大学工会主席赵树涛介绍,平时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就设在学校工会。“仲裁委员会成员采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确定,和教职工个人申请的方式产生。”
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当郑福申请仲裁的事项开庭时,第一次被随机抽选为仲裁委员的教职工们,也都摸不准脉络。赵树涛回忆当时的情形,脸含笑意:“休庭商议仲裁结果时,有仲裁委员问领导的意图。我告诉他们校领导没什么意思,只尊重你们的意思。”
卸下思想的包袱,第一次参与仲裁的委员们在充分听取并了解了双方的陈述后,做出了“1.申请人享受博士待遇安家费10万元;2.申请人现在所得待遇与硕士所得待遇无关;3.为保障被申请人(校方)的权益,延长申请人服务期”的终局裁决。
郑福在原有享受硕士待遇外,又得到了10万元的博士待遇补偿。但对于渤海大学而言,事情远未止于此。“因为像郑福这样的情况,还有十七八个人,一视同仁,其他人的待遇也按照同样的标准执行。”赵树涛讲述,自己当时把结果向校长杨延东作了汇报,“校长只说了一句,既然是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定,就按照执行。”因为这起仲裁事件,渤海大学财政支出了150多万元。
谈到渤海大学首例仲裁案,校长杨延东肯定地说:“要让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理念深入民心,校方必须起到示范作用。从另一种角度而言,尊重职工和学生,也就是尊重学校的未来。”
区域治理的尝试
似乎,大学是特殊的人群聚集地,因为汇聚的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也是最容易培育出自由、民主、科学的土壤。
但又不可否认,大学作为整个社会大环境的组成部分,尽管在内在属性上要求实行民主管理,但在具体实践方面呈现的特点中,和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像前文提到个别仲裁委员会在裁定前,会下意识地探求领导的心意。尽管学校的领导者正苦心营造一个民主管理的机制,尽管本身申请加入仲裁委员会成员库的教职工们,内心有着强烈的对于民主的渴望,但当民主来到身边,思维惯性使得他们内心民主的天平,习惯性地向权力倾斜,也暴露出观念真正的改变还需假以时日。
渤海大学校长杨延东接受采访时谈道:“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是教育国际化。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打开门户,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第二,注重人才培养及交流,引入新的教育机制、理念及教学模式;第三,不断加强学术交流,同国际化接轨。”
显然,这些转变的快慢,取决于当事人的思维底色。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伴随着渤海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都有了历史性突破——2011年主要可比性指标超过前60年的总和,学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网大网高校综合实力排名,渤海大学排在全国741所公办高校中的第243位,省内高校第14位。
赵树涛谈道,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通知,渤海大学不仅制定出自己的章程,而且还把《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特意写进去。
受访的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从法学角度看,渤海大学的教职工仲裁委员会,显然是区域治理的有益尝试。
由小及大,中国同样也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幅度多大,取决于这个国家每一个分子的思维底色。就像当下我们会遇到的问题,当政府设立的仲裁部门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角色,其他单位或团体建立一个区域内的协调体系,显然可以透视出更加积极的远景。
仲裁一役,郑福名声远扬。
成为一定范围内的焦点,在他意料之中;但成为多家媒体的采访对象,却是始料未及。
“像我这种情况有十来个人,我只是代表而已。”
尽管已经过去3年,曾经的经历依旧令郑福感慨。毕竟,包括他们这些当事人也从未想过,学校能做出如此大的“让步”。
何况,这种“让步”不单单满足了职工经济利益的诉求,它更像是一份无声的宣言,在这块最应该讲求自由、民主之地,自然而然地孕育出了一株有光彩的萌芽。
我要仲裁
2005年,郑福应聘进入渤海大学工作。按照学校当时引进人才的政策,拥有硕士学位的郑福享受60平方米的住房待遇,同时服务期为8年。2008年,郑福考取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并于2011年7月毕业,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之前学校执行的博士待遇政策,被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可享受10万元安家费。这对于在服务期内又拥有了博士学位的郑福,不得不面对一个重叠的待遇计算难题。
其实也不外乎几种解决方式:其一,享受博士待遇政策;其二,之前签订的服务期结束后,重新享受博士待遇政策;其三,原来已经享受过硕士学位待遇,或博士学位后,在原有待遇基础上补足至博士待遇标准。实际情况显示,学校执行的政策正是后者。
这在郑福看来,显然有不合理处。“10万元安家费减去60平方米的当时房款,能得到的待遇补偿还不足2万元。这样计算的话,其实硕士和博士没什么区别。”
除此之外,郑福说当时自己还有另一层担忧。“不仅仅是待遇的问题,因为已享受硕士待遇的人员,读博后享受的待遇并没有发生太大改变,这也将直接影响这类教师读博的积极性。”对于一座高等学府而言,这并非危言耸听,如果这种消极思想蔓延,无疑会影响学校未来的发展。
当然,隐性的后果毕竟只是假设。当时郑福对于申请仲裁的方式,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总感觉自己是弱势一方,学校是强者。申请仲裁能成当然好,不成反正也没损失什么。”
郑福坦言,对于学校成立的职工仲裁委员会,自己并不了解多少。对于它能秉持怎样的公平公正性,“心里真的没底”。
镜头回转,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个郑福“并不了解多少的”职工仲裁委员会,究竟为何物?
职工仲裁
2010年,辽宁公开选拔5所省属本科高校校长,也是全国首例公开选拔高校校长,渤海大学是5所高校之一。同年9月,杨延东当选为渤海大学校长,他也是全国首次公选出的高校校长。
或许因为公选而成为一校之长的路径特殊,渤海大学校长杨延东上任初始,就围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因材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快乐的成长;独立思考,自由表达,让每一个职工都快乐的工作和生活。”对于校长杨延东的管理理念,渤海大学工会主席赵树涛了然于心,因为后来的职工仲裁委员会,脱胎于或者说是原有工会调解委员会的升级版,“工会为仲裁委员会的成立,做了很多筹备工作。”
赵树涛向《当代工人》记者介绍,2010年,随着新领导集体换届完毕,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了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为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全局性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成立职工仲裁委员会,就是为了及时公正地处理校内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体现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理念。”
2010年末,渤海大学《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仲裁争议遵循自愿平等、先行调解和一裁终局的原则,适用于校内教职工个人与渤海大学及学校所属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
郑福成了渤海大学仲裁维权的第一人。
《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组成,为非常设机构。每次仲裁活动确定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完成后自行终止。仲裁委员会由7或9名成员组成,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并需确认与申请人、被申请人无利害关系。
“大家都很感兴趣,当时仲裁委员会成员库里有200多名的志愿者。”渤海大学工会主席赵树涛介绍,平时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就设在学校工会。“仲裁委员会成员采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确定,和教职工个人申请的方式产生。”
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当郑福申请仲裁的事项开庭时,第一次被随机抽选为仲裁委员的教职工们,也都摸不准脉络。赵树涛回忆当时的情形,脸含笑意:“休庭商议仲裁结果时,有仲裁委员问领导的意图。我告诉他们校领导没什么意思,只尊重你们的意思。”
卸下思想的包袱,第一次参与仲裁的委员们在充分听取并了解了双方的陈述后,做出了“1.申请人享受博士待遇安家费10万元;2.申请人现在所得待遇与硕士所得待遇无关;3.为保障被申请人(校方)的权益,延长申请人服务期”的终局裁决。
郑福在原有享受硕士待遇外,又得到了10万元的博士待遇补偿。但对于渤海大学而言,事情远未止于此。“因为像郑福这样的情况,还有十七八个人,一视同仁,其他人的待遇也按照同样的标准执行。”赵树涛讲述,自己当时把结果向校长杨延东作了汇报,“校长只说了一句,既然是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定,就按照执行。”因为这起仲裁事件,渤海大学财政支出了150多万元。
谈到渤海大学首例仲裁案,校长杨延东肯定地说:“要让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理念深入民心,校方必须起到示范作用。从另一种角度而言,尊重职工和学生,也就是尊重学校的未来。”
区域治理的尝试
似乎,大学是特殊的人群聚集地,因为汇聚的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也是最容易培育出自由、民主、科学的土壤。
但又不可否认,大学作为整个社会大环境的组成部分,尽管在内在属性上要求实行民主管理,但在具体实践方面呈现的特点中,和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像前文提到个别仲裁委员会在裁定前,会下意识地探求领导的心意。尽管学校的领导者正苦心营造一个民主管理的机制,尽管本身申请加入仲裁委员会成员库的教职工们,内心有着强烈的对于民主的渴望,但当民主来到身边,思维惯性使得他们内心民主的天平,习惯性地向权力倾斜,也暴露出观念真正的改变还需假以时日。
渤海大学校长杨延东接受采访时谈道:“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是教育国际化。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打开门户,吸收世界先进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第二,注重人才培养及交流,引入新的教育机制、理念及教学模式;第三,不断加强学术交流,同国际化接轨。”
显然,这些转变的快慢,取决于当事人的思维底色。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伴随着渤海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都有了历史性突破——2011年主要可比性指标超过前60年的总和,学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网大网高校综合实力排名,渤海大学排在全国741所公办高校中的第243位,省内高校第14位。
赵树涛谈道,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通知,渤海大学不仅制定出自己的章程,而且还把《教职工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特意写进去。
受访的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从法学角度看,渤海大学的教职工仲裁委员会,显然是区域治理的有益尝试。
由小及大,中国同样也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幅度多大,取决于这个国家每一个分子的思维底色。就像当下我们会遇到的问题,当政府设立的仲裁部门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角色,其他单位或团体建立一个区域内的协调体系,显然可以透视出更加积极的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