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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终有一天都跳脱出生活的模板,发现另一种精彩生活的可能性。
你知道那种,一件事情已经融入骨血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的那种感觉吗?
严格来说,我最开始玩乐队是初中。教我吉他和鼓的老师组建了一个学生乐队,我在里面担任主音吉他,算是做乐队的启蒙。到了高中知道学校有器乐社,我一个连上高中的目标和关键是什么都没搞明白的小孩儿,又二话不说去报名。
那时老师每天揪着成绩不放,身边的同学张口闭口都是学习和考试。我们器乐社的几个人,乐此不疲地开会、排曲子、练乐器、筹备演出,满腔激情全洒在音乐上。我记得办社团演出之前,我有整整一个月没正经吃过饭,一下课就往艺术中心那幢楼跑。艺术中心的地下是演出和排练的地方,我们就在那个空荡荡的又冷又暗的地下,一手掐着面包,一手掐着琴谱,为了一个音节的编排吵得天翻地覆。
我知道当时社团的成员们充其量将乐队看作是学习之余的调剂,只有我把它当作心头肉、心脉血。高考备考的冲刺阶段,一个个同学写着远大理想勉励自己,而我想的是赶紧毕业吧,大学就有更多自由做音乐了。
事实上,我的大学并不比高中轻松多少,但是我越來越割舍不下玩音乐时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拉着几个风格相似的大学同学很快组了个小乐队,叫“等灯”,几次排练下来默契得出奇。
你看,音乐就是这么神奇,它让一群素未谋面的人刚见面就一拍即合,仿佛天生就该同频共振。
主唱是B站小有名气的up主,网易云音乐人,唱流行的,被我们要挟天天唱摇滚。
弹键盘的小哥只要听歌就能直接弹出旋律跟和弦,自己还玩明白了贝斯。
主音吉他后来成了我男朋友,再后来成了我前男友,非要说的话,是个傻子。
“等灯”组建之后,我绝大多数精力都投入到了乐队上。摆弄过很多乐器,主音吉他、节奏吉他、架子鼓、中国鼓,缺人的时候还搞编曲。有时走路、吃饭戴着耳机听歌,脑子里也情不自禁地开始扒谱,或是下意识地听里面的编曲适不适合我们排练。
每次演出之前是最累也最痛快的。大家一早上睡醒就往排练室跑,不按时吃饭,一直泡到学生活动中心关门,不断加练、加练、加练,恨不得住在排练室。
玩乐队的人就是这样,就算不是疯子,也不可能是绝对理性的——尽管我是个理科生。乐队就该是狂野、自由,唱歌唱到声嘶力竭,打鼓拨弦到第二天手指都磨破,却还着迷于舞台上挥洒自我的快感,身体随着节奏摇摆的陶醉,以及彼此之间的契合。
大一上学期我们排过一首流行朋克的歌,叫《小红帽》。中间有一段架子鼓的solo,我怎么打都打不好。当时我们乐队其他四个人都练好了,就差我一个,大家就陪着我反复反复练那一段solo,打错一个地方就重来,真的要打吐了。
后来那段solo成了我的标志性solo,每次介绍鼓手的时候我都要打一遍。
记忆最深的是摇滚夜的活动。同台演出的前辈们实力都太强了,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也意识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整个夜晚音乐都在震颤。而且那次演出音响设备太好了,是我们现场效果最好的一次。
还有一些演出之外的事。摇滚夜那天我们早上9点开始排练,练到一半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我们主唱是广东人,没见过那么大的雪,跟个小孩儿一样拉着我们出去堆雪人。我们堆了个三个雪人,拿拨片做眼睛,贝斯手的戒指做鼻子,鼓棒做雪人的手。
我尤其爱路演。架起鼓,背上琴,支起麦克风,圈起来一小块地,电线铺开一地,就能围成一块乌托邦。乐队这种演出形式其实很需要和观众交流,路演的时候我们能直接接触到观众,看着大家挥舞的双手,看他们跟随节奏摇摆,听见他们一曲终了的欢呼,没有什么是比那更好的肯定了。
我们经常去演出的那个livehouse在校外不算远的地方。常去的就三个人,我是鼓手,一个吉他手兼任主唱,还有一个贝斯手,这也是摇滚乐队的标准配置。有一次演了四五首歌,下面听众起哄要再来一首,我们就即兴演出了一首新歌。事先大家没有排练过那首歌,直接临场发挥表演出来,最后一个鼓点结束的时候,我们仨彼此对视,仿佛一切共鸣和默契全在眼神里。那天晚上的灯光落在鼓面上,欢呼声落到舞台上的场景像一场末日前最盛大的浪漫,我要记一辈子。
你知道,那样的情景是让人想哭的,仿佛突然觉得,只要这样为了所爱的东西热烈地活过,一辈子不管多长都值了。
对我来说追求自由好像永远大过追求上进。玩乐队的时间不算短,不是没有累过难过,崩溃过想要放弃过,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也听过有人语重心长地和我聊天,用那种为我好的略带惋惜的语气说,你要是当时专心学习现在就会怎样怎样。
那又怎样呢?我厌恶那些框架的束缚。我在音乐里一直要求自己进步再进步,而学习上只要做到我标准里的合格就好。我想本来就该如此,这是我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要用别人的标准去评判呢。
我有志同道合的伙伴,有沉醉在音乐中的机会,还有在专业方面的进步、对陌生领域的了解,甚至还有自己的粉丝。虽然有时候也做做美梦,想自己学业上如果达到什么程度,如果……可是鱼和熊掌兼得这件事本身就挺扯淡的,完全就是贪婪。
至少在我看来我该觉得幸运——始终一腔热血地扑在自己热爱的事情上,没有成为亦步亦趋的大人,得到的该是比失去的更多。
何况我还不到20岁,同那些早早就丢掉了梦想转而去抢占成功先机的人相比,我自由散漫,但绝不改正。
他们尽管趋之若鹜地追求他们的明日,而我将在长夜里,永远扛着我的军旗。
人物简介
美暄:北京邮电大学大二,兼具摇滚乐手的理想主义、grunge的厌世颓废和朋克乐手的自由散漫,爱音乐至死不渝。希望自己赶快进步成为更优秀的乐手,希望永远年轻荒唐,保持赤子之心。
编辑:张春艳
你知道那种,一件事情已经融入骨血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的那种感觉吗?
严格来说,我最开始玩乐队是初中。教我吉他和鼓的老师组建了一个学生乐队,我在里面担任主音吉他,算是做乐队的启蒙。到了高中知道学校有器乐社,我一个连上高中的目标和关键是什么都没搞明白的小孩儿,又二话不说去报名。
那时老师每天揪着成绩不放,身边的同学张口闭口都是学习和考试。我们器乐社的几个人,乐此不疲地开会、排曲子、练乐器、筹备演出,满腔激情全洒在音乐上。我记得办社团演出之前,我有整整一个月没正经吃过饭,一下课就往艺术中心那幢楼跑。艺术中心的地下是演出和排练的地方,我们就在那个空荡荡的又冷又暗的地下,一手掐着面包,一手掐着琴谱,为了一个音节的编排吵得天翻地覆。
我知道当时社团的成员们充其量将乐队看作是学习之余的调剂,只有我把它当作心头肉、心脉血。高考备考的冲刺阶段,一个个同学写着远大理想勉励自己,而我想的是赶紧毕业吧,大学就有更多自由做音乐了。
事实上,我的大学并不比高中轻松多少,但是我越來越割舍不下玩音乐时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拉着几个风格相似的大学同学很快组了个小乐队,叫“等灯”,几次排练下来默契得出奇。
你看,音乐就是这么神奇,它让一群素未谋面的人刚见面就一拍即合,仿佛天生就该同频共振。
主唱是B站小有名气的up主,网易云音乐人,唱流行的,被我们要挟天天唱摇滚。
弹键盘的小哥只要听歌就能直接弹出旋律跟和弦,自己还玩明白了贝斯。
主音吉他后来成了我男朋友,再后来成了我前男友,非要说的话,是个傻子。
“等灯”组建之后,我绝大多数精力都投入到了乐队上。摆弄过很多乐器,主音吉他、节奏吉他、架子鼓、中国鼓,缺人的时候还搞编曲。有时走路、吃饭戴着耳机听歌,脑子里也情不自禁地开始扒谱,或是下意识地听里面的编曲适不适合我们排练。
每次演出之前是最累也最痛快的。大家一早上睡醒就往排练室跑,不按时吃饭,一直泡到学生活动中心关门,不断加练、加练、加练,恨不得住在排练室。
玩乐队的人就是这样,就算不是疯子,也不可能是绝对理性的——尽管我是个理科生。乐队就该是狂野、自由,唱歌唱到声嘶力竭,打鼓拨弦到第二天手指都磨破,却还着迷于舞台上挥洒自我的快感,身体随着节奏摇摆的陶醉,以及彼此之间的契合。
大一上学期我们排过一首流行朋克的歌,叫《小红帽》。中间有一段架子鼓的solo,我怎么打都打不好。当时我们乐队其他四个人都练好了,就差我一个,大家就陪着我反复反复练那一段solo,打错一个地方就重来,真的要打吐了。
后来那段solo成了我的标志性solo,每次介绍鼓手的时候我都要打一遍。
记忆最深的是摇滚夜的活动。同台演出的前辈们实力都太强了,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也意识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整个夜晚音乐都在震颤。而且那次演出音响设备太好了,是我们现场效果最好的一次。
还有一些演出之外的事。摇滚夜那天我们早上9点开始排练,练到一半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我们主唱是广东人,没见过那么大的雪,跟个小孩儿一样拉着我们出去堆雪人。我们堆了个三个雪人,拿拨片做眼睛,贝斯手的戒指做鼻子,鼓棒做雪人的手。
我尤其爱路演。架起鼓,背上琴,支起麦克风,圈起来一小块地,电线铺开一地,就能围成一块乌托邦。乐队这种演出形式其实很需要和观众交流,路演的时候我们能直接接触到观众,看着大家挥舞的双手,看他们跟随节奏摇摆,听见他们一曲终了的欢呼,没有什么是比那更好的肯定了。
我们经常去演出的那个livehouse在校外不算远的地方。常去的就三个人,我是鼓手,一个吉他手兼任主唱,还有一个贝斯手,这也是摇滚乐队的标准配置。有一次演了四五首歌,下面听众起哄要再来一首,我们就即兴演出了一首新歌。事先大家没有排练过那首歌,直接临场发挥表演出来,最后一个鼓点结束的时候,我们仨彼此对视,仿佛一切共鸣和默契全在眼神里。那天晚上的灯光落在鼓面上,欢呼声落到舞台上的场景像一场末日前最盛大的浪漫,我要记一辈子。
你知道,那样的情景是让人想哭的,仿佛突然觉得,只要这样为了所爱的东西热烈地活过,一辈子不管多长都值了。
对我来说追求自由好像永远大过追求上进。玩乐队的时间不算短,不是没有累过难过,崩溃过想要放弃过,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也听过有人语重心长地和我聊天,用那种为我好的略带惋惜的语气说,你要是当时专心学习现在就会怎样怎样。
那又怎样呢?我厌恶那些框架的束缚。我在音乐里一直要求自己进步再进步,而学习上只要做到我标准里的合格就好。我想本来就该如此,这是我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要用别人的标准去评判呢。
我有志同道合的伙伴,有沉醉在音乐中的机会,还有在专业方面的进步、对陌生领域的了解,甚至还有自己的粉丝。虽然有时候也做做美梦,想自己学业上如果达到什么程度,如果……可是鱼和熊掌兼得这件事本身就挺扯淡的,完全就是贪婪。
至少在我看来我该觉得幸运——始终一腔热血地扑在自己热爱的事情上,没有成为亦步亦趋的大人,得到的该是比失去的更多。
何况我还不到20岁,同那些早早就丢掉了梦想转而去抢占成功先机的人相比,我自由散漫,但绝不改正。
他们尽管趋之若鹜地追求他们的明日,而我将在长夜里,永远扛着我的军旗。
人物简介
美暄:北京邮电大学大二,兼具摇滚乐手的理想主义、grunge的厌世颓废和朋克乐手的自由散漫,爱音乐至死不渝。希望自己赶快进步成为更优秀的乐手,希望永远年轻荒唐,保持赤子之心。
编辑:张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