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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6-0013-01
保山地处少、边、穷地区,社会发展程度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山区面积大,农民增收困难,生活比较贫困;有句老话: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山区农民一直都在依照这句老话进行生产生活。一些人均年收入才近几百元的农民,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建设沼气和用电,每度电1.00—1.50元,电费就要消耗400—1000元左右,甚至更多,这些情况就成为贫困上区村民的负担,农民不得不使用传统能源依赖森林资源,经济不发达、落后的地区,产业结构为典型的粮—牲畜型结构;由于气候寒冷,薪柴燃烧常年不灭,还有烟草经济的发展消耗大量木材资源。还有一些贫困山区,经济发展缓慢、交通落后,教育的程度低,旧的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更改,用材不节约、生活习惯的传承加大了森林资源不必要的消耗。还有一些上区少数民族居住在森林,破坏森林的陋习未改变。村民建房全部用木材建盖,耗材量大,居民使用能源的传统严重的阻碍了未来能源结构优化的进步。
1 农村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自“十二五规划”以后中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能源品种和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能源消耗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且比重逐增加,农村能源已从生活用能转入生产用能。
保山市农村能源开发与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帮助,然而,在此前提下,保山市的农村能源建设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表现如下:
1.1 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现今,保山市农村能源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为主要能源建设项目,农村沼气覆盖保山全市各个乡镇村级单位。目前,保山市对农村沼气的管理是建立在多部门分块实施,各自管理的体制。农村沼气多部门分块实施各自管理的工作体制在促进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诸多问题,例如资金投入问题、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职能弱化、项目建设统一规划难、培训不足、技术队伍管理混乱、跟踪服务不到位等,影响了农村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1.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基于能源循环使用的安全考虑,国家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涵盖农村能源条款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全国农村能源建设面广的云南省至今还没有出台地方的农村能源建设《法规》或《条例》,保山也缺少政府层级的相应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也是导致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不顺、资金投入不稳定、行业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主因之一。
1.3 建设资金不足
目前国家财政对沼气建池的补助标准为每户农户2000元,其他部分农户自筹,验收规格为“一建三改”(建沼气、改厕、改圈、改厨),建设中农户平均实际投入不少于4500元,对于农村的大多数农户来说,“三改”的自筹问题也很大。另一方面是省级下达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规模和数量整体偏少,无法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再就是农村能源建设各级财政只安排针对农户的补助资金,没有配套工作经费,各级能源部门普遍存在建池钢模短缺、办公设备陈旧、工作条件以及工作待遇差等问题,甚至出现建设任务越重,畏难情绪越大的现象。在节柴改灶方面补助标准为每户300元,太阳能热水器补助标准为每户1000元;对于发展缓慢的平困山区,财政投资不足,没有达到农户需求。
1.4 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单一
数据显示,在农村生活用能中,全市薪柴消耗量82.5万立方米,折标煤47.1万吨,占生活用能总消耗量的51.8%,清洁能源用量单项占比不足20%,生活用能对森林资源依赖较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对用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沼气、改灶项目只能满足部分群众的需求,项目种类缺少多样性,这也与“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方针不符。
1.5 农村能源项目服务水平滞后
農村能源村级技术服务队建设作为项目建设后续服务的重要手段正在逐步推开,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服务队员的技术培训跟不上、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服务意识缺乏等问题的存在,难以满足农户。简言之,目前保山市的能源建设项目还处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的阶段,对于农村能源建设缺乏管理,农村能源建设没有持续发展下去的动力。
2 保山市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有效措施
为了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节约能源,离不开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天然条件,促进能源项目在农村的推广,加快发展步伐,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2.1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农村能源布局
针对多部门建设管理现状,在省政府“统一规划、分块实施、合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市、县区政府充分发挥管理和协调作用,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村能源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和所处地理位置,将其划分为三类地区,根据三类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发展计划和鼓励政策。
2.1.1干热河谷区。怒江、澜沧江、龙川江、柯柯河谷等沿江干热河谷区为沼气发展重点区域。保山沿江多为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在这些地方发展沼气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生活用能短缺以及森林植被的保护,侧重于生态保护效能,在发展沼气的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兼顾节柴改灶和太阳能利用的发展。
2.1.2坝区以及半山区。加强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经济建设,积极推行猪沼果、猪沼粮、猪沼鱼等生产模式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以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兼顾节柴改灶和太阳能利用的普及发展。
2.1.3贫困山区。以实施节柴改灶工程、太阳能工程为主,减少贫困山区农户生活用能对森林资源的依赖,提高生活质量,兼顾发展户用沼气,改善山区生态环境。
2.2 科技创新,提高效益
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注重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创新,将各种新技术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依托科研部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示范,增加农村能源建设的科技含量,针对性的在适宜地区对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地热能利用、风能利用、小水电等进行试点示范带动发展。 2.2.1安排专项科研经费,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开展课题攻关多出成果,还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提升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科技水平和效益。依托科研基地继续开展农村能源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吸引他们充实到农村能源行业中,发挥以人才兴行业的作用。
2.2.2充分引进省内外的各种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通过试点示范,提升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走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发展的路子。如新型的玻璃钢、塑料在沼气池建造中的运用等。
2.2.3制定人才兴业和技术培训的激励措施。农村能源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处理人畜粪便和沼气池的修理等,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低。要吸引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科技人才,就需要制定必要的人才激励措施,在待遇、职称、奖励等方面进行激励。要积极开展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鉴定,定期开展多方面、多形式的技术培训,加快培养技术人才的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
2.3 建立技术保障和服务体系
农村能源涉及的方面比较多,任务繁多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抓好能源项目必须加强上下级再生能源建设管理机构的联合支持。能源资源分散不均,集中开发比较困难,大多都是靠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就地建设,就地使用,没有合理的规划和目标。项目的实施必须做到功能齐全、服务网络流通性好,但是在很多地方都实行不了。所以,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服务队,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在技术推广服务中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培训技术人才,负责组织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施工,物质、器材和产品的就地供应,产品工程的安装和维护等,通过培训颁发上岗证;完善和健全村级服务网点就必须做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另一个职责就是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能源项目的监督执行。
农村能源建設项目分散在各个村落并深入到挨家挨户。设置成立一个当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伍,为农村开展技术指导并提供服务;宣传相关安全知识,帮助农户管理使用能源设备,并做好日常维修非常重要。村级服务网点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提供服务,这样在全市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地开展服务。作为服务领头人,技术服务人员既要有服务的精神,还要有服务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还要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按一个服务网点负责100户沼气池来算,全市组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队、形成服务网点的任务是一项相当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是需要各级政府和农户积极支持的。
2.4 制定经济激励政策
各级政府给农村提供了经济上的扶持是激励性政策。采取财政刺激措施是实现推广能源项目规划目标的关键性措施之一,也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由于农民现阶段的支付能力较弱,能源新技术的普及与农民的经济能力还存在着差距,各级政府想要完成推广,必须采取相应经济激励措施。
2.5 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和发展空间也会越来越宽阔。在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下,积极引进外商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从资金、技术和人力各个方面争取各行各业合作与援助,进而推动我国农村发展。并且,引进和借鉴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节省我国技术研发时间,降低成本,为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脚步。
保山地处少、边、穷地区,社会发展程度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山区面积大,农民增收困难,生活比较贫困;有句老话: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山区农民一直都在依照这句老话进行生产生活。一些人均年收入才近几百元的农民,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建设沼气和用电,每度电1.00—1.50元,电费就要消耗400—1000元左右,甚至更多,这些情况就成为贫困上区村民的负担,农民不得不使用传统能源依赖森林资源,经济不发达、落后的地区,产业结构为典型的粮—牲畜型结构;由于气候寒冷,薪柴燃烧常年不灭,还有烟草经济的发展消耗大量木材资源。还有一些贫困山区,经济发展缓慢、交通落后,教育的程度低,旧的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更改,用材不节约、生活习惯的传承加大了森林资源不必要的消耗。还有一些上区少数民族居住在森林,破坏森林的陋习未改变。村民建房全部用木材建盖,耗材量大,居民使用能源的传统严重的阻碍了未来能源结构优化的进步。
1 农村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自“十二五规划”以后中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能源品种和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能源消耗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且比重逐增加,农村能源已从生活用能转入生产用能。
保山市农村能源开发与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帮助,然而,在此前提下,保山市的农村能源建设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表现如下:
1.1 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现今,保山市农村能源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为主要能源建设项目,农村沼气覆盖保山全市各个乡镇村级单位。目前,保山市对农村沼气的管理是建立在多部门分块实施,各自管理的体制。农村沼气多部门分块实施各自管理的工作体制在促进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诸多问题,例如资金投入问题、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职能弱化、项目建设统一规划难、培训不足、技术队伍管理混乱、跟踪服务不到位等,影响了农村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1.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基于能源循环使用的安全考虑,国家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涵盖农村能源条款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全国农村能源建设面广的云南省至今还没有出台地方的农村能源建设《法规》或《条例》,保山也缺少政府层级的相应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也是导致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不顺、资金投入不稳定、行业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主因之一。
1.3 建设资金不足
目前国家财政对沼气建池的补助标准为每户农户2000元,其他部分农户自筹,验收规格为“一建三改”(建沼气、改厕、改圈、改厨),建设中农户平均实际投入不少于4500元,对于农村的大多数农户来说,“三改”的自筹问题也很大。另一方面是省级下达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规模和数量整体偏少,无法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再就是农村能源建设各级财政只安排针对农户的补助资金,没有配套工作经费,各级能源部门普遍存在建池钢模短缺、办公设备陈旧、工作条件以及工作待遇差等问题,甚至出现建设任务越重,畏难情绪越大的现象。在节柴改灶方面补助标准为每户300元,太阳能热水器补助标准为每户1000元;对于发展缓慢的平困山区,财政投资不足,没有达到农户需求。
1.4 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单一
数据显示,在农村生活用能中,全市薪柴消耗量82.5万立方米,折标煤47.1万吨,占生活用能总消耗量的51.8%,清洁能源用量单项占比不足20%,生活用能对森林资源依赖较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对用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沼气、改灶项目只能满足部分群众的需求,项目种类缺少多样性,这也与“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方针不符。
1.5 农村能源项目服务水平滞后
農村能源村级技术服务队建设作为项目建设后续服务的重要手段正在逐步推开,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服务队员的技术培训跟不上、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服务意识缺乏等问题的存在,难以满足农户。简言之,目前保山市的能源建设项目还处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的阶段,对于农村能源建设缺乏管理,农村能源建设没有持续发展下去的动力。
2 保山市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有效措施
为了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节约能源,离不开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天然条件,促进能源项目在农村的推广,加快发展步伐,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2.1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农村能源布局
针对多部门建设管理现状,在省政府“统一规划、分块实施、合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市、县区政府充分发挥管理和协调作用,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村能源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和所处地理位置,将其划分为三类地区,根据三类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发展计划和鼓励政策。
2.1.1干热河谷区。怒江、澜沧江、龙川江、柯柯河谷等沿江干热河谷区为沼气发展重点区域。保山沿江多为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在这些地方发展沼气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生活用能短缺以及森林植被的保护,侧重于生态保护效能,在发展沼气的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兼顾节柴改灶和太阳能利用的发展。
2.1.2坝区以及半山区。加强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经济建设,积极推行猪沼果、猪沼粮、猪沼鱼等生产模式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以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兼顾节柴改灶和太阳能利用的普及发展。
2.1.3贫困山区。以实施节柴改灶工程、太阳能工程为主,减少贫困山区农户生活用能对森林资源的依赖,提高生活质量,兼顾发展户用沼气,改善山区生态环境。
2.2 科技创新,提高效益
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注重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创新,将各种新技术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依托科研部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示范,增加农村能源建设的科技含量,针对性的在适宜地区对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地热能利用、风能利用、小水电等进行试点示范带动发展。 2.2.1安排专项科研经费,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开展课题攻关多出成果,还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提升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科技水平和效益。依托科研基地继续开展农村能源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吸引他们充实到农村能源行业中,发挥以人才兴行业的作用。
2.2.2充分引进省内外的各种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通过试点示范,提升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走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发展的路子。如新型的玻璃钢、塑料在沼气池建造中的运用等。
2.2.3制定人才兴业和技术培训的激励措施。农村能源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处理人畜粪便和沼气池的修理等,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低。要吸引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科技人才,就需要制定必要的人才激励措施,在待遇、职称、奖励等方面进行激励。要积极开展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鉴定,定期开展多方面、多形式的技术培训,加快培养技术人才的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
2.3 建立技术保障和服务体系
农村能源涉及的方面比较多,任务繁多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抓好能源项目必须加强上下级再生能源建设管理机构的联合支持。能源资源分散不均,集中开发比较困难,大多都是靠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就地建设,就地使用,没有合理的规划和目标。项目的实施必须做到功能齐全、服务网络流通性好,但是在很多地方都实行不了。所以,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服务队,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在技术推广服务中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培训技术人才,负责组织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施工,物质、器材和产品的就地供应,产品工程的安装和维护等,通过培训颁发上岗证;完善和健全村级服务网点就必须做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另一个职责就是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能源项目的监督执行。
农村能源建設项目分散在各个村落并深入到挨家挨户。设置成立一个当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伍,为农村开展技术指导并提供服务;宣传相关安全知识,帮助农户管理使用能源设备,并做好日常维修非常重要。村级服务网点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提供服务,这样在全市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地开展服务。作为服务领头人,技术服务人员既要有服务的精神,还要有服务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还要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按一个服务网点负责100户沼气池来算,全市组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队、形成服务网点的任务是一项相当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是需要各级政府和农户积极支持的。
2.4 制定经济激励政策
各级政府给农村提供了经济上的扶持是激励性政策。采取财政刺激措施是实现推广能源项目规划目标的关键性措施之一,也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由于农民现阶段的支付能力较弱,能源新技术的普及与农民的经济能力还存在着差距,各级政府想要完成推广,必须采取相应经济激励措施。
2.5 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和发展空间也会越来越宽阔。在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下,积极引进外商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从资金、技术和人力各个方面争取各行各业合作与援助,进而推动我国农村发展。并且,引进和借鉴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节省我国技术研发时间,降低成本,为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