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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那年冬天,放学后,我举着一个大大的纸牌站在学校门口,上面写着几个字:“方飞亦,我喜欢你。”引得同学们回头张望,指指点点,我故作视而不见。
只要看到方飞亦出来,我都把牌子举得老高,看着他从我身边默默地走过。第三天,他终于停在我的面前,说:“对你这样的女孩子,我是不会感兴趣的。”
方飞亦说的是实话。母亲去世的第四年,我15岁,父亲再婚,继母带过来一个弟弟。由于父亲常年出差,我和继母关系不和,更别说服从管教了。
青春期的我变得叛逆,黄色爆炸头,胳膊文身,戴着骷髅项链,穿着性感吊带衫、破洞牛仔裤。成绩在班里垫底,我自然成了老师眼中无药可救的“不良少女”。但是偏偏,在17岁上高一的那年,我喜欢上了邻班男生、年级文科佼佼者方飞亦。
对于他的拒绝,我毫不在意,说:“如果我在‘飞花令’比赛中赢了你,你就做我男朋友,怎么样?”面对我突如其来的“挑衅”,方飞亦肯定觉得这是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像我这样和社会混混毫无两样的女孩子,怎么会读好诗词?他盯着我,说:“好啊!一言为定!”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学校的“飞花令”比赛,安排在每年的12月,吸引了“才子才女”们争奇斗艳,大展风采。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惊诧咋舌中,我这个“坏女孩”毅然决然地报名了“飞花令”比赛。
时间很紧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学习成绩糟糕得一塌糊涂,在诗词方面,更是胸无点墨,我能在“飞花令”玩转过来吗?
临时抱佛脚的我,上网搜索了“飞花令”的各种玩法,并把诗词打印出来,死记硬背。一个月后,“飞花令”比赛开始了。“飞花令”的第一个玩法:数字一到十,参赛者轮流说出带数字的诗词,三次接不上者,则被淘汰。
面对其他“才子才女”,我瞬间感觉矮了一截。舞台上,参赛者们随机抽签从左到右排列,我抽到1号签,刚好方飞亦抽到2号,站在我旁边。
主持人说出一到十的数字,每个人轮流往下接。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我紧张极了,总算蹦出一句最简单的诗词。方飞亦不慌不乱,淡定如钟,很自然地接了下去:“梨花小院留人坐,罗帐灯昏梦二年。”
第一轮,所有同学按顺序接完了,轮到我的时候,接“五”的诗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我话音刚落,方飞亦便立马接上:“六国英雄漫多事,到头徐福是男儿。”台下一片掌声,我不禁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哪知,到了第三轮的时候,我突然卡壳了,憋了半天愣是想不出来,最后在主持人的宣布之下,我第一个被淘汰了。我脸色通红,不敢看方飞亦,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比赛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最终结果毫不意外,方飞亦得了冠军,我听到了全场同学对“才子”方飞亦的欢呼声和赞美声。
我一个人赌气地躲在操场角落里,用力地踢着地上的碎石子。“萧潇然同学。”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紧接着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是方飞亦。我故作矜持,心里酸涩,说:“你赢了,我愿赌服输。”方飞亦笑着说:“别呀,我送你一本书。”只见方飞亦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书,书名是《唐诗宋词》。
我疑惑地看着他,不知何意,他看了下我,噗嗤地笑了笑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下次,你一定会赢了我。”并自作主张地说,“你要好好地学诗词,下一次的“飞花令”再战。”战就战,谁怕谁啊!我看着少年背着黑色书包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懒散的我,依旧吊儿郎当地到处晃荡,却时不时“偶遇”方飞亦,遭到他的连环盘问:“你的诗词背得怎么样了?”“快点背,记得我们的‘飞花令’之约。”“有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起初,我是随意敷衍,几次以后,感觉不能对不起方飞亦的“口头监督”,最后才承认,不是没有背,而是记不住。方飞亦便说:“诗词是有情感的,先有情感地朗读,了解诗人的历史背景和诗词含义,背诵也就不会有难度。”
为了能在“飞花令”比赛赢方飞亦,我便和他约定,每天背一首诗,背不出来,就去操场跑两圈。起初,我背得磕磕绊绊,颠三倒四,不是记错诗人背景,就是背错诗词内容,罚跑自然少不了,好几次想放弃。但只要看到喜欢的少年,我便失去服输的勇气,我怎么可以让他看不起?
在方飞亦的鼓励和诗词的熏陶下,我剪短了黄色的爆炸头,去掉了文身,中规中矩地穿回了校服,努力地把自己重新埋进书本里,积极地请教老师和同学,争取补上落下的课程。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到了高二的12月的“飞花令”比赛。方飞亦深厚的詩词储备程度,成了我的仰望。我依旧成了方飞亦的手下败将之一。
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方飞亦的影响和监督下,我慢慢地爱上了诗词。我爱上了贾岛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我爱上了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爱上了苏轼的“万里归来颜愈少”。
高三那年的“飞花令”比赛,我以低于方飞亦一分,成了亚军,方飞亦依然稳居宝座。
当初扬言让方飞亦当我男朋友的说法,终究成了笑话。然而,我丝毫不在意。我昂首挺胸地站在方飞亦面前,嘴角上扬,略显自信地对他说:“方飞亦,总有一天,我会赢你。”
突然,方飞亦的手掌悬在我的头顶上方,我惊愕了一下,便看到他脸上飞过的云霞。我的心怦怦地跳,赶紧低下头掩饰着慌张。“好的。我拭目以待。”他淡淡地笑着,把手放了下来。
清风拂过,吹乱的头发遮住了我的眉眼,我把碎发撩到耳后,看着他,羞涩地笑了起来。此时,离高考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我的黄色头发慢慢地褪色变黑,长到齐肩,我全力以赴地投入复习之中,虽然我现在不能和方飞亦并行,但是,我希望将来的我,能够和优秀的方飞亦并肩而立。
我现在才明白,对方飞亦,以前的喜欢或许是表面的喜欢,亦或许只是捉弄的玩笑话;然而现在的喜欢,则是打心眼里对优秀者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是暗恋,仰慕,还是崇拜?我也说不清楚。
承认一个人的优秀,很难吗?一点也不。
高考结束后填志愿,我和方飞亦一样,选择了汉语言文学专业,然而因为成绩差距的原因,去了不同的学校,他北上,我南下,咫尺天涯。
师范大学毕业后,我回母校当了语文老师,为了让我的学生在诗词方面有深刻的理解,我经常在班里带领学生们玩“飞花令”的游戏,好不热闹。学生们问我,为什么喜欢玩这样的游戏,我总是想起了那个“飞花令少年”。
寒假刚过,新学期开学,便听到办公室的八卦,说新来了一个男老师。“他在高中的时候经常在“飞花令”比赛拿第一,叫方飞亦。”
我吃了一惊,沉寂多年的小欢喜,像火苗一样猝不及防地冒了出来。我表面不动声色地走出了办公室,用语文课本遮挡住我的脸,使劲地憋着笑。
如果你问,曾有那么样的一个人,把我兵荒马乱的青春捋得井然有序,让我从一个顶着爆炸头、戴着骷髅项链、穿着性感吊带衫、破洞牛仔裤的文身女孩,慢慢地长成长发齐肩、勤奋苦读、说起诗词便舌灿莲花的知性少女。那么,我想说,是在我十七岁那年,曾经在“飞花令”比赛中,稳居冠军宝座的那个少年;是给我一本唐诗宋词,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少年;是那个让我彻头彻尾地爱上诗词,从此愿意为未来努力的少年。
我心心念念的少年,正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恍如隔世,零碎的阳光落在他的白色衬衫上,眼睛里闪动着动人的光芒。方飞亦露出了明亮灿烂的笑,说:“萧潇然老师,好久不见!”
编辑/戴志军
只要看到方飞亦出来,我都把牌子举得老高,看着他从我身边默默地走过。第三天,他终于停在我的面前,说:“对你这样的女孩子,我是不会感兴趣的。”
方飞亦说的是实话。母亲去世的第四年,我15岁,父亲再婚,继母带过来一个弟弟。由于父亲常年出差,我和继母关系不和,更别说服从管教了。
青春期的我变得叛逆,黄色爆炸头,胳膊文身,戴着骷髅项链,穿着性感吊带衫、破洞牛仔裤。成绩在班里垫底,我自然成了老师眼中无药可救的“不良少女”。但是偏偏,在17岁上高一的那年,我喜欢上了邻班男生、年级文科佼佼者方飞亦。
对于他的拒绝,我毫不在意,说:“如果我在‘飞花令’比赛中赢了你,你就做我男朋友,怎么样?”面对我突如其来的“挑衅”,方飞亦肯定觉得这是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像我这样和社会混混毫无两样的女孩子,怎么会读好诗词?他盯着我,说:“好啊!一言为定!”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学校的“飞花令”比赛,安排在每年的12月,吸引了“才子才女”们争奇斗艳,大展风采。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惊诧咋舌中,我这个“坏女孩”毅然决然地报名了“飞花令”比赛。
时间很紧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学习成绩糟糕得一塌糊涂,在诗词方面,更是胸无点墨,我能在“飞花令”玩转过来吗?
临时抱佛脚的我,上网搜索了“飞花令”的各种玩法,并把诗词打印出来,死记硬背。一个月后,“飞花令”比赛开始了。“飞花令”的第一个玩法:数字一到十,参赛者轮流说出带数字的诗词,三次接不上者,则被淘汰。
面对其他“才子才女”,我瞬间感觉矮了一截。舞台上,参赛者们随机抽签从左到右排列,我抽到1号签,刚好方飞亦抽到2号,站在我旁边。
主持人说出一到十的数字,每个人轮流往下接。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我紧张极了,总算蹦出一句最简单的诗词。方飞亦不慌不乱,淡定如钟,很自然地接了下去:“梨花小院留人坐,罗帐灯昏梦二年。”
第一轮,所有同学按顺序接完了,轮到我的时候,接“五”的诗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我话音刚落,方飞亦便立马接上:“六国英雄漫多事,到头徐福是男儿。”台下一片掌声,我不禁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哪知,到了第三轮的时候,我突然卡壳了,憋了半天愣是想不出来,最后在主持人的宣布之下,我第一个被淘汰了。我脸色通红,不敢看方飞亦,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比赛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最终结果毫不意外,方飞亦得了冠军,我听到了全场同学对“才子”方飞亦的欢呼声和赞美声。
我一个人赌气地躲在操场角落里,用力地踢着地上的碎石子。“萧潇然同学。”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紧接着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是方飞亦。我故作矜持,心里酸涩,说:“你赢了,我愿赌服输。”方飞亦笑着说:“别呀,我送你一本书。”只见方飞亦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书,书名是《唐诗宋词》。
我疑惑地看着他,不知何意,他看了下我,噗嗤地笑了笑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下次,你一定会赢了我。”并自作主张地说,“你要好好地学诗词,下一次的“飞花令”再战。”战就战,谁怕谁啊!我看着少年背着黑色书包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懒散的我,依旧吊儿郎当地到处晃荡,却时不时“偶遇”方飞亦,遭到他的连环盘问:“你的诗词背得怎么样了?”“快点背,记得我们的‘飞花令’之约。”“有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起初,我是随意敷衍,几次以后,感觉不能对不起方飞亦的“口头监督”,最后才承认,不是没有背,而是记不住。方飞亦便说:“诗词是有情感的,先有情感地朗读,了解诗人的历史背景和诗词含义,背诵也就不会有难度。”
为了能在“飞花令”比赛赢方飞亦,我便和他约定,每天背一首诗,背不出来,就去操场跑两圈。起初,我背得磕磕绊绊,颠三倒四,不是记错诗人背景,就是背错诗词内容,罚跑自然少不了,好几次想放弃。但只要看到喜欢的少年,我便失去服输的勇气,我怎么可以让他看不起?
在方飞亦的鼓励和诗词的熏陶下,我剪短了黄色的爆炸头,去掉了文身,中规中矩地穿回了校服,努力地把自己重新埋进书本里,积极地请教老师和同学,争取补上落下的课程。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到了高二的12月的“飞花令”比赛。方飞亦深厚的詩词储备程度,成了我的仰望。我依旧成了方飞亦的手下败将之一。
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方飞亦的影响和监督下,我慢慢地爱上了诗词。我爱上了贾岛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我爱上了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爱上了苏轼的“万里归来颜愈少”。
高三那年的“飞花令”比赛,我以低于方飞亦一分,成了亚军,方飞亦依然稳居宝座。
当初扬言让方飞亦当我男朋友的说法,终究成了笑话。然而,我丝毫不在意。我昂首挺胸地站在方飞亦面前,嘴角上扬,略显自信地对他说:“方飞亦,总有一天,我会赢你。”
突然,方飞亦的手掌悬在我的头顶上方,我惊愕了一下,便看到他脸上飞过的云霞。我的心怦怦地跳,赶紧低下头掩饰着慌张。“好的。我拭目以待。”他淡淡地笑着,把手放了下来。
清风拂过,吹乱的头发遮住了我的眉眼,我把碎发撩到耳后,看着他,羞涩地笑了起来。此时,离高考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我的黄色头发慢慢地褪色变黑,长到齐肩,我全力以赴地投入复习之中,虽然我现在不能和方飞亦并行,但是,我希望将来的我,能够和优秀的方飞亦并肩而立。
我现在才明白,对方飞亦,以前的喜欢或许是表面的喜欢,亦或许只是捉弄的玩笑话;然而现在的喜欢,则是打心眼里对优秀者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是暗恋,仰慕,还是崇拜?我也说不清楚。
承认一个人的优秀,很难吗?一点也不。
高考结束后填志愿,我和方飞亦一样,选择了汉语言文学专业,然而因为成绩差距的原因,去了不同的学校,他北上,我南下,咫尺天涯。
师范大学毕业后,我回母校当了语文老师,为了让我的学生在诗词方面有深刻的理解,我经常在班里带领学生们玩“飞花令”的游戏,好不热闹。学生们问我,为什么喜欢玩这样的游戏,我总是想起了那个“飞花令少年”。
寒假刚过,新学期开学,便听到办公室的八卦,说新来了一个男老师。“他在高中的时候经常在“飞花令”比赛拿第一,叫方飞亦。”
我吃了一惊,沉寂多年的小欢喜,像火苗一样猝不及防地冒了出来。我表面不动声色地走出了办公室,用语文课本遮挡住我的脸,使劲地憋着笑。
如果你问,曾有那么样的一个人,把我兵荒马乱的青春捋得井然有序,让我从一个顶着爆炸头、戴着骷髅项链、穿着性感吊带衫、破洞牛仔裤的文身女孩,慢慢地长成长发齐肩、勤奋苦读、说起诗词便舌灿莲花的知性少女。那么,我想说,是在我十七岁那年,曾经在“飞花令”比赛中,稳居冠军宝座的那个少年;是给我一本唐诗宋词,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少年;是那个让我彻头彻尾地爱上诗词,从此愿意为未来努力的少年。
我心心念念的少年,正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恍如隔世,零碎的阳光落在他的白色衬衫上,眼睛里闪动着动人的光芒。方飞亦露出了明亮灿烂的笑,说:“萧潇然老师,好久不见!”
编辑/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