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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首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话题,记者专访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唐庆令。
记者:作为地方政府房产管理的一把手,你认为怎样的住房市场最合理?
唐:居民住房不能完全靠商品化来解决,应该实施商品化和保障性并存的住房双轨制。我们现在对住房提出了一个模式——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要遏制。即社会中有10%的居民,他们属于低收入群体,那么政府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来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阶层,他们可以到市场上买商品房。这部分商品房要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为主,而对特别高价,高端的豪华商品房,应该在土地供应、税费缴纳上有比较严格的约束。这是我们的一个理想的体系。
记者:有些人认为保障性住房就是一个“形象工程”。你怎么看?
唐: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是住房制度的两条腿,缺一不可。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全面推开的时候,就已经提出对困难家庭住房给予支持。一直到2007年前后,住房保障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等才逐步明确。客观地讲,政府对住房保障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毕竟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商品房不一样,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土地。必须制定若干优惠政策,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也会减少一部分地方财政的收入。现在整个制度逐渐清晰,政府也有能力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
从2008年底开始推进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让更多低收入家庭看到了圆住房梦想的希望。在廉租房3年规划已经发布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制定包括经济适用房、工矿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将会覆盖今后3~5年的时间。按照现在设定的标准,再过3~4年,住房的功能、条件会比原来大大改善。我认为“住有所居”这一目标有条件、有能力实现。
记者:3年前制定的保障性住房目标完成了吗?目前还有多少应保家庭?
唐:2007年底,我市在完成对3741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住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和土地供应状况,编制了《乌鲁木齐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fl-2010年)和年度计划》,并报建设部备案,将26911户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8364户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18547户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城市户籍登记人口241万人,家庭总户数约为78.33万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低收入家庭原则上按照城市家庭总户数的10%比列确定的要求,我市低收入家庭为7.83万户,24.1万人。将其中的70%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话,我市总计有5.48万户、16.87万人。按照相关45%比列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计算,即2.47万户、7.59万人;剩余55%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就是3.01万户、9.28万人。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加大廉租住房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的要求,规划调整为投资11.13亿元建设11423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使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2.47万户低收入家庭中46.25%通过实物分配廉租住房的方式解决,其余低收入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方式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记者:下一步解决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高的措施有哪些?
唐:为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系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的销售摇号信息系统,为实现住房保障的动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在积极向内地部分城市学习经验,尝试探索推出经济租赁住房,以切实降低门槛扩大保障面。
当然,这些都寄希望中央资金以及政策面的进一步支持。
记者:作为地方政府房产管理的一把手,你认为怎样的住房市场最合理?
唐:居民住房不能完全靠商品化来解决,应该实施商品化和保障性并存的住房双轨制。我们现在对住房提出了一个模式——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要遏制。即社会中有10%的居民,他们属于低收入群体,那么政府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来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阶层,他们可以到市场上买商品房。这部分商品房要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为主,而对特别高价,高端的豪华商品房,应该在土地供应、税费缴纳上有比较严格的约束。这是我们的一个理想的体系。
记者:有些人认为保障性住房就是一个“形象工程”。你怎么看?
唐: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是住房制度的两条腿,缺一不可。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全面推开的时候,就已经提出对困难家庭住房给予支持。一直到2007年前后,住房保障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等才逐步明确。客观地讲,政府对住房保障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毕竟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商品房不一样,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土地。必须制定若干优惠政策,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也会减少一部分地方财政的收入。现在整个制度逐渐清晰,政府也有能力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
从2008年底开始推进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让更多低收入家庭看到了圆住房梦想的希望。在廉租房3年规划已经发布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制定包括经济适用房、工矿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将会覆盖今后3~5年的时间。按照现在设定的标准,再过3~4年,住房的功能、条件会比原来大大改善。我认为“住有所居”这一目标有条件、有能力实现。
记者:3年前制定的保障性住房目标完成了吗?目前还有多少应保家庭?
唐:2007年底,我市在完成对3741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住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和土地供应状况,编制了《乌鲁木齐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fl-2010年)和年度计划》,并报建设部备案,将26911户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8364户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18547户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城市户籍登记人口241万人,家庭总户数约为78.33万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低收入家庭原则上按照城市家庭总户数的10%比列确定的要求,我市低收入家庭为7.83万户,24.1万人。将其中的70%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话,我市总计有5.48万户、16.87万人。按照相关45%比列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计算,即2.47万户、7.59万人;剩余55%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就是3.01万户、9.28万人。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加大廉租住房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的要求,规划调整为投资11.13亿元建设11423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使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2.47万户低收入家庭中46.25%通过实物分配廉租住房的方式解决,其余低收入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方式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记者:下一步解决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高的措施有哪些?
唐:为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系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的销售摇号信息系统,为实现住房保障的动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在积极向内地部分城市学习经验,尝试探索推出经济租赁住房,以切实降低门槛扩大保障面。
当然,这些都寄希望中央资金以及政策面的进一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