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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筑管理的目标是消耗最小的资源,使目标完成最大化,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现实面前,如何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已是工程提高质量的首要任务。本文对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 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
现在,建筑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大,大型高层建筑工程越来越多,而越是大型的工程其施工程序越复杂,对于其质量的要求也就越严格。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管理成绩还是很显著的,无论在建筑自身单位,还是监督机构都在不断的加强自身的能力,严格监督执法,认真履行责任。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建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变化,在各种建筑施工中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进一步的改进。
一、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
1、从业人员问题。在施工人员和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状况来看,人员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大多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素质普遍偏低。对建筑质量方面缺乏一定的关注。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大多是每年聚集到一个施工工地,比较分散,无法形成统一的整体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他们多是没有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权益很难保障。工程技术人员没有严谨的制定科学的施工设计方案或者施工中施工人员未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去作业,导致很大一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的使用性能。
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質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3、建筑工程管理监督出现的问题。从常见房屋建设的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意义十分的重大。社会上会比较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直接把工程质量和监督机构作为工程质量的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的延伸者,这样说明政府也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人。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这将无法实现质量监督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监控。监督的手段比较单一,其中的技术含量也比较低。质量检查的系统机制不健全,内部缺乏竞争性。对市场竞争意识也不够强。政府的质量监督的力度不够大,监督的重点也不明确。
二、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不断学习,以了解不断更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了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摸、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监管模式和监督机制的改进。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4、规范建筑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入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的依据。
5、管控企业入市资质,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国家应该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审查的立法,针对目前多数民营施工企业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考察,完善资质审查的内容和细节,对无相应资质具体内容的企业需要及时取缔。各地区的建设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一旦发现挂靠,就立即给与降级制止吊销挂靠双方当事人的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的处置。将被挂靠企业计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中予以公示;司法机关要加强对资质挂靠的打击力度,对因挂靠导致的司法纠纷,盐城不待。当前,存在较多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建立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这些都需要进行大力度的整顿。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建立单位的资质进行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等级。
6、用户监督。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绝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意义重大。目前,针对工程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吸引用户参与监督的方式,用户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应及时了解用户投诉事实的真像,在规定的时间给投诉人处理答复。另外,还可开展工程质量有奖举报活动,对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做出贡献,并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结束语
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加快,促使了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断改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总结,才能稳步的提升建筑的质量,而不要盲目下手,徒劳无功。相信在各方面共同的努力下,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朋举,朱广利.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7).
[2]朱同照.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6):
[3]马增民.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1)
【关键词】 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
现在,建筑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大,大型高层建筑工程越来越多,而越是大型的工程其施工程序越复杂,对于其质量的要求也就越严格。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管理成绩还是很显著的,无论在建筑自身单位,还是监督机构都在不断的加强自身的能力,严格监督执法,认真履行责任。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建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变化,在各种建筑施工中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进一步的改进。
一、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
1、从业人员问题。在施工人员和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状况来看,人员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大多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素质普遍偏低。对建筑质量方面缺乏一定的关注。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大多是每年聚集到一个施工工地,比较分散,无法形成统一的整体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他们多是没有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权益很难保障。工程技术人员没有严谨的制定科学的施工设计方案或者施工中施工人员未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去作业,导致很大一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的使用性能。
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質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3、建筑工程管理监督出现的问题。从常见房屋建设的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意义十分的重大。社会上会比较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直接把工程质量和监督机构作为工程质量的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的延伸者,这样说明政府也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人。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这将无法实现质量监督对整个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监控。监督的手段比较单一,其中的技术含量也比较低。质量检查的系统机制不健全,内部缺乏竞争性。对市场竞争意识也不够强。政府的质量监督的力度不够大,监督的重点也不明确。
二、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不断学习,以了解不断更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了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摸、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监管模式和监督机制的改进。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4、规范建筑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入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的依据。
5、管控企业入市资质,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国家应该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审查的立法,针对目前多数民营施工企业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考察,完善资质审查的内容和细节,对无相应资质具体内容的企业需要及时取缔。各地区的建设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一旦发现挂靠,就立即给与降级制止吊销挂靠双方当事人的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的处置。将被挂靠企业计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中予以公示;司法机关要加强对资质挂靠的打击力度,对因挂靠导致的司法纠纷,盐城不待。当前,存在较多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建立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这些都需要进行大力度的整顿。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建立单位的资质进行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等级。
6、用户监督。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绝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意义重大。目前,针对工程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吸引用户参与监督的方式,用户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应及时了解用户投诉事实的真像,在规定的时间给投诉人处理答复。另外,还可开展工程质量有奖举报活动,对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做出贡献,并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结束语
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加快,促使了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断改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总结,才能稳步的提升建筑的质量,而不要盲目下手,徒劳无功。相信在各方面共同的努力下,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朋举,朱广利.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7).
[2]朱同照.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6):
[3]马增民.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