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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2016年11月1日起,我国在昆山综合保税区等7个区域内推行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这一政策有助于推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提升区内企业的创新动力和竞争活力。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号),再次扩大了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