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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把每日放射改为隔日放射,分2次,相隔6小时或8小时即相隔6/42小时及8/40小时。每次照射剂量2Gy。分次放射结束后,根据部分耐受量概念再给单次剂量16Gy。当照射间隔时间从6/18小时增加到6小时/42小时时或从8小时/16小时增加到8/40小时时,ED50分别增加2.8Gy和5.1Gy,呈显著性差异。说明目前所用的一日多次治疗中,亚致死性损伤修复尚未完成。综合每天照射及隔天照射的资料,根据单因素模式分析α/β值为2.1Gy,T1/2为2.4小时,而根据多因素模式分析α/β值为2.2Gy,T1/2分别为1.3小时和5.5小时。这和以前的研究结果相一致。提示修复能力α/β值和修复速度(T1/2)不受放射间隔时间长短的影响。放射治疗中短期的中断并不会影响到脊髓组织的修复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