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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药品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特殊商品,它与人们的生命健康紧密相连。在我国药品检测制度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各个零售药店的GSP管理力度也在不断增加,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与实际的要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能够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零售店药品GSP管理体系,确保其在销售的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问题,是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工作中的重点。文章从目前我国零售药店的GSP管理现状出发,对其具体实施对策进行了阐述和研究,希望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些帮助和建议。
[关键词]连锁零售药店 GSP 管理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159-01
引言
所谓的GSP是我国药品经营企业智联管理准则的缩写,是我国零售药店得以健康、稳定经营的前提保障。在我国药品需求量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加大药店GSP管理力度,是保障人们安全用药的关键所在。我国在这个方面所投入的力度一直很大,但是为了更好维护药品零售领域的秩序,建立更加健康的售药环境,加大药店智联管理体系的落实,是非常必要的。
1 重视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等。药品质量管理的要求就是把不合格的产品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管理。落实GSP管理规范才能有效提高药店经营管理水平。只有重视质量管理方能实现“保障药品质量,守护民众健康”。
2 完善质检员培训考核评价体系
在主动协助药监部门组织零售药店质检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外,企业应积极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并形成内部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材料与内容,定期展开药品管理理论及法规培训,及时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药品经营一线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药品法律法规。同时对新、老检查员分开进行培训,统一质检员质检标准,确保质检可行性与操作性。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经营一线人员进行业务水平考核。另外,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本专业函授等成人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全面提升职工业务素质。
3 完善库房硬件条件
对于部分需要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连锁零售药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相应药品。从确保药品储存空间、温度、湿度入手确保药品化学属性不发生变化,从而保证药品质量在销售环节不发生滑坡。因而,连锁零售药店应配置符合GSP认证要求的标准库房及标准运输车辆设备,在储存和运输环节确保药品质量。连锁零售药店应定期自检自查设备设施,自检库房时应着重检查库房空调、冰箱是否严格按照GSP标准运行、使用,以及库房湿度是否符合标准。对超期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换,对检定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定期验定。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
4 严把进货验收关
GSP认证要求“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时,要充分利用国家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对资料信息的真伪”,确保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的可靠性。
4.1审核员应检查供货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MP、GSP认证证书等证照并检查拟供药品在否在其经营(生产)范围内以及拟购药品剂是否在GMP认证范围内。比如,肽类激素品种、蛋白同化制剂等药品应查验供货企业有否经营(生产)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资质以及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是否包含在授权委托书委托范围内。
4.2审核员应审核药品销售人员资格合法性,核查其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印鉴或签字的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其授权范围,另外药品销售人员的岗位和身份也要核查。
4.3严格审核首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及取得的质量标准。
第四,检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也要了解药品性能、储存条件等情况,且有否检验证书、注册商标。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且所盖公章应与证照上单位名称一致。
4.4销货退回药品应对照业务部门开具的销货退回通知单查验退回药品的数量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5保管员对出库的药品应做到凭发货凭证对准备出库的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及项目核对,并经复核后方可发货。
4.6做好入库药品信息登记,例如“药品质量信息反馈”、“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销毁”、“药品退货台帐”、“解除停售通知单”、“药品停售通知单”、“药品拒收报告单”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 加强药品储存养护管理
由于零售药店通常都会购进成批的药品,这样才能够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求,这就涉及到了一个药品储存的问题,很多药品是适宜在常温下储存,因此,药店一定预备能够妥善安全药品的设备,另外,对药品进行合理摆放,适当养护也是非常关键的,具体分析如下:
5.1 销售管理
按照GSP认证要求,待销售药品应按分类管理要求分类摆放、陈列。例如,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开摆放,保健品等非药品与药品应分开陈列,全部待售药品应按照功能、剂型陈列。定期查看处方药及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药品,例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做好登记,有否驻店药师签字,并查看销售记录。营业场所应每日两次定时测量温湿度。湿度范围:45%~75%,溫度:2~30℃、有空调的2~25℃,冷藏柜湿度范围:45%~75%,温度:2~8℃,测量一般固定为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店内所有营业人员都应掌握营业场所温湿度控制范围,在温湿度超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做记录。每日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保持货架、店内卫生。
5.2 储存养护
药品养护是连锁零售药店药品储存的重中之重。养护的关键在于按照药品的性能要求养护储存。比如,需冷藏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要求冷藏并控温。对新增及原有重点保护药品应做好建档、记录,定期对需要重点养护的药品(一般是效期短易变质、拆零的药品)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直至药品销售完。定时查验库存中是否有过效期药品存在,并及时登记处理。对近效期药品(一般为距离效期6个月)应及时进行登记、做月报表,上报以待处理。
6 加强质监常规化管理
做好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也每天都需要进行的,如果对要带你的GSP管理不加以重视,那么药店企业将无法进行持续性发展,同时也会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在进行日常检查的时候,其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检查,药品维护,以及管理等等,务必要将这些问题都一一进行落实,所以说,进行药店零售企业的定期自检,能够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一一进行处理,从而促进药店发展与进步。
结束语
我国的药店零售行业质量监管一直是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为了能够保障人们的安全用药,加大GSP认证管理,不断完善其漏洞,是提高质量监管体系的重要手段。从目前我国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现状来看,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零售药店行业发展,并且药品是与人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商品,其质量一但得不到保障,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病情的延误后者加重病情,这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所以不断完善我国药店零售行业的质量监管体系,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这样才能够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旭.沈阳奇运生连锁药店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3.1.
[2]丛淑芹;臧恒昌.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药房职能的思考齐鲁药事.2012.2.15.
[关键词]连锁零售药店 GSP 管理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159-01
引言
所谓的GSP是我国药品经营企业智联管理准则的缩写,是我国零售药店得以健康、稳定经营的前提保障。在我国药品需求量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加大药店GSP管理力度,是保障人们安全用药的关键所在。我国在这个方面所投入的力度一直很大,但是为了更好维护药品零售领域的秩序,建立更加健康的售药环境,加大药店智联管理体系的落实,是非常必要的。
1 重视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等。药品质量管理的要求就是把不合格的产品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管理。落实GSP管理规范才能有效提高药店经营管理水平。只有重视质量管理方能实现“保障药品质量,守护民众健康”。
2 完善质检员培训考核评价体系
在主动协助药监部门组织零售药店质检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外,企业应积极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并形成内部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材料与内容,定期展开药品管理理论及法规培训,及时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药品经营一线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药品法律法规。同时对新、老检查员分开进行培训,统一质检员质检标准,确保质检可行性与操作性。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经营一线人员进行业务水平考核。另外,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本专业函授等成人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全面提升职工业务素质。
3 完善库房硬件条件
对于部分需要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连锁零售药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相应药品。从确保药品储存空间、温度、湿度入手确保药品化学属性不发生变化,从而保证药品质量在销售环节不发生滑坡。因而,连锁零售药店应配置符合GSP认证要求的标准库房及标准运输车辆设备,在储存和运输环节确保药品质量。连锁零售药店应定期自检自查设备设施,自检库房时应着重检查库房空调、冰箱是否严格按照GSP标准运行、使用,以及库房湿度是否符合标准。对超期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换,对检定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定期验定。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
4 严把进货验收关
GSP认证要求“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时,要充分利用国家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对资料信息的真伪”,确保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的可靠性。
4.1审核员应检查供货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MP、GSP认证证书等证照并检查拟供药品在否在其经营(生产)范围内以及拟购药品剂是否在GMP认证范围内。比如,肽类激素品种、蛋白同化制剂等药品应查验供货企业有否经营(生产)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资质以及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是否包含在授权委托书委托范围内。
4.2审核员应审核药品销售人员资格合法性,核查其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印鉴或签字的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其授权范围,另外药品销售人员的岗位和身份也要核查。
4.3严格审核首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及取得的质量标准。
第四,检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也要了解药品性能、储存条件等情况,且有否检验证书、注册商标。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且所盖公章应与证照上单位名称一致。
4.4销货退回药品应对照业务部门开具的销货退回通知单查验退回药品的数量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5保管员对出库的药品应做到凭发货凭证对准备出库的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及项目核对,并经复核后方可发货。
4.6做好入库药品信息登记,例如“药品质量信息反馈”、“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销毁”、“药品退货台帐”、“解除停售通知单”、“药品停售通知单”、“药品拒收报告单”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 加强药品储存养护管理
由于零售药店通常都会购进成批的药品,这样才能够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求,这就涉及到了一个药品储存的问题,很多药品是适宜在常温下储存,因此,药店一定预备能够妥善安全药品的设备,另外,对药品进行合理摆放,适当养护也是非常关键的,具体分析如下:
5.1 销售管理
按照GSP认证要求,待销售药品应按分类管理要求分类摆放、陈列。例如,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开摆放,保健品等非药品与药品应分开陈列,全部待售药品应按照功能、剂型陈列。定期查看处方药及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药品,例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做好登记,有否驻店药师签字,并查看销售记录。营业场所应每日两次定时测量温湿度。湿度范围:45%~75%,溫度:2~30℃、有空调的2~25℃,冷藏柜湿度范围:45%~75%,温度:2~8℃,测量一般固定为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店内所有营业人员都应掌握营业场所温湿度控制范围,在温湿度超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做记录。每日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保持货架、店内卫生。
5.2 储存养护
药品养护是连锁零售药店药品储存的重中之重。养护的关键在于按照药品的性能要求养护储存。比如,需冷藏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要求冷藏并控温。对新增及原有重点保护药品应做好建档、记录,定期对需要重点养护的药品(一般是效期短易变质、拆零的药品)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直至药品销售完。定时查验库存中是否有过效期药品存在,并及时登记处理。对近效期药品(一般为距离效期6个月)应及时进行登记、做月报表,上报以待处理。
6 加强质监常规化管理
做好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也每天都需要进行的,如果对要带你的GSP管理不加以重视,那么药店企业将无法进行持续性发展,同时也会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在进行日常检查的时候,其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检查,药品维护,以及管理等等,务必要将这些问题都一一进行落实,所以说,进行药店零售企业的定期自检,能够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一一进行处理,从而促进药店发展与进步。
结束语
我国的药店零售行业质量监管一直是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为了能够保障人们的安全用药,加大GSP认证管理,不断完善其漏洞,是提高质量监管体系的重要手段。从目前我国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现状来看,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零售药店行业发展,并且药品是与人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商品,其质量一但得不到保障,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病情的延误后者加重病情,这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所以不断完善我国药店零售行业的质量监管体系,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这样才能够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旭.沈阳奇运生连锁药店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3.1.
[2]丛淑芹;臧恒昌.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药房职能的思考齐鲁药事.20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