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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明确指出,要“依托现有资源,结合各地实际,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 转变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职能、创新工作及管理方式值得我们积极实践与思考。
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模式构建的思考
首先,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需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新时代,切实转变职能与角色。从课程改革准备、酝酿到正式启动与实验,整个工作体现了国家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政府行为高度重视的决心,也表现出开放、民主、科学的工作思路。新课程实施推广过程更是一个各方面人员广泛参与、全面合作和科学实施的过程,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势在必行;其次,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特点与教育发展、课程改革相适应,具有同步发展性。教育是复杂的,同时也是发展变化的。教育是从对生命的思考开始,建立起自己研究的视角,形成教研的概念、范畴、思维方式和逻辑体系。传统意义上,教研室必须把整个教改的过程作为研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并且要自觉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建设研训一体的区县教师发展机构,还要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再次,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定位需要在实践与研究中不断完善。通过一系列研究、指导、服务与管理实践,全面吸纳学校和教师们的意见,反思并不断完善自己的职能定位,适应区域研训发展,及时对各项职能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精心研究、认真制定各种制度与方案;最后,讲究策略,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树立品牌意识,确保做到理论支撑、领域创新、科学规范居于领先地位。此外,要重新审视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的理念、重心与目标。
縣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模式框架构建把“目标”作为所有行为的动力源,“学”“教”“研”“训”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条件。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明确要求“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来建设研训一体的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同时也提出了“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因此,要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
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模式构建的思考
首先,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需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新时代,切实转变职能与角色。从课程改革准备、酝酿到正式启动与实验,整个工作体现了国家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政府行为高度重视的决心,也表现出开放、民主、科学的工作思路。新课程实施推广过程更是一个各方面人员广泛参与、全面合作和科学实施的过程,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势在必行;其次,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特点与教育发展、课程改革相适应,具有同步发展性。教育是复杂的,同时也是发展变化的。教育是从对生命的思考开始,建立起自己研究的视角,形成教研的概念、范畴、思维方式和逻辑体系。传统意义上,教研室必须把整个教改的过程作为研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并且要自觉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建设研训一体的区县教师发展机构,还要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再次,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定位需要在实践与研究中不断完善。通过一系列研究、指导、服务与管理实践,全面吸纳学校和教师们的意见,反思并不断完善自己的职能定位,适应区域研训发展,及时对各项职能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精心研究、认真制定各种制度与方案;最后,讲究策略,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树立品牌意识,确保做到理论支撑、领域创新、科学规范居于领先地位。此外,要重新审视县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的理念、重心与目标。
縣区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操作与管理模式框架构建把“目标”作为所有行为的动力源,“学”“教”“研”“训”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条件。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明确要求“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来建设研训一体的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同时也提出了“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因此,要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