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当今时代又是创新的时代,如何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为我国能否顺利地转变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从各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并严格落实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关键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
一、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对我国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对外合作、开拓市场、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企业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朝着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将成必然趋势,知识、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导作用会愈来愈明显,当今的时代是创新的时代。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低下的现状令人担忧。其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科学合理、体系完整、高效运行、能激励、促进、保护、支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
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1)建立完善宪法权利救济机制保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通过确立企业和公民一系列权利自由,为它们享受权利自由提供了依据,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动力源泉,也为国家机关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了最高规范依据。因此,现行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提法等将会极大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特别是违宪审查制度,尽可能实现宪法可诉性。(2)制定完善专门立法保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3条专门设计鼓励技术创新的条款,但文本太原则、太抽象的问题依然存在,缺乏可实际操作的量化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很难依法实施。尤其是文本中忽略了对技术创新主体的鼓励措施做出明确规定,显得十分不恰当。法律对于技术创新应当有比较准确的界定,否则就有可能误把对技术创新的追求理解为单纯是对高新技术的追求,而脱离现实情况和市场需求,使鼓励技术创新失去现实的基础。因此,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的专门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经费投入、风险保障、战略计划、成果转让和使用、国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种支持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就成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实之必需。(3)完善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科技部和财政部于1995年出台了《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但因位阶过低,且为暂行的政策性规定,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虽然目前中央及省、市、县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名目各异数量不等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大都建立有融资担保机构。但是存在不成体系、资金不足、担保不力、银行惜贷、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限制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积极性。为此应抓紧制定《风险投资法》从法律上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设计出一种新型的独特的风险融资模式,也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一个风险分担和风险控制机制,从而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奠定物质基础。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一种激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的最有效制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刺激技术创新的多产和技术扩散。而我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一直比较薄弱,产品从仿制、改制到自主开发都没有将知识产权摆在重要位置,有些企业甚至认为不搞专利也能生存。但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规则的普遍运用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自然而然成了敏感而迫切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资源、成本、人才等优势是无法替代知识产权的,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也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因此,未来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对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高昂的专利费用使得许多中小企业不愿申请专利。其次,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就会公开自己的创新成果,但现行专利法对侵权行为制裁不力,专利侵权成本相对较低而企业维权比较困难。因此,在未来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中,有必要一方面切实简化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程序和缩短确权周期,减少中小企业专利申请费用;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出资,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例如法律服务所、信息网站等,免费或廉价地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减少中小企业的维权成本同时加大侵权成本,严厉制裁侵权行为。(4)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法律制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在一定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秩序下进行,涉及许多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为培育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必须完善技术创新服务法律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律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规范,并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加快制定有关科技服务、培训服务、财务服务、企业诊断和经营指导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规章,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信息缺乏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报等专业服务。其次,立法保障科研机构、高校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并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长效创新机制。再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用立法形式确立创新人才的责权利,调动创新人才的创造激情,保障其合法的权益和收益。形成科学的创新组织服务和管理体系,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创新机构和创新人才库,鼓励并规范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科技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最后,立法扶持地区或者行业维权组织,整合集中中小企业的力量进行集体维权,尤其是应加大法律扶持力度,由政府主导、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帮助中小企业应付国外货款拖欠的有关诉讼。(5)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的执行与监督落实。法律法规,只有严格地执行,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要充分的发挥作用,也必须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加强监督落实,从而切实维护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以后,关键是要落到实处,现代政府需要用服务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而不是用财政砸钱的方式。所以,政府首先应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自身也应经常加强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其次,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下,工商、税务、城管等职能部门应改进执法方式,尤其应转变执法理念,以实际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执法部门特别应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上下足功夫。再次,执法资源配置要合理,各部门权责要明确,积极做好分工与配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各环节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建立包括专门监督与公众监督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式并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從而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的合法执行并落实到位。比如可从建立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与审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做起。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如何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为我国能否顺利建设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21世纪能否真正成为中国人的世纪的重要因素。通过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并严格监督落实,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希望中小企业在未来能够真正挑起创新强国的重任。
参 考 文 献
[1]唐芳.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宪法保障[J].经营与管理.2008(3)
[2]齐蕾蕾.中小企业调控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项目基金:本文系耿国华主持的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中小企业提高科技创新和应对危机能力的机制与对策”(项目编号:2009RKA174)的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
一、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对我国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对外合作、开拓市场、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企业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朝着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将成必然趋势,知识、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导作用会愈来愈明显,当今的时代是创新的时代。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低下的现状令人担忧。其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科学合理、体系完整、高效运行、能激励、促进、保护、支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
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1)建立完善宪法权利救济机制保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通过确立企业和公民一系列权利自由,为它们享受权利自由提供了依据,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动力源泉,也为国家机关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了最高规范依据。因此,现行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提法等将会极大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特别是违宪审查制度,尽可能实现宪法可诉性。(2)制定完善专门立法保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3条专门设计鼓励技术创新的条款,但文本太原则、太抽象的问题依然存在,缺乏可实际操作的量化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很难依法实施。尤其是文本中忽略了对技术创新主体的鼓励措施做出明确规定,显得十分不恰当。法律对于技术创新应当有比较准确的界定,否则就有可能误把对技术创新的追求理解为单纯是对高新技术的追求,而脱离现实情况和市场需求,使鼓励技术创新失去现实的基础。因此,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的专门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经费投入、风险保障、战略计划、成果转让和使用、国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种支持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就成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实之必需。(3)完善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科技部和财政部于1995年出台了《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但因位阶过低,且为暂行的政策性规定,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虽然目前中央及省、市、县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名目各异数量不等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大都建立有融资担保机构。但是存在不成体系、资金不足、担保不力、银行惜贷、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限制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积极性。为此应抓紧制定《风险投资法》从法律上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设计出一种新型的独特的风险融资模式,也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一个风险分担和风险控制机制,从而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奠定物质基础。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一种激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的最有效制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刺激技术创新的多产和技术扩散。而我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一直比较薄弱,产品从仿制、改制到自主开发都没有将知识产权摆在重要位置,有些企业甚至认为不搞专利也能生存。但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规则的普遍运用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自然而然成了敏感而迫切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资源、成本、人才等优势是无法替代知识产权的,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也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因此,未来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对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高昂的专利费用使得许多中小企业不愿申请专利。其次,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就会公开自己的创新成果,但现行专利法对侵权行为制裁不力,专利侵权成本相对较低而企业维权比较困难。因此,在未来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中,有必要一方面切实简化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程序和缩短确权周期,减少中小企业专利申请费用;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出资,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例如法律服务所、信息网站等,免费或廉价地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减少中小企业的维权成本同时加大侵权成本,严厉制裁侵权行为。(4)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法律制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在一定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秩序下进行,涉及许多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为培育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必须完善技术创新服务法律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律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规范,并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加快制定有关科技服务、培训服务、财务服务、企业诊断和经营指导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规章,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信息缺乏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报等专业服务。其次,立法保障科研机构、高校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并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长效创新机制。再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用立法形式确立创新人才的责权利,调动创新人才的创造激情,保障其合法的权益和收益。形成科学的创新组织服务和管理体系,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创新机构和创新人才库,鼓励并规范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科技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最后,立法扶持地区或者行业维权组织,整合集中中小企业的力量进行集体维权,尤其是应加大法律扶持力度,由政府主导、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帮助中小企业应付国外货款拖欠的有关诉讼。(5)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的执行与监督落实。法律法规,只有严格地执行,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要充分的发挥作用,也必须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加强监督落实,从而切实维护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以后,关键是要落到实处,现代政府需要用服务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而不是用财政砸钱的方式。所以,政府首先应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自身也应经常加强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其次,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下,工商、税务、城管等职能部门应改进执法方式,尤其应转变执法理念,以实际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执法部门特别应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上下足功夫。再次,执法资源配置要合理,各部门权责要明确,积极做好分工与配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各环节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建立包括专门监督与公众监督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式并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從而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的合法执行并落实到位。比如可从建立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与审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做起。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如何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为我国能否顺利建设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21世纪能否真正成为中国人的世纪的重要因素。通过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并严格监督落实,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希望中小企业在未来能够真正挑起创新强国的重任。
参 考 文 献
[1]唐芳.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宪法保障[J].经营与管理.2008(3)
[2]齐蕾蕾.中小企业调控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项目基金:本文系耿国华主持的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中小企业提高科技创新和应对危机能力的机制与对策”(项目编号:2009RKA174)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