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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不能正点在我国民用航空界早已不是新闻了,据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统计,2003年因晚点接受的投诉比上年增加27%。近期有媒体称,民航总局正在参考国际惯例对航班延误制定赔偿标准。
民航运输因其特殊性质,相对于“安全第一,服务规范”的“硬道理”而言, 航班正点可能就是“软指标”了。前段时间北方沙尘天气致使大量航班延误,广州、成都等地机场陆续出现大量旅客滞留,这对普通游客特别是商务人员来说,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民航总局运输司李江民司长对此表示,总局鼓励航空公司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当航班不正常时,航空公司应该加强对延误航班旅客的服务,其中包括必要的赔偿。但在赔偿上并没有一个国际通行标准,而是由各航空公司自己内部掌握。民航总局称,由于航班延误有可抗因素和不可抗因素等诸多原因,航空公司不可能采取同样的赔偿标准。据统计,今年2月份,国内航班正点率为79.4%,约有1/5的航班延误。造成航班延误的因素除了天气外,也有机械故障、机场容量饱和等航空公司的自身原因。在首都机场及上海浦东、虹桥机场等地,黄金时段航班如果过分集中,空管部门不得不“流量控制”,飞机在空中排队等候落地。
从4月1日起,全国民航系统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航班“正点行动”,民航总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做好不正常航班旅客的服务工作,如加强信息发布,妥善安排食宿,尽快签转等等。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不正常航班,民航总局要求航空公司对旅客作出安抚和赔偿,如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餐饮、住宿等。这项措施导致航空公司增加成本,海南航空北京营业部测算,一架波音737客机因主观原因延误,平均每人住宿50元,餐饮20元,延误4小时后的满客服务成本就近万元。
航班晚点没有“赢家”。航空业是特殊运输,航空公司绝不可以为“正点”不顾天气条件、飞机故障、空中管制等安全飞行标准而起飞,否则就是“满机皆输”。不久前,传出某航空公司一班机在没有查明飞机故障的情况下,载着三百多名乘客两次起落的荒唐事,让人听后“一身冷汗”。据说乘务员事后还一本正经的告之乘客,飞机两次起飞又回原地的原因是在查找故障,机舱哗然!
其实通常情况下,乘客对航班晚点的抱怨,大多是因为“莫名其妙”。飞机晚点,航空公司没有明确的有说服力的解释,更多的时候是“一言不发”。乘客这种积怨深了,切入点当然就是晚点这一“硬指标”了。如果航空公司把服务做细,相信大家最大的希望是平安快捷到达目的地,而不是费神去讨论所谓的补偿。当然这是在“不可抗力”情形下。反之如果是航空公司因己之利,将两班并做一班,人为造成晚点,又假以“因飞机调配原因”蒙事等,是否当以“欺诈消费者”论呢?我看这个赔偿标准倒也不难制定。
民航运输因其特殊性质,相对于“安全第一,服务规范”的“硬道理”而言, 航班正点可能就是“软指标”了。前段时间北方沙尘天气致使大量航班延误,广州、成都等地机场陆续出现大量旅客滞留,这对普通游客特别是商务人员来说,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民航总局运输司李江民司长对此表示,总局鼓励航空公司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当航班不正常时,航空公司应该加强对延误航班旅客的服务,其中包括必要的赔偿。但在赔偿上并没有一个国际通行标准,而是由各航空公司自己内部掌握。民航总局称,由于航班延误有可抗因素和不可抗因素等诸多原因,航空公司不可能采取同样的赔偿标准。据统计,今年2月份,国内航班正点率为79.4%,约有1/5的航班延误。造成航班延误的因素除了天气外,也有机械故障、机场容量饱和等航空公司的自身原因。在首都机场及上海浦东、虹桥机场等地,黄金时段航班如果过分集中,空管部门不得不“流量控制”,飞机在空中排队等候落地。
从4月1日起,全国民航系统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航班“正点行动”,民航总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做好不正常航班旅客的服务工作,如加强信息发布,妥善安排食宿,尽快签转等等。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不正常航班,民航总局要求航空公司对旅客作出安抚和赔偿,如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餐饮、住宿等。这项措施导致航空公司增加成本,海南航空北京营业部测算,一架波音737客机因主观原因延误,平均每人住宿50元,餐饮20元,延误4小时后的满客服务成本就近万元。
航班晚点没有“赢家”。航空业是特殊运输,航空公司绝不可以为“正点”不顾天气条件、飞机故障、空中管制等安全飞行标准而起飞,否则就是“满机皆输”。不久前,传出某航空公司一班机在没有查明飞机故障的情况下,载着三百多名乘客两次起落的荒唐事,让人听后“一身冷汗”。据说乘务员事后还一本正经的告之乘客,飞机两次起飞又回原地的原因是在查找故障,机舱哗然!
其实通常情况下,乘客对航班晚点的抱怨,大多是因为“莫名其妙”。飞机晚点,航空公司没有明确的有说服力的解释,更多的时候是“一言不发”。乘客这种积怨深了,切入点当然就是晚点这一“硬指标”了。如果航空公司把服务做细,相信大家最大的希望是平安快捷到达目的地,而不是费神去讨论所谓的补偿。当然这是在“不可抗力”情形下。反之如果是航空公司因己之利,将两班并做一班,人为造成晚点,又假以“因飞机调配原因”蒙事等,是否当以“欺诈消费者”论呢?我看这个赔偿标准倒也不难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