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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浙南山区缙云县为例,分析了古树名木的现状、数量剧减的原因,提出保护古树名木的对策,旨在为科学有效地保护古树名木提供参考。
关键词古树名木;数量剧减;现状;原因;对策;浙江缙云
中图分类号S75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4-0201-02
浙南山区古树名木数量多,种类丰富,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和珍贵的自然遗产,是研究社会与自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活标本、活文物,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山区古树名木遭到破坏,数量急剧减少,据缙云县古树名木档案反映,1997年有古树名木5 087株,2008年只有3 050株,数量剧减。该文对浙江南部山区缙云县古树名木资源的动态变化、现状、数量剧减及其死亡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建议。
1古树名木现状
1.1资源现状
据对该县古树名木调查,2002年有古树名木3 100株,近年来死亡清理50株,2008年有3 050株。其中散生古树1 788株,古树群67群1 262株,分属28科54属76种,树种较多的科有壳斗科16种、樟科7种、豆科5种、柏科5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银杏、南方红豆杉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榧树、樟树、花榈木3种。比较稀有的树种还有南方铁杉、圆柏、龙柏、青钱柳、细叶香桂、肉桂、薄叶润楠、椤木石楠、枸骨等,分布在全县414个行政村中,其中古树名木在城市分布173株,只占5.7%,而农村分布2 877株,占总数的94.3%;在古树名木位置分类中,地处村旁有2 077株,占总数的68.1%。
1.2管理机构
目前,古树名木的管理机构是县林业局,但位于县城街道的古树名木由县城建局和县林业局共同管理。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资源的动态监测和乱砍滥伐行为的查处。
1.3保护现状
2002年,该县对境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依据当时《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古树名木,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令保护”的规定[1],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了3 100株古树名木,由于没有落实经费,只对第一批852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建立了古树名木档案。目前,古树名木的保护仅限于对古树名木采伐及采集的审核报批。
2古树名木数量剧减的原因
2.1迁移流失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大城市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部门或个人在绿化时,为追求高档次、高品位庭院和园林绿化,致使园林经销商或园林绿化单位直接到山区收购古树名木,由于经济落后,特别是山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为创办村集体公益事业,不惜变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甚至有些乡镇干部把售卖古树作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创收的方法,造成相当数量的山区古树名木遭到破坏和流失,缙云县曾多次查获非法运输古树名木和乱采挖古树案件。
2.2树木死亡
2.2.1工程建设擅自砍伐导致死亡。康庄工程、山区乡村机耕道路等的新建和扩建,以及农村居民的建房都对生长在村庄边的古树名木的生存造成直接的危害。康庄工程、乡村机耕路道的改建和扩建、农村建房等均没有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核,为了节省工程费用和出让建房土地将古树名木砍伐。2010年,该县阳弄村在建康庄工程道路时,因工程路道正好穿过东渡阳弄村的古树群,2株古树遭到砍伐,其中1株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树种南方红豆杉。2006年,新建镇雪峰村在修建康庄工程挖路基时,2棵南方红豆杉根系受到伤害,加上康庄工程路面铺设水泥致使生长环境恶化,导致2棵南方红豆杉死亡。
2.2.2人为因素导致古树死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人和古树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古树生长的地方成为人们堆放垃圾、搭建猪栏、牛栏场所,根椐近年来古树名木死亡清理统计,由于乱堆、乱放、乱搭建造成古树名木死亡占清理总数的65%以上。2008年,该县2棵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因乱堆乱放,致使根系霉烂而被风吹倒。
2.2.3意外因素导致死亡。古树名木树龄大,树基空心现象普遍,容易遭到意外伤害死亡。缙云县胡源乡胡村在2006年就有1棵南方红豆杉因遭遇雷击死亡被清理;木栗乡某村的1棵古樟树干基空腐,村民在此烧纸钱时引火将其烧死;五云镇和壶镇镇均有过因小孩在空腐的树干内玩火而引起树干起火的事例。
3对策
3.1加强领导,依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
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键,原《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内容已经修改,明确了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2004年5月28日颁布的《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古树名木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令保护,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领导,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管护单位或管护人,依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保证棵棵古树名木有人管。
3.2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经济价值。要大力加强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议政府把古树名木的保护作为林业考核内容之一,并列入地方政府的考核,层层签订古树名木责任状,不但使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政府也要加强保障措施。
3.3制订相关的地方法规,完善法制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定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2]。由于人为因素如过度修枝、砍断侧根、乱堆乱放、剥树皮、农村建筑物等对古树名木伤害,导致树木死亡有一个过程,对毁坏难以作出及时的界定及处罚。因此,需要地方法规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健全法制体系。
3.4加强对基础工程林地征、占、用的审核
加强对康庄工程、乡村机耕路道的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林业征、占、用的审核,在免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前提下,仍然做好林业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防止古树名木遭到破坏。
3.5面上管护和集中管护相结合
对古树名木集中分布的地区,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小区,重点保护,该方式适合山区古树分布的特点,同时也落实了原林业部的“零星分布的珍贵树种和古树名木,由当地县、乡划定保护点,予以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采伐”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古树名木。
3.6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实施一系列古树名木的复壮措施,做好修补树洞、防病除虫、安装避雷针等安全防范工作[3]。
3.7加强对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核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珍贵树种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由林业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因此,要加强对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核,做好古树名木的移植工作,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4]。
4参考文献
[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EB/OL].[2004- 07-01].http://www.lawyee.net/act/act_display.asp?rid=60055.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EB/OL].[2010-11-10].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2000/11201000050N.html.
[3] 胡坚强,夏有根,梅艳,等.古树名木研究概述[J].福建林业科技,2004,31(3):151-154.
[4]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EB/OL].[2010-09-15].http://baike.baidu.com/view/4024445.htm.
关键词古树名木;数量剧减;现状;原因;对策;浙江缙云
中图分类号S75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4-0201-02
浙南山区古树名木数量多,种类丰富,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和珍贵的自然遗产,是研究社会与自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活标本、活文物,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山区古树名木遭到破坏,数量急剧减少,据缙云县古树名木档案反映,1997年有古树名木5 087株,2008年只有3 050株,数量剧减。该文对浙江南部山区缙云县古树名木资源的动态变化、现状、数量剧减及其死亡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建议。
1古树名木现状
1.1资源现状
据对该县古树名木调查,2002年有古树名木3 100株,近年来死亡清理50株,2008年有3 050株。其中散生古树1 788株,古树群67群1 262株,分属28科54属76种,树种较多的科有壳斗科16种、樟科7种、豆科5种、柏科5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银杏、南方红豆杉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榧树、樟树、花榈木3种。比较稀有的树种还有南方铁杉、圆柏、龙柏、青钱柳、细叶香桂、肉桂、薄叶润楠、椤木石楠、枸骨等,分布在全县414个行政村中,其中古树名木在城市分布173株,只占5.7%,而农村分布2 877株,占总数的94.3%;在古树名木位置分类中,地处村旁有2 077株,占总数的68.1%。
1.2管理机构
目前,古树名木的管理机构是县林业局,但位于县城街道的古树名木由县城建局和县林业局共同管理。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资源的动态监测和乱砍滥伐行为的查处。
1.3保护现状
2002年,该县对境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依据当时《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古树名木,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令保护”的规定[1],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了3 100株古树名木,由于没有落实经费,只对第一批852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建立了古树名木档案。目前,古树名木的保护仅限于对古树名木采伐及采集的审核报批。
2古树名木数量剧减的原因
2.1迁移流失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大城市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部门或个人在绿化时,为追求高档次、高品位庭院和园林绿化,致使园林经销商或园林绿化单位直接到山区收购古树名木,由于经济落后,特别是山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为创办村集体公益事业,不惜变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甚至有些乡镇干部把售卖古树作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创收的方法,造成相当数量的山区古树名木遭到破坏和流失,缙云县曾多次查获非法运输古树名木和乱采挖古树案件。
2.2树木死亡
2.2.1工程建设擅自砍伐导致死亡。康庄工程、山区乡村机耕道路等的新建和扩建,以及农村居民的建房都对生长在村庄边的古树名木的生存造成直接的危害。康庄工程、乡村机耕路道的改建和扩建、农村建房等均没有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核,为了节省工程费用和出让建房土地将古树名木砍伐。2010年,该县阳弄村在建康庄工程道路时,因工程路道正好穿过东渡阳弄村的古树群,2株古树遭到砍伐,其中1株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树种南方红豆杉。2006年,新建镇雪峰村在修建康庄工程挖路基时,2棵南方红豆杉根系受到伤害,加上康庄工程路面铺设水泥致使生长环境恶化,导致2棵南方红豆杉死亡。
2.2.2人为因素导致古树死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人和古树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古树生长的地方成为人们堆放垃圾、搭建猪栏、牛栏场所,根椐近年来古树名木死亡清理统计,由于乱堆、乱放、乱搭建造成古树名木死亡占清理总数的65%以上。2008年,该县2棵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因乱堆乱放,致使根系霉烂而被风吹倒。
2.2.3意外因素导致死亡。古树名木树龄大,树基空心现象普遍,容易遭到意外伤害死亡。缙云县胡源乡胡村在2006年就有1棵南方红豆杉因遭遇雷击死亡被清理;木栗乡某村的1棵古樟树干基空腐,村民在此烧纸钱时引火将其烧死;五云镇和壶镇镇均有过因小孩在空腐的树干内玩火而引起树干起火的事例。
3对策
3.1加强领导,依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
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键,原《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内容已经修改,明确了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2004年5月28日颁布的《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古树名木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令保护,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领导,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管护单位或管护人,依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保证棵棵古树名木有人管。
3.2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经济价值。要大力加强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议政府把古树名木的保护作为林业考核内容之一,并列入地方政府的考核,层层签订古树名木责任状,不但使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政府也要加强保障措施。
3.3制订相关的地方法规,完善法制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定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2]。由于人为因素如过度修枝、砍断侧根、乱堆乱放、剥树皮、农村建筑物等对古树名木伤害,导致树木死亡有一个过程,对毁坏难以作出及时的界定及处罚。因此,需要地方法规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健全法制体系。
3.4加强对基础工程林地征、占、用的审核
加强对康庄工程、乡村机耕路道的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林业征、占、用的审核,在免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前提下,仍然做好林业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防止古树名木遭到破坏。
3.5面上管护和集中管护相结合
对古树名木集中分布的地区,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小区,重点保护,该方式适合山区古树分布的特点,同时也落实了原林业部的“零星分布的珍贵树种和古树名木,由当地县、乡划定保护点,予以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采伐”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古树名木。
3.6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改善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实施一系列古树名木的复壮措施,做好修补树洞、防病除虫、安装避雷针等安全防范工作[3]。
3.7加强对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核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珍贵树种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由林业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因此,要加强对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核,做好古树名木的移植工作,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4]。
4参考文献
[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EB/OL].[2004- 07-01].http://www.lawyee.net/act/act_display.asp?rid=60055.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EB/OL].[2010-11-10].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2000/11201000050N.html.
[3] 胡坚强,夏有根,梅艳,等.古树名木研究概述[J].福建林业科技,2004,31(3):151-154.
[4]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EB/OL].[2010-09-15].http://baike.baidu.com/view/4024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