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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昆明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履行教育行政部门法定职责,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素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全市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科学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制定下发《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依法治理与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且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力督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和轮训。依据《昆明市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依法行政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对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予以明确。2015年共组织44人次参加了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和轮训,合格率达100%。
(三)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昆明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2015年工作计划》,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宣传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阶段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先后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等专项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各项活动成效明显。充分利用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昆明市教育局内网短语平台等媒体对法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
(四)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昆明市2015年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机关相关处室在五华区南屏步行街参加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 000余份,重点对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及时解答广大市民的疑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中小学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宪法教育课、宪法宣讲等活动,积极组织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不断完善党委依法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局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党委班子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修订《昆明市教育局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昆明市教育局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对局党委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形式、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纪律、重大决策报告等事项进行具体规定,促进局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依法决策。
(二)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年度立法工作。2015年3月1日,《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15年10月,向市法制办上报了《昆明市职业教育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初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昆明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立法任务进行了科学统筹并按时上报了立法计划。
(三)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动态管理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形成了《昆明市教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目前,昆明市教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4件,《昆明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废止,新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已完成登记、备案和对外发布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全市2015年教育工作任务要点,专门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大决策工作的通知》,对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完成《昆明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昆明市加快校园足球发展的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昆明市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4项重大决策听证。
(五)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律师担任昆明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及时将法律顾问登记表和聘用合同报送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备案。2015年,法律顾问积极履行合约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共出具23份法律意见书,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9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17件。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截至2015年11月,全市教育系统15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2所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三、转变职能,强化公正文明执法
(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清理公告工作。对昆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举报投诉电话和教育行政执法所依据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制定机关、施行时间和文号/令号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50件。
(二)扎实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对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以及相对应的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执行和落实《昆明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昆明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管理制度(试行)》,包含信息公开制度、告知与说明理由制度、执法回避制度、执法听证制度、执法时限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和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在认真做好行政主体职权职责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涉及的项目名称、相关依据标准再次做了补充完善。
(四)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情况摸底调查。对2012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教育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教育系统(不含嵩明、安宁)有教育行政执法主体13个,共计150人持有教育行政执法证,查处各类案件49件,无涉及处罚金额现象。
一、科学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制定下发《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依法治理与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且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力督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和轮训。依据《昆明市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昆明市教育局2015年依法行政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对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予以明确。2015年共组织44人次参加了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和轮训,合格率达100%。
(三)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昆明市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2015年工作计划》,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宣传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阶段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先后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等专项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各项活动成效明显。充分利用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昆明市教育局内网短语平台等媒体对法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
(四)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昆明市2015年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机关相关处室在五华区南屏步行街参加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 000余份,重点对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及时解答广大市民的疑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中小学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宪法教育课、宪法宣讲等活动,积极组织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不断完善党委依法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局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党委班子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修订《昆明市教育局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昆明市教育局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对局党委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形式、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纪律、重大决策报告等事项进行具体规定,促进局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依法决策。
(二)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年度立法工作。2015年3月1日,《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15年10月,向市法制办上报了《昆明市职业教育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初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昆明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立法任务进行了科学统筹并按时上报了立法计划。
(三)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动态管理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形成了《昆明市教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目前,昆明市教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4件,《昆明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废止,新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已完成登记、备案和对外发布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全市2015年教育工作任务要点,专门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大决策工作的通知》,对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完成《昆明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昆明市加快校园足球发展的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昆明市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4项重大决策听证。
(五)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律师担任昆明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及时将法律顾问登记表和聘用合同报送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备案。2015年,法律顾问积极履行合约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共出具23份法律意见书,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9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17件。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截至2015年11月,全市教育系统15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2所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三、转变职能,强化公正文明执法
(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清理公告工作。对昆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举报投诉电话和教育行政执法所依据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制定机关、施行时间和文号/令号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50件。
(二)扎实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对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以及相对应的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执行和落实《昆明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昆明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管理制度(试行)》,包含信息公开制度、告知与说明理由制度、执法回避制度、执法听证制度、执法时限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和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在认真做好行政主体职权职责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涉及的项目名称、相关依据标准再次做了补充完善。
(四)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情况摸底调查。对2012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教育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教育系统(不含嵩明、安宁)有教育行政执法主体13个,共计150人持有教育行政执法证,查处各类案件49件,无涉及处罚金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