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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部门最新的职能定位是承担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院规定、决定情况的督察,但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尚未修改的情况下,重大案件检务督察开展中应当坚持的原则、程序架构以及结果运用等核心问题没有详细规定,只有对重大案件检务督察程序进行实践探索研究,建立完善的重大案件检务督察成果运用机制,才能更精准地发挥检务督察工作的具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