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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描绘了我国审计全覆盖的范围:凡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都要审计;不能单纯停留在对财政资金的传统审计上,还要对中央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助力反腐,以求“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队伍要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败的利剑。
审计“全覆盖”,使每名审计干部备感骄傲和备受鼓舞,更深感责任重大。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人提出了较高要求,审计人如何迎接“全覆盖”考验和挑战,是审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江西省永修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切实做好财政、经济责任、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不断提升审计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一是积极推行送达审计方式。被审计单位在县城内且能在局里完成的工作尽可能不到被审计单位完成,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二是认真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跟踪审计,整合审计资源将任务进行分解到相应的股室,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实现财政审计监督全覆盖。
第一,加大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围绕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全口径原则,拓展财政审计监督范围,提高同级审覆盖面,实现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全覆盖。
第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的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民生审计力度,以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和资金为重点。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追加、项目结转结余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效益性。
第三,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围绕行政部门职能,审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征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落实情况;以上年结转和年末结余、预算追加、重点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关注“小金库”、规范津补贴和“吃空饷”情况,跟踪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和往来清理情况。分析预算执行偏差及执行效率不高的普遍性问题和原因,揭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及体制机制障碍,促进部门履职规范、节约、高效。
在财政审计中,对下级乡镇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均做到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处理标准。
四是注重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民生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侧重于民生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创新专项资金审计,将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与投资决算审计整合在一起,涉及到工程项目投资的部分交由投资股进行审计,如对县农业综合办2013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就对各子项目投资额进行了决算审计,并核减了项目投资额49.99万元,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虚报、多报现象,确保了民生资金的安全完整。
五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把离任审计的“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为事中监督,比离任审计能更有效的开展审计工作,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等其他专业审计统分结合,合理利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
六是在政府投资审计中,通过县政府出台《永修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及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将政府性资金的投资项目纳入审计的范围,为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提供了制度支撑。目前,县审计机关基本实现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监督。
在实施投资审计过程中,该局通过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减少审计风险、购置检测设施丰富取证手段、规范操作流程聘请中介协审等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一,加强外部监督,借助综合验收化解审计风险。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综合验收机制,成立了以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凡是需要开展投资审计的项目,均需取得成员单位联合出具的综合验收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出具投资审计报告的前置条件。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动将审计工作置身于综合验收组的监督之下,重大争议性问题提请财政与发改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裁决与认定,审计结果事先征求政府投资综合验收小组意见,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审计工作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通过审计过程的开放透明运作,不仅打消了外界对审计暗箱工作的疑虑,还处处为审计人员唱起了赞歌,有效树立了审计队伍的正能量。
第二,购置专业设备,丰富取证手段增加审计公信力。针对土方工程难复核,路面厚度易作假的问题,该局通过政府采购先后投资2万元购置了路面取芯机,投资6.70万元购置了华测RTK测量仪,并添置了滚动测距仪、激光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等一批辅助检测工具。通过在审计工作中的有效应用,既强化了审计结果的公信力,又增加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
第三,规范委托审计,通过阳光操作防控廉政风险。在2013年出台了《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明确了委托审计付费标准,先后出台了《永修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审计付费标准的通知》、《成立永修县审计局关于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中介备选库的通知》等文件。需要外聘审计时,所有委托中介单位一律由局纪检组长、投资审计股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共同摇号抽签产生,并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作者单位:永修县审计局)
审计“全覆盖”,使每名审计干部备感骄傲和备受鼓舞,更深感责任重大。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人提出了较高要求,审计人如何迎接“全覆盖”考验和挑战,是审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江西省永修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切实做好财政、经济责任、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不断提升审计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一是积极推行送达审计方式。被审计单位在县城内且能在局里完成的工作尽可能不到被审计单位完成,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二是认真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跟踪审计,整合审计资源将任务进行分解到相应的股室,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实现财政审计监督全覆盖。
第一,加大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围绕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全口径原则,拓展财政审计监督范围,提高同级审覆盖面,实现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全覆盖。
第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的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民生审计力度,以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和资金为重点。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追加、项目结转结余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效益性。
第三,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围绕行政部门职能,审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征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落实情况;以上年结转和年末结余、预算追加、重点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关注“小金库”、规范津补贴和“吃空饷”情况,跟踪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和往来清理情况。分析预算执行偏差及执行效率不高的普遍性问题和原因,揭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及体制机制障碍,促进部门履职规范、节约、高效。
在财政审计中,对下级乡镇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均做到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处理标准。
四是注重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民生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侧重于民生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创新专项资金审计,将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与投资决算审计整合在一起,涉及到工程项目投资的部分交由投资股进行审计,如对县农业综合办2013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就对各子项目投资额进行了决算审计,并核减了项目投资额49.99万元,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虚报、多报现象,确保了民生资金的安全完整。
五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把离任审计的“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为事中监督,比离任审计能更有效的开展审计工作,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等其他专业审计统分结合,合理利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
六是在政府投资审计中,通过县政府出台《永修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及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将政府性资金的投资项目纳入审计的范围,为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提供了制度支撑。目前,县审计机关基本实现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监督。
在实施投资审计过程中,该局通过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减少审计风险、购置检测设施丰富取证手段、规范操作流程聘请中介协审等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一,加强外部监督,借助综合验收化解审计风险。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综合验收机制,成立了以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凡是需要开展投资审计的项目,均需取得成员单位联合出具的综合验收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出具投资审计报告的前置条件。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动将审计工作置身于综合验收组的监督之下,重大争议性问题提请财政与发改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裁决与认定,审计结果事先征求政府投资综合验收小组意见,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审计工作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通过审计过程的开放透明运作,不仅打消了外界对审计暗箱工作的疑虑,还处处为审计人员唱起了赞歌,有效树立了审计队伍的正能量。
第二,购置专业设备,丰富取证手段增加审计公信力。针对土方工程难复核,路面厚度易作假的问题,该局通过政府采购先后投资2万元购置了路面取芯机,投资6.70万元购置了华测RTK测量仪,并添置了滚动测距仪、激光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等一批辅助检测工具。通过在审计工作中的有效应用,既强化了审计结果的公信力,又增加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
第三,规范委托审计,通过阳光操作防控廉政风险。在2013年出台了《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明确了委托审计付费标准,先后出台了《永修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审计付费标准的通知》、《成立永修县审计局关于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中介备选库的通知》等文件。需要外聘审计时,所有委托中介单位一律由局纪检组长、投资审计股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共同摇号抽签产生,并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作者单位:永修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