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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自古以来以农耕文化立国,村落也是传统农耕社会生活的重要空间单元。近年来以传统村落旅游为代表的古村开发如火如荼进行,但是学术界的关注焦点集中于那些具有丰富历史文化价值的典型传统村落,大量仅仅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非典型传统村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和认识。因此,本文对位于城市边缘区的大量“非典型传统村落”面临的困难进行探讨,以期为此类村庄的保护与开发提供参考。
【关键词】非典型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动态规划
1、引言
按照国际通用的城市化划分标准,目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时期。而在城市化过程中,位于城市边缘区的村庄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传统村落是承载了中国上千年农耕文化的物质环境,是中国建筑文化史上不可替代的“活”着的资源。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人类已经意识到历史文化的重要性,传统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甚至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一种奢侈品,传统村落的保护受到越来越多业内学者的重视。
2、概念
2.1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此类村庄在物质和非物质空间要素保护方面已有相对而言较为完善的体系,一旦被评为传统村落往往也可以得到相关政策的倾斜。加之最近几十年来兴起的旅游开发新模式,此类村庄的保护和发展具有较大的优势。
2.2非典型传统村落
“非典型传统村庄”是指历史文化遗存不够丰富,历史风貌受到一定程度破坏的村庄。此类村庄大多没有连续成片的历史建筑遗存,虽然很多村庄仍然保有较为完整的街巷格局,但是普遍存在新旧建筑共存,文保建筑较少等问题。
3、“非典型传统村落”开发困境
3.1现实困境
相对于传统村落而言,一些位于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传统村落”面临的现实问题要严峻和困难得多。一方面,城市边缘区以其空间发展制约少、地价低廉等特征成为各种城市经济要素竞相争取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乡村经济要素在融入城市之前,也通常会选择城市边缘区作为中转站和落脚点。而与传统村落不同,“非典型传统村落”不在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范围内,不受相关法规的限制,这一政策背景导致这类村落的保护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开发往往会经历“手术”式大规模拆建,导致其人居环境和文化遗存相分离,甚至可能会堕入“城中村”的深渊。
3.2传统开发模式
传统村落受到相关法律条文的保护,其城市用途的开发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在这块具有极复杂经济活动的地域中生存下来的“非典型传统村落”,由于缺乏相关保护措施,结果就导致村庄随意加建改建,生活污水和废弃物横流。在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政策的限制下,城市相关的管理规定难以介入,村庄如果不能被评为传统村落,就只能在混乱的管理下自我发展。
另一种极端表现为“冻结式”的保护,即对原有村落实物进行原封不动式的保护,形成村落式的博物馆。在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过程中,这种保护方式虽然从旅游开发角度来讲不乏不少成功案例,但此过程中与物质空间相匹配的文化传统有一定程度的遗失,保护下来的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驱壳。而对于没有很丰富历史遗存的“非典型传统村落”而言,“冻结式”的保护方式不仅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且其本身蕴含的文化底蕴不足也很可能造成开发的失败。
4、动态的、主动地开发模式
4.1动态的规划
在地处城市边缘区这一特殊区位的背景下,加之不受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法规限制,“非典型传统村落”应突破以往就村落论村落的发展演化方式,而将重点转向满足城市和乡村切实的发展需求。城市边缘区土地是一个处于巨大变动时期的特殊地域实体,以往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相关保护规划,强调土地性质的最终结果,忽略了保护规划的长期性和时间特性,不能适应城市边缘土地的高度动态性。
由于城市边缘区城乡要素的快速交换,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传统村落”长期处于一种空间边界、经济要素等动态变化的过程中,一次规划难以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甚至可能使城乡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情况下沦为新一轮的城中村。因此,必须采取动态规划的方式处理此类村落。当村落处于城镇化初期时,大规模的文物建筑保护条件尚不具备,此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可以集中体现地区文化传统或建筑技法的重点建筑。随着村庄周围用地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逐步实施进一步的规划,拆除不能够适应新时代建筑使用要求的老式建筑,代以可以反映该村历史风貌的新式建筑。待到村落周边用地全部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时,该村落用地地价随之提升,而其带来的收入又可以进一步保护之前规划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物。在动态的小规模拆建中,村庄的机理得到了完整的保护。
4.2主动的规划
类似于城市边缘区这种地域类型中的“非典型传统村落”,由于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保护的支撑,其发展过程往往会受到村庄周边的城镇化的影响,村庄本身被不断地同化和侵蚀,逐步沦为城市工厂的统一配件。所以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村落”一旦意识到其将会受到周围用地城市化影响时,不能被动的等待市场作用对其用地进行侵占,而是应该积极的寻找能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有利因素,努力主动融入城市。在保护村庄内部的文物建筑的同时,积极挖掘村落传统建筑特色、文化遗存、风俗习惯等,找出其特色元素,在后期的村落文化创新运用中给予演义和强化。
5、结语与讨论
城市边缘区“非典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是城市边缘区开发和古村保护领域中十分棘手的话题之一,造成此困难的实质原因还是城市文化效益、土地开发效益、古村落保护等几方的利益博弈。对于此类村庄的保护与开发,既不能像保护文物古迹一样全盘不动的保留,也不能任由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而随意征用。只有动态地、主动地合理制定村庄开发和更新的策略,才能为此类村庄找到的真正出路。
参考文献:
[1]刘玉.城乡结合部混和经济形态与驱动要素分析: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J] 城市规划.2012.
[2]王小明.传统村落价值认定与整体性保护的实践和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
作者简介:
周鹏(1990—),男,硕士研究生,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关键词】非典型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动态规划
1、引言
按照国际通用的城市化划分标准,目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时期。而在城市化过程中,位于城市边缘区的村庄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传统村落是承载了中国上千年农耕文化的物质环境,是中国建筑文化史上不可替代的“活”着的资源。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人类已经意识到历史文化的重要性,传统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甚至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一种奢侈品,传统村落的保护受到越来越多业内学者的重视。
2、概念
2.1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此类村庄在物质和非物质空间要素保护方面已有相对而言较为完善的体系,一旦被评为传统村落往往也可以得到相关政策的倾斜。加之最近几十年来兴起的旅游开发新模式,此类村庄的保护和发展具有较大的优势。
2.2非典型传统村落
“非典型传统村庄”是指历史文化遗存不够丰富,历史风貌受到一定程度破坏的村庄。此类村庄大多没有连续成片的历史建筑遗存,虽然很多村庄仍然保有较为完整的街巷格局,但是普遍存在新旧建筑共存,文保建筑较少等问题。
3、“非典型传统村落”开发困境
3.1现实困境
相对于传统村落而言,一些位于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传统村落”面临的现实问题要严峻和困难得多。一方面,城市边缘区以其空间发展制约少、地价低廉等特征成为各种城市经济要素竞相争取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乡村经济要素在融入城市之前,也通常会选择城市边缘区作为中转站和落脚点。而与传统村落不同,“非典型传统村落”不在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范围内,不受相关法规的限制,这一政策背景导致这类村落的保护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开发往往会经历“手术”式大规模拆建,导致其人居环境和文化遗存相分离,甚至可能会堕入“城中村”的深渊。
3.2传统开发模式
传统村落受到相关法律条文的保护,其城市用途的开发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在这块具有极复杂经济活动的地域中生存下来的“非典型传统村落”,由于缺乏相关保护措施,结果就导致村庄随意加建改建,生活污水和废弃物横流。在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政策的限制下,城市相关的管理规定难以介入,村庄如果不能被评为传统村落,就只能在混乱的管理下自我发展。
另一种极端表现为“冻结式”的保护,即对原有村落实物进行原封不动式的保护,形成村落式的博物馆。在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过程中,这种保护方式虽然从旅游开发角度来讲不乏不少成功案例,但此过程中与物质空间相匹配的文化传统有一定程度的遗失,保护下来的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驱壳。而对于没有很丰富历史遗存的“非典型传统村落”而言,“冻结式”的保护方式不仅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且其本身蕴含的文化底蕴不足也很可能造成开发的失败。
4、动态的、主动地开发模式
4.1动态的规划
在地处城市边缘区这一特殊区位的背景下,加之不受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法规限制,“非典型传统村落”应突破以往就村落论村落的发展演化方式,而将重点转向满足城市和乡村切实的发展需求。城市边缘区土地是一个处于巨大变动时期的特殊地域实体,以往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相关保护规划,强调土地性质的最终结果,忽略了保护规划的长期性和时间特性,不能适应城市边缘土地的高度动态性。
由于城市边缘区城乡要素的快速交换,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传统村落”长期处于一种空间边界、经济要素等动态变化的过程中,一次规划难以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甚至可能使城乡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情况下沦为新一轮的城中村。因此,必须采取动态规划的方式处理此类村落。当村落处于城镇化初期时,大规模的文物建筑保护条件尚不具备,此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可以集中体现地区文化传统或建筑技法的重点建筑。随着村庄周围用地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逐步实施进一步的规划,拆除不能够适应新时代建筑使用要求的老式建筑,代以可以反映该村历史风貌的新式建筑。待到村落周边用地全部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时,该村落用地地价随之提升,而其带来的收入又可以进一步保护之前规划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物。在动态的小规模拆建中,村庄的机理得到了完整的保护。
4.2主动的规划
类似于城市边缘区这种地域类型中的“非典型传统村落”,由于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保护的支撑,其发展过程往往会受到村庄周边的城镇化的影响,村庄本身被不断地同化和侵蚀,逐步沦为城市工厂的统一配件。所以城市边缘区的“非典型村落”一旦意识到其将会受到周围用地城市化影响时,不能被动的等待市场作用对其用地进行侵占,而是应该积极的寻找能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有利因素,努力主动融入城市。在保护村庄内部的文物建筑的同时,积极挖掘村落传统建筑特色、文化遗存、风俗习惯等,找出其特色元素,在后期的村落文化创新运用中给予演义和强化。
5、结语与讨论
城市边缘区“非典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是城市边缘区开发和古村保护领域中十分棘手的话题之一,造成此困难的实质原因还是城市文化效益、土地开发效益、古村落保护等几方的利益博弈。对于此类村庄的保护与开发,既不能像保护文物古迹一样全盘不动的保留,也不能任由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而随意征用。只有动态地、主动地合理制定村庄开发和更新的策略,才能为此类村庄找到的真正出路。
参考文献:
[1]刘玉.城乡结合部混和经济形态与驱动要素分析: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J] 城市规划.2012.
[2]王小明.传统村落价值认定与整体性保护的实践和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
作者简介:
周鹏(1990—),男,硕士研究生,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