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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行为人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主体因素,城市化进程推进、权力监管缺失、亲属等关系密切人的诱惑或默许等社会因素,犯罪行为发生时请托人的诱惑、贿赂物不易留下犯罪证据、办公室等犯罪场所隐蔽性强等情景因素,均可能诱使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因此,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犯罪高发领域的权力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消费卡实名制和办公室透明化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