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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第一届正式的公务员考试起,至2000年,总共报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不过4万多人。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促使报考人数逐年增多,形成了所谓的“公务员热”。从2001年到2005年,当年报考总人数由32904人猛增到541552人,五年时间增长了16.5倍。2006年公务员招考12000多个职位,111万余人次提交了报名申请,74万余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终确认为53万余人,报考与录取比例约为42∶1。平均招录比例远远高于高考和考研,被誉为“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也不为过(见表1)。面对如此火爆的报考公务员现象,需要我们理性地面对。本文尝试从社会学视角出发,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作一些探讨。
制度背景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中共中央十三大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到199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确立。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轨道。
公务员考录制度一直致力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不拘一格选才,坚持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努力实行“玻璃房子里的竞争”,为许多致力于从事公务员职业的有志青年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和平台;不论门第和出身,没有黑幕和暗箱操作,除特殊职位外,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中没有性别、身高、体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并规定,城市低保收入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有关证明减免考务费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考录机制的建立,对众多普通年轻人来说,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有了可能性,参与竞争成为他们的权力。正是这种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制度,相当大程度上吸引了各类人员报考,成为“公务员热”的制度背景。
生存压力
因生存压力而产生的“生存理性选择”,是当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一个重要动因。“生存压力”,既包括资源环境等自然条件方面的压力,也包括社会制度等结构性压力。对于当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他们最大的“生存压力”就是就业压力。
据权威机构的调查显示,中国青年总体失业率9%,高于6.1%左右的社会平均失业率。随着每年大学毕业生的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压力逐年加大。据中国教育网公布的数字显示,近几年高校毕业生人数,2002年为145万,2003年为212万,2004年为280万,2005年为338万,2006年为413万,五年间大学毕业生增加了268万人,增长了2.9倍。据人事部发布的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始终稳定在80%左右。就业比较困难,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逐渐拉长。在这种情况下,每年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招考,一次性提供近万个岗位,这对于失业在家的年轻人,或者正在寻求就业岗位的大学生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具有非同寻常的诱惑力。所以,众多的考生去挤“独木桥”,正是这种在生存压力作用下的理性选择。
经济驱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的普遍化与快速化,仅从因生存压力而做出的“生存理性选择”来寻找动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已无法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人在可以顺利升学或就业,或者已经有稳定工作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放弃升学或工作机会而一如既往参加公务员考试,更无法彻底解释一些外企的高级白领甚至是“海归人士”不惜放弃高薪,也来参加公务员考试。究其原因,从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看,就是他们不仅存在着“生存压力”,而且还具有“经济理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既定的社会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就业者择业的原则也是如此,收益越大越好,风险越小越好。稳定的高收入是公务员热背后的经济根源。
从人事部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从1985年以来,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过8次调整和改革,高低工资差别从10.2倍下降到6.6倍,每次调整工资都有涨幅。《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12月8日报道: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等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份,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而经济欠发达的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区,公务员工资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左右。2006年全国普遍启动的公务员工资调整,使各职级的工资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在北京、上海的“阳光工资”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此外,各地陆续进行的车补、房补,使公务员实际收入更上一层楼。例如在广州市的车改方案中,月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正处级2800元、副处级200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550元、科员450元、工勤人员350元。进了政府机关,当上了公务员,那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工资收入至少达到社会中等水平。
与公务员较高收入同步的是,在经历了企业改革、事业改制后,公务员的福利也令人眼热心痒。不但可以享受较优惠的公费医疗、病假、产假和年休假等待遇,而且收入和各种福利待遇都已经法制化,是名副其实的“旱涝保收”。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每年国家公务员报考中,有些“热门”部门,如电力、税务、财政、人事等,竟然达到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1个岗位。而诸如海洋、地震、气象等“清贫”部门,连报名开考的名额都达不到,说明相当一部分考生的报考动机较为“嫌贫爱富”,具有功利主义色彩。
社会价值
显然,众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选择考公务员,除了生存需要和经济诱惑之外,他们还有更高层次的追求。在这里,社会理性选择就表现得十分突出,相对于“生存压力”和“经济理性”单一标准的选择,社会理性选择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如果说,经济压力驱使人们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话,那么社会理性选择则驱使人们体现社会价值,追求权力、地位、人脉等非经济利益的最“满意”。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无时无处不受到公共权力的影响。公共权力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介入得如此之深之广,以至于人生的各个阶段从事的许多活动都要接受它的管理和制约。国家通过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公共权力以足够的权威,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在现实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行使权力不但可获得与其职位相匹配的物质利益,还可以体验到种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受“官本位”的影响,人们心目中的权力,其实质是“管制性”的,因此,“手中握有权力”所产生的价值含量就显得更高。
受传统文化惯性作用的影响,当代中国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关系本位”的社会。“关系”、“人情”的成分在当代中国社会中依然占据着重要位置。“关系”、“人情”法则,不仅是一种用以规范各社会主体之间进行社会交换的准则,也是个体获取社会稀缺资源的一种社会机制。在许多年轻人看来,手中握有权力可以作为“相互回报”的筹码进行人情交换。这种相互照应、相互为对方提供获取稀缺资源的互惠机制,无疑有利于公务员积累自己的人脉,从而成为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总之,在当代中国社会,与其他职业相比,考公务员似乎是积累自己权力、地位和社会资本的最佳途径。所以众多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为了一个公职,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甚至金钱,不仅仅是因生存压力和追求经济利益,更是包含了多种利益和多种追求的社会理性选择。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制度背景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中共中央十三大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到199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确立。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轨道。
公务员考录制度一直致力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不拘一格选才,坚持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努力实行“玻璃房子里的竞争”,为许多致力于从事公务员职业的有志青年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和平台;不论门第和出身,没有黑幕和暗箱操作,除特殊职位外,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中没有性别、身高、体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并规定,城市低保收入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有关证明减免考务费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考录机制的建立,对众多普通年轻人来说,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有了可能性,参与竞争成为他们的权力。正是这种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制度,相当大程度上吸引了各类人员报考,成为“公务员热”的制度背景。
生存压力
因生存压力而产生的“生存理性选择”,是当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一个重要动因。“生存压力”,既包括资源环境等自然条件方面的压力,也包括社会制度等结构性压力。对于当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他们最大的“生存压力”就是就业压力。
据权威机构的调查显示,中国青年总体失业率9%,高于6.1%左右的社会平均失业率。随着每年大学毕业生的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压力逐年加大。据中国教育网公布的数字显示,近几年高校毕业生人数,2002年为145万,2003年为212万,2004年为280万,2005年为338万,2006年为413万,五年间大学毕业生增加了268万人,增长了2.9倍。据人事部发布的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始终稳定在80%左右。就业比较困难,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逐渐拉长。在这种情况下,每年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招考,一次性提供近万个岗位,这对于失业在家的年轻人,或者正在寻求就业岗位的大学生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具有非同寻常的诱惑力。所以,众多的考生去挤“独木桥”,正是这种在生存压力作用下的理性选择。
经济驱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的普遍化与快速化,仅从因生存压力而做出的“生存理性选择”来寻找动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已无法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人在可以顺利升学或就业,或者已经有稳定工作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放弃升学或工作机会而一如既往参加公务员考试,更无法彻底解释一些外企的高级白领甚至是“海归人士”不惜放弃高薪,也来参加公务员考试。究其原因,从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看,就是他们不仅存在着“生存压力”,而且还具有“经济理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既定的社会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就业者择业的原则也是如此,收益越大越好,风险越小越好。稳定的高收入是公务员热背后的经济根源。
从人事部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从1985年以来,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过8次调整和改革,高低工资差别从10.2倍下降到6.6倍,每次调整工资都有涨幅。《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12月8日报道: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等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份,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而经济欠发达的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区,公务员工资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左右。2006年全国普遍启动的公务员工资调整,使各职级的工资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在北京、上海的“阳光工资”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此外,各地陆续进行的车补、房补,使公务员实际收入更上一层楼。例如在广州市的车改方案中,月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正处级2800元、副处级200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550元、科员450元、工勤人员350元。进了政府机关,当上了公务员,那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工资收入至少达到社会中等水平。
与公务员较高收入同步的是,在经历了企业改革、事业改制后,公务员的福利也令人眼热心痒。不但可以享受较优惠的公费医疗、病假、产假和年休假等待遇,而且收入和各种福利待遇都已经法制化,是名副其实的“旱涝保收”。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每年国家公务员报考中,有些“热门”部门,如电力、税务、财政、人事等,竟然达到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1个岗位。而诸如海洋、地震、气象等“清贫”部门,连报名开考的名额都达不到,说明相当一部分考生的报考动机较为“嫌贫爱富”,具有功利主义色彩。
社会价值
显然,众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选择考公务员,除了生存需要和经济诱惑之外,他们还有更高层次的追求。在这里,社会理性选择就表现得十分突出,相对于“生存压力”和“经济理性”单一标准的选择,社会理性选择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如果说,经济压力驱使人们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话,那么社会理性选择则驱使人们体现社会价值,追求权力、地位、人脉等非经济利益的最“满意”。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无时无处不受到公共权力的影响。公共权力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介入得如此之深之广,以至于人生的各个阶段从事的许多活动都要接受它的管理和制约。国家通过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公共权力以足够的权威,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在现实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行使权力不但可获得与其职位相匹配的物质利益,还可以体验到种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受“官本位”的影响,人们心目中的权力,其实质是“管制性”的,因此,“手中握有权力”所产生的价值含量就显得更高。
受传统文化惯性作用的影响,当代中国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关系本位”的社会。“关系”、“人情”的成分在当代中国社会中依然占据着重要位置。“关系”、“人情”法则,不仅是一种用以规范各社会主体之间进行社会交换的准则,也是个体获取社会稀缺资源的一种社会机制。在许多年轻人看来,手中握有权力可以作为“相互回报”的筹码进行人情交换。这种相互照应、相互为对方提供获取稀缺资源的互惠机制,无疑有利于公务员积累自己的人脉,从而成为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总之,在当代中国社会,与其他职业相比,考公务员似乎是积累自己权力、地位和社会资本的最佳途径。所以众多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为了一个公职,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甚至金钱,不仅仅是因生存压力和追求经济利益,更是包含了多种利益和多种追求的社会理性选择。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