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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三分制”与“行政三联制”虽一字之差,但本质却天壤之别,一个是“分”权的过程,一个是“联”权的过程。实行“行政三分制”是走出行政体制改革怪圈的一个重大突破,是行政体制革新的一种战略选择,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大体现。本文从两者产生的背景、直接目的、运转方式和本质及政治命运四个方面深入阐述它们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