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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慈善组织的监管机制,既是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这方面,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经验。科学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是一个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多重监管体系,它主要包括政府监管、慈善组织行业协会监管、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和大众媒体监管。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完善我国慈善监管机制,就必须准确定位政府监管职责;加强慈善立法;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培养社会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