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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时下,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还仍然采用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授课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项目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三个中心,即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由以课本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由以课堂为中心转变为以实际经验为中心。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教学法
我国现代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实业教育,至今已经走过15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发以来,在吸收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时,我国也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学理论体系。随着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使我们认识到:使学生获得在合适的职业岗位上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能力,是职业教育的最主要任务,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观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教、学、做应是一体化的,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学。不在做上用功夫,教固不成为教,学也不成为学”。[1]温家宝总理说:“只有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只有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2]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我说“百见不如一干”。能力不是教师“教”会的,而是学生“学”会的。在教学过程中,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往往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一、项目教学法的来源
项目教学法最早见于美国著名儿童教育家、伊利诺宜大学教授凯兹博士和加拿大儿童教育家、阿尔伯特大学教授查德博士合著的《项目教学法》一书中,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法理论,是基于项目的学习,以解决一个相对复杂的操作问题为教学目的。项目教学法的理论认为:知识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自主建构获得;学习是知识、技能与行为、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长进;教育是满足长进需要的有意识、有系统、有组织的持续交流活动。
项目教学法起源于欧洲的劳动教育思想,早期形式可体现为18 世纪欧洲的工读教育和19世纪美国的合作教育,历经2个世纪的发展,20世纪中后期才逐渐趋于完善,并形成体系,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理论思想。
二、项目教学法的含义
项目教学法糅合了探究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三大教学法的特点,是师生双方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或某一个大项目工作中的子项目而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美国项目管理专家约翰·宾认为:“项目是要在一定时间内,在预算规定范围内需达到预定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在课堂教学中,广泛应用项目教学法,可以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3]。在“以能力为本为”的项目教学模式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老师是指导者、解惑者和监督者,学生在体验间接经验的同时,更多的是收获直接经验。改变了以往教师教、学生被动接受的模式,学生参与程度强,在教室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到项目解决的整个过程中来,学生会通过完成项目后的成功喜悦来获得激励。学习的重点已由学习结果转化为学习的过程,通过完成项目学生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能更好地被学生掌握和牢记,学生的学习态度由“不想学”转变为“我要学”,大大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项目教学法的特点
“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4]
(一)实践性。项目教学法中的项目与企业实际生产环节具有密切的联系,将传统教学模式知识的空洞性转变为了知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性。项目教学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情境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创造力,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升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转变性。教师通过项目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工作,转变以往“填鸭式”的教学观念和教育方法,从知识的授予者转变为课堂教学的解惑者和指导者。
(四)改革性。学校运用项目教学法改变传统的课程模式、课程内容和课程理念,有助于提升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目标,通过项目教学法逐步完善和改革学校教育教学模式。
(五)评价性。项目教学法所采取的教学项目都是在一个短时间节点和空间范围内进行的,有利于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可评价性。
四、传统教学法与项目教学法的比较
(一)教学形式上。传统的教学以教师的教为主,以学生的学为辅,一堂课中90%的时间都是教师在授课,学生全在被动学习。而项目教学法中教师是指导者,学生是学习的主动者,一堂课中不到30%左右的时间是教师在授课,其余时间都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际动手操作来完成某个项目。
(二)学习内容上。传统教学模式教师给学生教授专业理论知识,即使是有实验或实践活动,也是教师进行主要操作,学生辅助。而项目教学法则完全相反,教师在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实际操作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是指导者和解惑者。
(三)在教学目标上。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而项目教学法更注重教学的过程和学生新知的获取以及操作能力的培养。
(四)在交流方式上。传统教学法中的交流是单方面的,主要是教师教、学生听,交流是单方面的,即使有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也处于被动地位。项目教学法中,交流是多维度的,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个体与学生个体之间、学生小组与学生小组之间都存在交流沟通。
(五)在参与程度上。传统的教学中学生听从教师的指挥安排,被动“填鸭式”的学习,没有主动参与性。项目教学中学生主动参与到项目的完成过程中来,大大提高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五、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项目教学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项目确立,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评价。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都需要师生共同参与制定和设计。第一阶段,项目确立。在这个阶段,教师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实际项目为主线,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第二阶段,项目准备。教师需完成制定教学时间安排、选择教学组织形式和配置教学材料三项工作,学生需制定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学生根据项目准备阶段确立的分工及合作形式,按照已确定的实施步骤和程序完成项目,教师在旁协助指导。第四个阶段,项目评价。项目评价分为项目成果评价和项目过程评价两个部分,先由自己进行自我评价,然后教师对项目成果和过程进行评价,最后师生共同讨论、评判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参考文献:
[1]陶行知.陶行知全集[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2005.
[2]温家宝.大连市轻工业学校调研讲话.2007-09-07.
[3]吴言.项目教学法[J].职业技术教育,2003(7).
[4]高勇.浅谈中职学校项目教学法[J].科技致富向导,2011.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教学法
我国现代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实业教育,至今已经走过15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发以来,在吸收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时,我国也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学理论体系。随着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使我们认识到:使学生获得在合适的职业岗位上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能力,是职业教育的最主要任务,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观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教、学、做应是一体化的,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学。不在做上用功夫,教固不成为教,学也不成为学”。[1]温家宝总理说:“只有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只有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2]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我说“百见不如一干”。能力不是教师“教”会的,而是学生“学”会的。在教学过程中,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往往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一、项目教学法的来源
项目教学法最早见于美国著名儿童教育家、伊利诺宜大学教授凯兹博士和加拿大儿童教育家、阿尔伯特大学教授查德博士合著的《项目教学法》一书中,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法理论,是基于项目的学习,以解决一个相对复杂的操作问题为教学目的。项目教学法的理论认为:知识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自主建构获得;学习是知识、技能与行为、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长进;教育是满足长进需要的有意识、有系统、有组织的持续交流活动。
项目教学法起源于欧洲的劳动教育思想,早期形式可体现为18 世纪欧洲的工读教育和19世纪美国的合作教育,历经2个世纪的发展,20世纪中后期才逐渐趋于完善,并形成体系,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理论思想。
二、项目教学法的含义
项目教学法糅合了探究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三大教学法的特点,是师生双方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或某一个大项目工作中的子项目而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美国项目管理专家约翰·宾认为:“项目是要在一定时间内,在预算规定范围内需达到预定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在课堂教学中,广泛应用项目教学法,可以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3]。在“以能力为本为”的项目教学模式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老师是指导者、解惑者和监督者,学生在体验间接经验的同时,更多的是收获直接经验。改变了以往教师教、学生被动接受的模式,学生参与程度强,在教室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到项目解决的整个过程中来,学生会通过完成项目后的成功喜悦来获得激励。学习的重点已由学习结果转化为学习的过程,通过完成项目学生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能更好地被学生掌握和牢记,学生的学习态度由“不想学”转变为“我要学”,大大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项目教学法的特点
“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4]
(一)实践性。项目教学法中的项目与企业实际生产环节具有密切的联系,将传统教学模式知识的空洞性转变为了知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性。项目教学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情境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创造力,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升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转变性。教师通过项目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工作,转变以往“填鸭式”的教学观念和教育方法,从知识的授予者转变为课堂教学的解惑者和指导者。
(四)改革性。学校运用项目教学法改变传统的课程模式、课程内容和课程理念,有助于提升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目标,通过项目教学法逐步完善和改革学校教育教学模式。
(五)评价性。项目教学法所采取的教学项目都是在一个短时间节点和空间范围内进行的,有利于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可评价性。
四、传统教学法与项目教学法的比较
(一)教学形式上。传统的教学以教师的教为主,以学生的学为辅,一堂课中90%的时间都是教师在授课,学生全在被动学习。而项目教学法中教师是指导者,学生是学习的主动者,一堂课中不到30%左右的时间是教师在授课,其余时间都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际动手操作来完成某个项目。
(二)学习内容上。传统教学模式教师给学生教授专业理论知识,即使是有实验或实践活动,也是教师进行主要操作,学生辅助。而项目教学法则完全相反,教师在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实际操作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是指导者和解惑者。
(三)在教学目标上。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而项目教学法更注重教学的过程和学生新知的获取以及操作能力的培养。
(四)在交流方式上。传统教学法中的交流是单方面的,主要是教师教、学生听,交流是单方面的,即使有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也处于被动地位。项目教学法中,交流是多维度的,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个体与学生个体之间、学生小组与学生小组之间都存在交流沟通。
(五)在参与程度上。传统的教学中学生听从教师的指挥安排,被动“填鸭式”的学习,没有主动参与性。项目教学中学生主动参与到项目的完成过程中来,大大提高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五、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项目教学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项目确立,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评价。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都需要师生共同参与制定和设计。第一阶段,项目确立。在这个阶段,教师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实际项目为主线,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第二阶段,项目准备。教师需完成制定教学时间安排、选择教学组织形式和配置教学材料三项工作,学生需制定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学生根据项目准备阶段确立的分工及合作形式,按照已确定的实施步骤和程序完成项目,教师在旁协助指导。第四个阶段,项目评价。项目评价分为项目成果评价和项目过程评价两个部分,先由自己进行自我评价,然后教师对项目成果和过程进行评价,最后师生共同讨论、评判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参考文献:
[1]陶行知.陶行知全集[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2005.
[2]温家宝.大连市轻工业学校调研讲话.2007-09-07.
[3]吴言.项目教学法[J].职业技术教育,2003(7).
[4]高勇.浅谈中职学校项目教学法[J].科技致富向导,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