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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继出台,为 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 监察与刑事诉讼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我国新时代反腐败体系搭 建了完整的法律制度,但是“两法”在施行中依旧存在对职务 犯罪的案件管辖制度上掌控不合理的情形,为了解决问题应 当尽早出台关于《监察法》的司法解释同时完善相应制度来使 得《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