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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衡水立足实际、认清形势,以人为核心提升城镇化质量。本文通过分析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机遇与困难,提出以人为核心提升衡水城镇化质量的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以人为核心;衡水城镇化质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我们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衡水是河北省的农业大市,1996年撤地建市以来,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尤其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城市发展定位日趋明确,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但是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根据《河北省经济发展报告(2014)》蓝皮书显示在河北省11个地级市中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最低的是衡水,从城镇化的速度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协调程度来看,全省11个地级市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最低的也是衡水。衡水城镇化的速度与质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由此可见,衡水在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一、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机遇与困难
(一)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机遇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也将不断向前深入发展。党的十八大把“质量”标准引入城镇化的评价和衡量体系,提出“到2020年城镇化质量要明显提高”的发展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作为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可见城镇化战略以及提高城镇化质量将日益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2013年3月《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发布了《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报告认为,我国城镇化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今后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就衡水自身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都必将为我市在区域经济中发挥比较优势,极大地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动我市城镇化发展,提高我市城镇化质量提供历史性机遇。
(二)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困难
一是转移农业人口压力较大。我市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对农村人口的吸附能力较弱。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人口转移困难较大,解决好农村人口进城后的就业问题,是提高衡水城镇化质量的一个制约因素。
二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市综合功能不足、城市承载能力不强,是制约我市城镇化质量的重要因素。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对产业和人口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不强、转移人口融入度低,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配套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质量较低。
三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中小学入学难,班容量大等问题反应出我市基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休闲需求来说,公共文化设施资源严重不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普遍存在。养老资源供需严重不平衡,另外也存在现有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四是城市问题日益凸显。粗放型的城市发展方式,使资源被过度消耗,衡水地下水超采严重,直接导致地下漏斗区扩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这些都对城市治理能力形成了新的挑战,也对城市政府在规划、基础设施投入、管理以及运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以人为核心提升衡水城镇化质量的对策建议
李克强总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就内涵来说,“高质量的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民生导向、生态宜居,把实现人的城镇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最终目的。那么,衡水应该结合我们的实际,本着这样的目的,注重城镇化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做好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层级合理、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城镇格局。
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第一要素,城镇体系的发展框架与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和优化,直接影响着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规划“多规合一”,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这样会大大节约成本和资源,提高城市建设效率。
二是统筹产业规划和城市规划,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在中心城区和县城都要培育发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吸纳劳动力聚集的产业项目。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产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以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生产要素资源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将“化人”与“化地”有机结合,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动大量农村富余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市民化,这是“化人”,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必然要求。我市耕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有限,在耕地保护制度的约束下,在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将区位条件优越、增值潜力大的耕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这是“化地”。我们要将“化人”与“化地”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逐步把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关键词:以人为核心;衡水城镇化质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我们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衡水是河北省的农业大市,1996年撤地建市以来,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尤其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城市发展定位日趋明确,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但是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根据《河北省经济发展报告(2014)》蓝皮书显示在河北省11个地级市中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最低的是衡水,从城镇化的速度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协调程度来看,全省11个地级市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最低的也是衡水。衡水城镇化的速度与质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由此可见,衡水在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一、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机遇与困难
(一)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机遇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也将不断向前深入发展。党的十八大把“质量”标准引入城镇化的评价和衡量体系,提出“到2020年城镇化质量要明显提高”的发展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作为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可见城镇化战略以及提高城镇化质量将日益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2013年3月《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发布了《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报告认为,我国城镇化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今后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就衡水自身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都必将为我市在区域经济中发挥比较优势,极大地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动我市城镇化发展,提高我市城镇化质量提供历史性机遇。
(二)衡水提升城镇化质量面临的困难
一是转移农业人口压力较大。我市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对农村人口的吸附能力较弱。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人口转移困难较大,解决好农村人口进城后的就业问题,是提高衡水城镇化质量的一个制约因素。
二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市综合功能不足、城市承载能力不强,是制约我市城镇化质量的重要因素。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对产业和人口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不强、转移人口融入度低,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配套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质量较低。
三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中小学入学难,班容量大等问题反应出我市基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休闲需求来说,公共文化设施资源严重不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普遍存在。养老资源供需严重不平衡,另外也存在现有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四是城市问题日益凸显。粗放型的城市发展方式,使资源被过度消耗,衡水地下水超采严重,直接导致地下漏斗区扩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这些都对城市治理能力形成了新的挑战,也对城市政府在规划、基础设施投入、管理以及运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以人为核心提升衡水城镇化质量的对策建议
李克强总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就内涵来说,“高质量的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民生导向、生态宜居,把实现人的城镇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最终目的。那么,衡水应该结合我们的实际,本着这样的目的,注重城镇化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做好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层级合理、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城镇格局。
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第一要素,城镇体系的发展框架与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和优化,直接影响着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规划“多规合一”,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这样会大大节约成本和资源,提高城市建设效率。
二是统筹产业规划和城市规划,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在中心城区和县城都要培育发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吸纳劳动力聚集的产业项目。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产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以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生产要素资源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将“化人”与“化地”有机结合,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动大量农村富余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市民化,这是“化人”,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必然要求。我市耕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有限,在耕地保护制度的约束下,在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将区位条件优越、增值潜力大的耕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这是“化地”。我们要将“化人”与“化地”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逐步把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