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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校公民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已取得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成为各国推行公民教育的主要方式。全球化背景下,为21世纪培养合格的未来公民,学校必然承担着更为艰巨的公民教育任务。公民教育课程化是各国学校公民教育的时代选择。立足本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国情,针对公民教育课程化的发展现状,选择性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进课程改革,是当前中国学校公民教育走出困境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公民教育课程化;学校公民教育;公民教育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227-02
进入21世纪以来,面对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为未来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青少年是即将成为公民的一个群体,是未来公民社会的主体构建者,关注青少年公民教育,符合现代公民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为对青少年进行系统全面的公民教育的主战场,学校必将承担起更为艰巨的公民教育任务。
一、学校公民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
从世界各国推行公民教育的经验来看,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校公民教育最为重要。虽然在公民教育的目的与内容上因各国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不同而特点各异,但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基地,学校公民教育一直为各国共瞩。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通过提升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继而逐步提高整体公民的素质,是学校公民教育的意义所在,可以说学校公民教育在整个公民塑造的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学校公民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者以学校为基地,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青少年掌握公民知识、形成公民意识、养成公民行为及培养公民能力的教育过程。从广义上说,学校公民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培养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这种现代精神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二是培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三是培养学生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认同,核心则是一种社会主体意识的培养。从狭义上说,学校公民教育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具体方面。
在《教育大词典》中,学校公民教育被解释为现代国家的基础教育,是每个公民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它主要是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旨在提高全民族的基本素质。世界各国均把学校公民教育放在核心地位。由学校来对青少年实施公民教育,既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必然选择,也符合青少年自身发展的特点。正如托马斯·雅诺斯基在《公民与文明社会》一书中指出的“权利和义务起始于家庭,青少年时期逐渐变得自觉。青少年在学校听公民课,以及参加邻里和社区活动,会学到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许多内容。”
二、公民教育课程化是学校实施公民教育的主要方式
随着公民教育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当前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各种课程形式来推行公民教育,公民教育课程化成为世界公民教育发展的必然潮流。
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可以使公民知识的学习内容更加系统、更加具有针对性,是学校实施公民教育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途径。公民教育内涵丰富,要求复杂,需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培养,面对这样的任务,学校必然会选择课程这一学校教育最核心的途径加以承担。
公民教育课程化是指在学校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并将其作为独立学科纳入考试考核体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规划。公民教育课程化形式主要有三种,即设置独立的分科公民教育课程、综合的公民教育课程、以及渗透式的公民教育。分科的公民教育课程,是指以专门的一门学科系统地传授公民知识,进行公民教育;综合的公民教育课程,是指以公民教育来统整纷杂的课程内容,通过历史、地理、政治、法律等社会学科来传递公民教育内涵,一般适用于小学和初中阶段;渗透式的公民教育则是指将公民教育广泛渗透到各个课程和所有学科以及学校的其他活动中实施, 主要通过各科教学、课外活动及校风建设等环节来实施。三种课程化形式各有利弊,而较为理想的公民教育推行模式则是将渗透式和独立科学或综合学科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既能保证学生获得相对集中的公民教育,又能充分利用学校的整体教育资源。
从国外公民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各国都开设正式的公民教育课程,并且都把公民教育看做学校正式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多数国家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采用综合课程的形式进行公民教育,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课时的安排随着年级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为了拓展公民教育范围,英国越来越多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参与到学校公民教育中来,美国学校和社区之间积极合作,开展“服务性学习”活动,而日本、新加坡还相继开发出了社区参与计划。
三、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化的现状
回顾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化的发展历史,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绩,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定位含糊不清。课程内容明显狭窄,政治科和思想品德科作为中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的主要渠道,其目的主要是使学生养成特定的意识形态、认同特定的政治群体和政治权威,并且向学生灌输特定的伦理要求。课程改革以后,虽然增加了许多贴近学生生活、关注身心健康的内容,但都略嫌空泛,重点不清。
2.课程体系有待完备。新课程改革以后,在小学低年级、高年级与初中阶段分别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历史与社会”等综合社会科课程,注重突显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在实践层面上有利于提升公民教育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各门课程衔接不足,且内容重复,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同时弱化了各科公民教育的责任。
3.课程目标尚未厘清。由于不同时期对于公民教育目标的界定模糊,诸如“培养四有新人”、“培养四有公民”的具体内容有待厘清,具体课程目标的解释仍存在盲区。例如,《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参与现代社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但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以及“参与现代社会必须具备哪些能力”却缺乏具体的阐释与深入的设计、分析及陈述,从而直接影响了课程设计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4.课程内容层次不清。新课程改革以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但是内容广度和深度之间缺乏适当的平衡。从过去单一强调意识形态教育、远离学生的实际生活、忽视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无法调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到现在的内容面面俱到、琐碎杂乱,只强调具体事例和低层次技能,但忽略认知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其间的平衡尚待解决。
目前,各国均越来越重视公民教育的课程改革。这是因为学校公民教育的内容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更新,既要考虑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学校公民教育还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应紧密关联。
四、大力推进公民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及建议
进入了全球化发展的新时代,公民教育必须紧扣时代脉络,公民教育课程应该拓展视野,将生态、和谐、可持续作为公民教育的发展趋势,在课程设置的具体环节中凸显未来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总体来说,在公民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应切记时代特征,着眼未来发展;同时立足本国国情,选择性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此为原则指导具体的实践。具体建议如下:
1.课程设置上,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从学校教育的全局出发对政治科和社会科进行合理的配置与调节。具体来说,小学和初中阶段宜采用“社会”作为小学和初中阶段统一的社会科名称,设定完整的综合社会科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应以培养合格公民为目标,将历史作为时间线索,把地理作为空间支架,全面整合社会科学的相关内容,使学生具备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能力和态度,潜移默化地养成基本的公民道德和公民意识。高中阶段则采用分科的公民教育课程,提炼公民资格的核心内容,帮助学生深化对公民地位、权责以及实践的认识与理解,形成理性决策与批判思考的政治态度与技能,培养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公民。这样既可以避免课程之间内容重复、层次不清,使各门课程目标明确、协调发展,又能照顾学生的认知发展特性,突出了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公民教育重点。
2.在课程内容上,合理组织要素。深化公民教育主题,丰富课程内容,对知识体系加以合理组织。从不同的角度突出不同的课程要求和重点,提炼公民教育的关键概念,以争议性问题为中心要素整合多学科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辨别或澄清有关争议所涉及的各种价值取向,并在解决问题争议的过程中帮助学生认识、分析在决策时所涉及的组织和程序,以培养和提高学生高水平理性决策与批判思考的能力。将公民教育的相关内容有机地融入到学校其他课程的教学中。注重与实践活动的结合,从而实现更为理想的教育效果。
3.在课程目标上,以“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新型公民”为教育目的,以此为前提,制定学校公民教育的课程目标,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建立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的具体目标,进一步细化公民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内容要求。
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是现代教育的终极目标。面对全球化机遇和挑战,中国需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而如何顺应这一时代大潮,对于身处复杂转型期背景下的中国公民教育来说,显然是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良好的公民素质是民主社会建立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中国整体公民意识薄弱、公民道德低下、公民素质亟须提高的社会现状下,学校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实践基地,必将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传统德育课程向现代公民教育课程转型的重任,继而全面提高整体公民素质,为21世纪的中国和世界培养合格的未来公民。
参考文献:
[1]王文岚.社会科课程中的公民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2]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M].柯雄,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6.
[3]王文岚,黄甫全.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8,(12).
[4]张宜海.谈学校公民教育[J].教育探讨,2005,(6).
[5]王学风.学校公民教育——塑造公民道德的必修课[J].思想理论教育,2002,(3).
[6]郑航.社会变迁中公民教育的演进——兼论中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J].清华大学研究教育,2000,(3).
关键词:公民教育课程化;学校公民教育;公民教育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227-02
进入21世纪以来,面对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为未来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青少年是即将成为公民的一个群体,是未来公民社会的主体构建者,关注青少年公民教育,符合现代公民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为对青少年进行系统全面的公民教育的主战场,学校必将承担起更为艰巨的公民教育任务。
一、学校公民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
从世界各国推行公民教育的经验来看,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校公民教育最为重要。虽然在公民教育的目的与内容上因各国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不同而特点各异,但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基地,学校公民教育一直为各国共瞩。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通过提升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继而逐步提高整体公民的素质,是学校公民教育的意义所在,可以说学校公民教育在整个公民塑造的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学校公民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者以学校为基地,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青少年掌握公民知识、形成公民意识、养成公民行为及培养公民能力的教育过程。从广义上说,学校公民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培养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这种现代精神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二是培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三是培养学生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认同,核心则是一种社会主体意识的培养。从狭义上说,学校公民教育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具体方面。
在《教育大词典》中,学校公民教育被解释为现代国家的基础教育,是每个公民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它主要是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旨在提高全民族的基本素质。世界各国均把学校公民教育放在核心地位。由学校来对青少年实施公民教育,既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必然选择,也符合青少年自身发展的特点。正如托马斯·雅诺斯基在《公民与文明社会》一书中指出的“权利和义务起始于家庭,青少年时期逐渐变得自觉。青少年在学校听公民课,以及参加邻里和社区活动,会学到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许多内容。”
二、公民教育课程化是学校实施公民教育的主要方式
随着公民教育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当前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各种课程形式来推行公民教育,公民教育课程化成为世界公民教育发展的必然潮流。
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可以使公民知识的学习内容更加系统、更加具有针对性,是学校实施公民教育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途径。公民教育内涵丰富,要求复杂,需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培养,面对这样的任务,学校必然会选择课程这一学校教育最核心的途径加以承担。
公民教育课程化是指在学校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并将其作为独立学科纳入考试考核体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规划。公民教育课程化形式主要有三种,即设置独立的分科公民教育课程、综合的公民教育课程、以及渗透式的公民教育。分科的公民教育课程,是指以专门的一门学科系统地传授公民知识,进行公民教育;综合的公民教育课程,是指以公民教育来统整纷杂的课程内容,通过历史、地理、政治、法律等社会学科来传递公民教育内涵,一般适用于小学和初中阶段;渗透式的公民教育则是指将公民教育广泛渗透到各个课程和所有学科以及学校的其他活动中实施, 主要通过各科教学、课外活动及校风建设等环节来实施。三种课程化形式各有利弊,而较为理想的公民教育推行模式则是将渗透式和独立科学或综合学科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既能保证学生获得相对集中的公民教育,又能充分利用学校的整体教育资源。
从国外公民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各国都开设正式的公民教育课程,并且都把公民教育看做学校正式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多数国家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采用综合课程的形式进行公民教育,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课时的安排随着年级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为了拓展公民教育范围,英国越来越多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参与到学校公民教育中来,美国学校和社区之间积极合作,开展“服务性学习”活动,而日本、新加坡还相继开发出了社区参与计划。
三、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化的现状
回顾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化的发展历史,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绩,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定位含糊不清。课程内容明显狭窄,政治科和思想品德科作为中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的主要渠道,其目的主要是使学生养成特定的意识形态、认同特定的政治群体和政治权威,并且向学生灌输特定的伦理要求。课程改革以后,虽然增加了许多贴近学生生活、关注身心健康的内容,但都略嫌空泛,重点不清。
2.课程体系有待完备。新课程改革以后,在小学低年级、高年级与初中阶段分别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历史与社会”等综合社会科课程,注重突显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在实践层面上有利于提升公民教育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各门课程衔接不足,且内容重复,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同时弱化了各科公民教育的责任。
3.课程目标尚未厘清。由于不同时期对于公民教育目标的界定模糊,诸如“培养四有新人”、“培养四有公民”的具体内容有待厘清,具体课程目标的解释仍存在盲区。例如,《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参与现代社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但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以及“参与现代社会必须具备哪些能力”却缺乏具体的阐释与深入的设计、分析及陈述,从而直接影响了课程设计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4.课程内容层次不清。新课程改革以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但是内容广度和深度之间缺乏适当的平衡。从过去单一强调意识形态教育、远离学生的实际生活、忽视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无法调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到现在的内容面面俱到、琐碎杂乱,只强调具体事例和低层次技能,但忽略认知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其间的平衡尚待解决。
目前,各国均越来越重视公民教育的课程改革。这是因为学校公民教育的内容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更新,既要考虑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学校公民教育还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应紧密关联。
四、大力推进公民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及建议
进入了全球化发展的新时代,公民教育必须紧扣时代脉络,公民教育课程应该拓展视野,将生态、和谐、可持续作为公民教育的发展趋势,在课程设置的具体环节中凸显未来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总体来说,在公民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应切记时代特征,着眼未来发展;同时立足本国国情,选择性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此为原则指导具体的实践。具体建议如下:
1.课程设置上,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从学校教育的全局出发对政治科和社会科进行合理的配置与调节。具体来说,小学和初中阶段宜采用“社会”作为小学和初中阶段统一的社会科名称,设定完整的综合社会科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应以培养合格公民为目标,将历史作为时间线索,把地理作为空间支架,全面整合社会科学的相关内容,使学生具备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能力和态度,潜移默化地养成基本的公民道德和公民意识。高中阶段则采用分科的公民教育课程,提炼公民资格的核心内容,帮助学生深化对公民地位、权责以及实践的认识与理解,形成理性决策与批判思考的政治态度与技能,培养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公民。这样既可以避免课程之间内容重复、层次不清,使各门课程目标明确、协调发展,又能照顾学生的认知发展特性,突出了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公民教育重点。
2.在课程内容上,合理组织要素。深化公民教育主题,丰富课程内容,对知识体系加以合理组织。从不同的角度突出不同的课程要求和重点,提炼公民教育的关键概念,以争议性问题为中心要素整合多学科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辨别或澄清有关争议所涉及的各种价值取向,并在解决问题争议的过程中帮助学生认识、分析在决策时所涉及的组织和程序,以培养和提高学生高水平理性决策与批判思考的能力。将公民教育的相关内容有机地融入到学校其他课程的教学中。注重与实践活动的结合,从而实现更为理想的教育效果。
3.在课程目标上,以“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新型公民”为教育目的,以此为前提,制定学校公民教育的课程目标,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建立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的具体目标,进一步细化公民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内容要求。
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是现代教育的终极目标。面对全球化机遇和挑战,中国需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而如何顺应这一时代大潮,对于身处复杂转型期背景下的中国公民教育来说,显然是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良好的公民素质是民主社会建立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中国整体公民意识薄弱、公民道德低下、公民素质亟须提高的社会现状下,学校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实践基地,必将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传统德育课程向现代公民教育课程转型的重任,继而全面提高整体公民素质,为21世纪的中国和世界培养合格的未来公民。
参考文献:
[1]王文岚.社会科课程中的公民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2]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M].柯雄,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6.
[3]王文岚,黄甫全.中国公民教育课程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8,(12).
[4]张宜海.谈学校公民教育[J].教育探讨,2005,(6).
[5]王学风.学校公民教育——塑造公民道德的必修课[J].思想理论教育,2002,(3).
[6]郑航.社会变迁中公民教育的演进——兼论中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J].清华大学研究教育,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