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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召回”是这样一种制度:当药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流通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仍然存在与用药目的无关的甚至有害的反应——不良反应,生产者、经营者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采取停止生产和销售,告知消费者并紧急收回并妥善处理这种药品等措施。药品召回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是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最大程度地避免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