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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区警务作为目前主流的警务思潮和警务改革模式,在社区发展和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需要对目前社区警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战略构建,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坚持群防群治和警民联系,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机制社会化。
[关键词]社区警务;防范机制;作用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在有5265名住户、3343套房间,22个国家的74户外籍人士的华城国际小区试点推出“管家式社区警务”,使仅配有一名社区民警的华城国际警务室以小区物业为平台,联合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10名管家,实现了小区一年多时间零发案。雁塔分局以华城国际警务室为试点,推出以社区民警为核心、以小区物业为平台、以群众力量为支撑、以“管家式服务”为架构的“四位一体”现代化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利用社会资源的新路径,通过巧借外力,解决了公安工作与群众需求脱节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笔者就以华城国际小区的“管家式社区警务”并结合目前西安市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为起点,谈谈对构建西安市社区警务模式的几点认识。
一、社区警务的作用
社区警务兴起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二十世纪末成为盛行于各国的一种主流警务思潮和警务改革模式。它是在政府倡导和警察的积极参与指导下,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和社区资源,以调查、发现、解决社区治安问题为基础,预防、减少社区内犯罪,增强公众安全感,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的社会化治安战略思想及战术方法。它也是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治安资源和力量的基础工程,在社区发展和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社区警务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稳定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1]当前,影响社区治安稳定的因素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方面,这些不稳定因素如不及时化解,很可能演化为各种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等,进而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只有“社会单位及其治安组织与政府、警察机构合作、互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
(二)社区警务对预防犯罪作用明显
我们知道,预防和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两大任务,其中打击犯罪主要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的主要工作,预防犯罪则主要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工要工作。如何预防犯罪,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即把预防犯罪的前沿阵地放在社区,把预防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实在社区,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否则,如果警察把主要的警力、精力放在打击犯罪上,忽视预防的重要作用,不依靠社区去宣传、发动、指导社区和居民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仅仅只抓住打击犯罪这一个点,将会出现越打越多、越打越乱的情况,最终将完全陷于被动局面。“社区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扩大警方的情报网,提高搜证的效率和质量,更为重要的,是社区工作在预防犯罪上所起的作用。防患于未然,或遏止于初始,既能减轻执法工作的压力,更能减少市民遭受不幸,有效地保障社会的安定和繁荣。”
二、西安市社区警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警务室配备欠缺,警力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西安总人口为851.34万的居民小区4000多个,但社区警务室目前共有566个,农村中心警务室518个,这根本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正常需求,居民只能依靠小区物业及所在小区派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来维护小区治安。同时,派出所警力欠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以笔者所属的长延堡派出所为例,该所辖区人口23万,面积10.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城南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还有三个城中村,但却仅仅有40余名民警,警力严重不足,而且派出所民警不仅要承担日常的警务活动,还要承担破案、查处治安案件及重要活动、重大节庆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导致民警身心疲惫,疲于应付,无法提供足够警力保证社区警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而且,个别公安机关的领导对社区警务工作不够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对社区警务建设投入不够,导致社区民警对社区工作也存在挑拣、应付的情况,这样就无法有效利用社区资源,社区警务功能也无法正常发挥。
(二)民间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建设机制不健全
社区警务是“指存在于警方与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其要旨是警察和社区居民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问题”。[2]因此,社区警务建设必须依靠民间力量共同参与管理。如仅仅依靠公安机关自身力量则无法建立真正完善的社区警务机制,也就难以真正实现对社会面的控制。面对社区警务中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长延堡派出所民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让红袖章飘起来”措施,即由派出所组成6支义务巡逻队,共计有130余人参加的群防队员,并在沿街门面、小旅馆以及公共场所发放红袖章2500余个,旨在形成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的局面。但遗憾的是,此项活动并未真正发挥作用,笔者在小区并没有发现巡逻队、群防队员的身影,红袖章也无影可寻,仅仅能看到小区保安的日常巡逻。因此,虽然制定了不错的民间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但在具体措施的执行上却仅仅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之意。同时,有些社区和居民参与社区警务的意识不强,认为治安问题就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与己无关,自己只要遵纪守法就万事大吉,不能主动配合社区民警工作。这些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民间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建设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三)社区警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总体要求。但就公安机关自身而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以往的评价考核机制总是把发案率和破案率作为衡量警察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把发案率的升降归结为警察工作是否有效的标准。实际上,衡量社区警察的工作应当根据社区警务工作的实际从社区群众满意、公共场所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提升、警民关系密切、民警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方面综合考虑。因此,社会治安秩序是否良好应当成为考量社区警察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关于社区警务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增强防范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积极性得以调动,才有可能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因此,派出所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时不能仅仅依靠一般号召,而是要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来说,社区警察应本着因地制宜、安全可行的原则,指导和帮助群众落实各种行之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将日常的治安工作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用实际行动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实现群众对社会治安由被动遵守到主动维护的转变,使之成为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日常活动,使群众自觉自愿维护社区安全,参与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的建设。例如:社区警察可以在社区广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鼓励邻里间的联系和彼此的关照防范,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警民联系卡,张贴安全提示单,时刻提醒群众注意安全;组建小区信息员,及时收集社区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授防范盗窃、抢劫、诈骗等的自我保护的措施;加强对物业公司安保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安保人员的业务水平等等,真正达到社区警察与居民的互动联系,实现社区警务保社区平安的现实目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
自从2001年12月4日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开始,法制宣传日已经走过了12个年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知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利,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社区安全而言,在目前社区安全服务社会化的条件下,要使群众能够正确合法地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必须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之明确自己在社区安全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超越权限开展工作,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影响社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就要求民警在日常的治安工作中要加强对群众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以提高社区居民的警惕性和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社区安全服务工作,这是社区力量持续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的保证。正是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让社区居民知法、懂法,对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和社区治安形势有个客观正确地认识,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做出正确处置,使社区警务落到实处,实现社区安全服务的群众化和社会化,真正实现社区安全稳定。
(三)真正发挥社区警务的作用,实现警民联手保平安
笔者认为,可以以笔者所在小区社区警务取得的显著效果为例,加强小区物业公司与派出所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优势,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社区警务资源,实现社区安全服务的群众化,但也要注意对群众进行积极引导,以免再出现笔者在文章开头时所说的有措施却没效果的情况。通过社区警务这个警民联系平台,可以把无偿的公共执法服务、义务性的群众自我防范与有偿的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 立足社区、面向社会,形成以“政府领导、警方主管和指导、社区组织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3]同时,实施社区警务还必须树立以社区为本的思想,在日常的治安工作中要着眼于社区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问题,通过各种措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从而建立起警察与社区居民间密切的伙伴关系,尤其需要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的社会参与机制,立足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合作精神,充分发挥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的力量,运用社区工作方法,形成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最终实现社区的稳健发展。
社区警务作为目前主流的警务思潮和警务改革模式,在社区发展和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它开启了合作、互动的警察与社区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要积极、稳步地推进和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构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社区警务模式,真正实现社区的和谐稳定,为促使社会治安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昭瑞.论社区警务的地位与作用[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4(2).
[2]赵可.国外警学研究集粹[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381.
[3]张兆瑞. 关于社区警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理论学刊,2004(2).
[作者简介]何超,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助教。
[关键词]社区警务;防范机制;作用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在有5265名住户、3343套房间,22个国家的74户外籍人士的华城国际小区试点推出“管家式社区警务”,使仅配有一名社区民警的华城国际警务室以小区物业为平台,联合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10名管家,实现了小区一年多时间零发案。雁塔分局以华城国际警务室为试点,推出以社区民警为核心、以小区物业为平台、以群众力量为支撑、以“管家式服务”为架构的“四位一体”现代化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利用社会资源的新路径,通过巧借外力,解决了公安工作与群众需求脱节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笔者就以华城国际小区的“管家式社区警务”并结合目前西安市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为起点,谈谈对构建西安市社区警务模式的几点认识。
一、社区警务的作用
社区警务兴起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二十世纪末成为盛行于各国的一种主流警务思潮和警务改革模式。它是在政府倡导和警察的积极参与指导下,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和社区资源,以调查、发现、解决社区治安问题为基础,预防、减少社区内犯罪,增强公众安全感,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的社会化治安战略思想及战术方法。它也是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治安资源和力量的基础工程,在社区发展和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社区警务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稳定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1]当前,影响社区治安稳定的因素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方面,这些不稳定因素如不及时化解,很可能演化为各种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等,进而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只有“社会单位及其治安组织与政府、警察机构合作、互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
(二)社区警务对预防犯罪作用明显
我们知道,预防和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两大任务,其中打击犯罪主要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的主要工作,预防犯罪则主要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工要工作。如何预防犯罪,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即把预防犯罪的前沿阵地放在社区,把预防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实在社区,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否则,如果警察把主要的警力、精力放在打击犯罪上,忽视预防的重要作用,不依靠社区去宣传、发动、指导社区和居民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仅仅只抓住打击犯罪这一个点,将会出现越打越多、越打越乱的情况,最终将完全陷于被动局面。“社区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扩大警方的情报网,提高搜证的效率和质量,更为重要的,是社区工作在预防犯罪上所起的作用。防患于未然,或遏止于初始,既能减轻执法工作的压力,更能减少市民遭受不幸,有效地保障社会的安定和繁荣。”
二、西安市社区警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警务室配备欠缺,警力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西安总人口为851.34万的居民小区4000多个,但社区警务室目前共有566个,农村中心警务室518个,这根本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正常需求,居民只能依靠小区物业及所在小区派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来维护小区治安。同时,派出所警力欠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以笔者所属的长延堡派出所为例,该所辖区人口23万,面积10.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城南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还有三个城中村,但却仅仅有40余名民警,警力严重不足,而且派出所民警不仅要承担日常的警务活动,还要承担破案、查处治安案件及重要活动、重大节庆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导致民警身心疲惫,疲于应付,无法提供足够警力保证社区警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而且,个别公安机关的领导对社区警务工作不够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对社区警务建设投入不够,导致社区民警对社区工作也存在挑拣、应付的情况,这样就无法有效利用社区资源,社区警务功能也无法正常发挥。
(二)民间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建设机制不健全
社区警务是“指存在于警方与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其要旨是警察和社区居民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问题”。[2]因此,社区警务建设必须依靠民间力量共同参与管理。如仅仅依靠公安机关自身力量则无法建立真正完善的社区警务机制,也就难以真正实现对社会面的控制。面对社区警务中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长延堡派出所民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让红袖章飘起来”措施,即由派出所组成6支义务巡逻队,共计有130余人参加的群防队员,并在沿街门面、小旅馆以及公共场所发放红袖章2500余个,旨在形成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的局面。但遗憾的是,此项活动并未真正发挥作用,笔者在小区并没有发现巡逻队、群防队员的身影,红袖章也无影可寻,仅仅能看到小区保安的日常巡逻。因此,虽然制定了不错的民间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但在具体措施的执行上却仅仅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之意。同时,有些社区和居民参与社区警务的意识不强,认为治安问题就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与己无关,自己只要遵纪守法就万事大吉,不能主动配合社区民警工作。这些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民间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建设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三)社区警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总体要求。但就公安机关自身而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以往的评价考核机制总是把发案率和破案率作为衡量警察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把发案率的升降归结为警察工作是否有效的标准。实际上,衡量社区警察的工作应当根据社区警务工作的实际从社区群众满意、公共场所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提升、警民关系密切、民警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方面综合考虑。因此,社会治安秩序是否良好应当成为考量社区警察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关于社区警务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增强防范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积极性得以调动,才有可能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因此,派出所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时不能仅仅依靠一般号召,而是要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来说,社区警察应本着因地制宜、安全可行的原则,指导和帮助群众落实各种行之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将日常的治安工作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用实际行动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实现群众对社会治安由被动遵守到主动维护的转变,使之成为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日常活动,使群众自觉自愿维护社区安全,参与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的建设。例如:社区警察可以在社区广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鼓励邻里间的联系和彼此的关照防范,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警民联系卡,张贴安全提示单,时刻提醒群众注意安全;组建小区信息员,及时收集社区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授防范盗窃、抢劫、诈骗等的自我保护的措施;加强对物业公司安保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安保人员的业务水平等等,真正达到社区警察与居民的互动联系,实现社区警务保社区平安的现实目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
自从2001年12月4日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开始,法制宣传日已经走过了12个年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知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利,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社区安全而言,在目前社区安全服务社会化的条件下,要使群众能够正确合法地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必须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之明确自己在社区安全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超越权限开展工作,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影响社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就要求民警在日常的治安工作中要加强对群众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以提高社区居民的警惕性和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社区安全服务工作,这是社区力量持续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的保证。正是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让社区居民知法、懂法,对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和社区治安形势有个客观正确地认识,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做出正确处置,使社区警务落到实处,实现社区安全服务的群众化和社会化,真正实现社区安全稳定。
(三)真正发挥社区警务的作用,实现警民联手保平安
笔者认为,可以以笔者所在小区社区警务取得的显著效果为例,加强小区物业公司与派出所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优势,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社区警务资源,实现社区安全服务的群众化,但也要注意对群众进行积极引导,以免再出现笔者在文章开头时所说的有措施却没效果的情况。通过社区警务这个警民联系平台,可以把无偿的公共执法服务、义务性的群众自我防范与有偿的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 立足社区、面向社会,形成以“政府领导、警方主管和指导、社区组织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3]同时,实施社区警务还必须树立以社区为本的思想,在日常的治安工作中要着眼于社区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问题,通过各种措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从而建立起警察与社区居民间密切的伙伴关系,尤其需要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的社会参与机制,立足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合作精神,充分发挥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的力量,运用社区工作方法,形成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最终实现社区的稳健发展。
社区警务作为目前主流的警务思潮和警务改革模式,在社区发展和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它开启了合作、互动的警察与社区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要积极、稳步地推进和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构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社区警务模式,真正实现社区的和谐稳定,为促使社会治安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昭瑞.论社区警务的地位与作用[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4(2).
[2]赵可.国外警学研究集粹[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381.
[3]张兆瑞. 关于社区警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理论学刊,2004(2).
[作者简介]何超,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