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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0年~2013年公务员的招考数据显示,招考条件中关于"性别"要求这一栏在总体设置、不同地域和岗位职责上存在差异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来自女性自身特征、社会观念和岗位特征三方面。具体对策为女性改变自身观念、从法律制度上落实男女平等意识、完善招考岗位设计,以有益于公务员招考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保证女性在公务员招考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