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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第11号为了扎实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一税两费")委托代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于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应缴纳或解缴的"一税两费",采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代征方式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