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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江西某市城镇贫困人群生活现状的调查表明,这一群体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低,社会认同感弱,子女教育问题严重。导致贫困的原因很多,不仅有个人方面,更有社会等其它方面的因素,诸如下岗失业、物价上涨、区域经济落后等。其反贫困的总体思路,应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剖析导致城市贫困的深层次根源,对城镇贫困规模、变化趋势及其固有特征,准确把脉,对症下药,使扶贫助困工作尽可能做到实处。
[关键词] 社会考察 城镇贫困人群 最低生活保障 反贫困应对
城镇贫困人群作为社会问题,在我国已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关键性工作之一。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也就是说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仅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
江西省某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因而城市贫困问题也比较突出。我们不能忽视城镇贫困人口的存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地方自身实际,分析导致城市贫困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反贫困思路。
一、社会贫困人群及其构成
2002年“贫困人群”一词首次见诸官方文件①,随后,有关“贫困人群”之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何谓贫困人群?有学者认为“贫困人群”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②;也有学者把“贫困人群”界定为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③;还有人认为当今社会所谓“贫困人群”,指的是老弱病残及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等,不胜枚举。而按照国际社会学界和社会政策界达成的基本共识,社会贫困人群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贫困人群”之“弱”,一是弱势的经济基础和发展竞争力,二是弱势的社会政治地位及各种公民权利。本文探讨的城镇贫困人群,是指生活在城市中的孤寡老人、贫困学生、失学儿童以及残疾人人群,需要说明的是,一般企业职工、下岗工人、进城打工者以及那些在社会平均收入之下的城市人都属于“贫困人群”之列。实际上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已将弱势和中低收入人群悄悄划上了等号。
从目前政府反贫困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贫困人群主要由以下四类社会成员构成:一是城市“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社会救济对象;二是城市贫困无业者,即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居民;三是在职职工领取低工资、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下岗人员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职工;四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致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居民。
二、城镇贫困人群的表现与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贫富分化现象日益拉大,在财富分配极为匮乏的一端,贫困人群形成了,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它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定群体”。在这个特定群体里面,一方面,这些人在物质生活上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更有甚者连起码的温饱问题都难以维持。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受个人能力、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丧失了竞争价值,缺乏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很难摆脱困境;同时由于受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等影响,他们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无法参与正常的社会生产与社会活动。不仅如此,在社会活动和政治生活方面,由于掌握的资源有限,特别是社会资本匮乏,亲朋好友也大多处于同样的境遇,缺乏掌握社会权力和社会资源,导致他们利益的表达缺乏畅通的途径,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本文以江西某市为例,据调查统计情况显示,当下江西某市城镇贫困人群具有以下表征:
1、城镇贫困人群数量较大。近年来,该市逐渐形成了一支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新贫困群体。与农民相比,这个城镇贫困群体有的连吃饭都成为问题。其实,对城镇贫困人群的掌握,也可以通过“低保”覆盖面反应出来。该市城市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实施,当时不足3000人;然而到了2000年,增至7211人,再到2001年却增至15519。2002年地方政府加大“应保尽保”的政策力度,低保人数达到89154人,到了2003年底突破了10万大关,人数达到了130193人。截止2005年8月,全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城镇居民人口有974.4万户,2182.2万人,人均支出70元,贫困发生率为4.6%;而2005年该市全市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户为54615户,人数121184人,人均支出57元,贫困发生率为9.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
2、城镇贫困人群素质不高。从对低收入家庭户主抽样调查资料分析显示,贫困群体中家庭经济主要承担者的学历与收入呈正比。国有集体企业贫困职工成了城镇贫困人群的主体,并且文化程度普遍低下。从城镇贫困人群的学历构成看,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在这些家庭中高中及以下者所占比例高达93.3%,其中高中学历所占比例为60%,初中及小学的分别占26.7%和13.3%,另外,文盲占6.7%。不仅学历低、知识少,而且缺乏专业技能。从贫困家庭户主的职业看,非技术工人的大大高于技术工人,有的贫困家庭中几乎无专业技能可言。调查表明,从事生产、运输行业人员占26.7%,商业、服务行业人员占53.3%,其中无就业人员家庭占贫困群体的比例则达到了20%。穷则思变,饱尝了没有文化之苦的低保户家庭想让子女多读书,然而由于经济原因,大部分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就再也难以继续读书了。
3、城镇贫困人群生活难以维系。贫困人群家庭收入由于增速缓慢且不稳定,其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距仍在拉大,导致生活难以维系。譬如,2003年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773元,比2000年增长27.7%;而贫困人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3元,比2000年增长2.3%,二者相差25个百分点。200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贫困家庭的6倍,到2003年则扩大到7.4倍。2004年调查表明,下岗失业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占三分之二,下岗失业3年以上占43.1%的贫困人群已耗尽了家庭所有的积蓄。调查中还发现,物质条件缺乏,在大多数城市低保户家里,几乎很难找到值钱的东西,生活难以维系。
4、城镇贫困人群保障标准过低。由于该市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地方财政有限,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偏低,从而使城市贫困问题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该市保障标准偏低,如上海低保标准是300元,杭州是320元,深圳是344元,而某市低保标准是150元、140元、120元不等。由于保障标准过低,且保障的对象只能是特别贫困的人口。如此反贫困举措,既不能解决贫困家庭的“脱贫”困难,也不能从根本抑制贫困的“代际传递”现象,从而使贫困地区、贫困家庭陷入世代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形成城镇贫困人群的原因分析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人员流动和职工下岗,国企职工及离退休职工成为贫困群体的主体是经济转型、国企深化改革的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现象。形成城市贫困人群的一个明显特征,不是因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萧条而产生,恰恰相反是产生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因此,城市贫困群体的发生、发展直至形成规模,应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体制转轨的前后、贫困劳动者自身素质以及分配方式的变动过程中去分析。具体到本文某市为例,其主要原因可归纳如下:
1、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区域经济发展落后,是导致城市贫困的最根本原因。该市现在的经济总量还不大,人均GDP只有全国水平的45%,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倒数第四。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落后,从而导致人均收入低、投资能力不足,造成贫困不断加剧。
2、下岗与失业人员增多。90年代后期,城市贫困问题被认为是我国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下岗和失业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之一。过去实行的是由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城市居民生活在一种“低收入、高就业、低消费”的经济环境里,正常的适龄劳动者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没有下岗和失业的现象,社会成员收入水平低,城市贫困被隐性化。随着经济体制发展的深化,传统产业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首当其冲,所受的冲击最大,下岗、失业不仅集中而且突出。江西某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出现了庞大复杂的城市贫困群体,许多下岗职工无业可就,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面临威胁,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一些患病职工因此而债台高筑。加之农村劳动力持续、大量地涌入城镇,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3、物价上涨因素造成。9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物价体系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调整,引发了1993—1996年连续四年的通货膨胀。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国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993—1996年四年间总共上涨了85.3%,平均每年上涨18%,这相当于1992年底的100元到1996年只值56元。在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中,食品、衣着、居住和服务项目涨幅就分别高达31.8%、19.4%、22.5%和26.8%,而粮食和肉禽及其制品的涨幅竟高达50.7%和40.6%,该市低收入居民减收70%,大多城市贫困人群家庭入不敷出。
4、自身处于弱势地位。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劳动型密集产业逐渐减少,而知识型密集产业的增加,要求高素质的人员出现,因而产生了大量低文化素质的困难群体。该市现在的情况是失业者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低、择业观念落后,相当一部分失业下岗人员等靠国家和企业的心理依旧,成为再就业的无形障碍。
5、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还在扩大,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养老、医疗、住房、实物福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富裕户比贫困户高87%,其中养老金高4.2倍,医疗保障高62%,住房补贴高61%,实物福利高38%。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对现实情况没有充分的调查,对于我国城乡二元和社会转型特殊国情考虑不成熟,造成了社会保障设计上对困难群体的忽视,社会保障公平问题有失偏颇。这种状况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失去其原有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延续性。
四、消解城市贫困人群的基本思路
形成城镇贫困人群的原因很多,不仅有个人方面,也有社会等其它方面的因素。面对城镇贫困人群,我们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反贫困举措。
1、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收入。贫困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区域性的贫困,所以消除贫困最根本的举措是发展经济。要紧紧抓住国家战略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比较优势”,主攻工业,狠抓园区、企业、产业三个突破口;加强农业,做好农产品加工、农民务工、农村流通三篇文章;发展旅游业、商业与流通业、通讯业、保险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企业改革制度创新,积极培育和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奠定物质基础。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让最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和发展的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实现各种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快构建以城市低保、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优惠政策为支撑,形成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参与广泛,动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制度体系,并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面广,功能更强,水平更高的社会救助体系。
3、拓展就业路径,创造更多增收机会。反贫困的另一个主要渠道就是解决贫困人群的再就业问题。要把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列为政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调查表明,由于城市新增的体力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导致这一特殊群体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威胁。因此,拓展再就业路径任重道远。就目前的形势,首先,要大力拓宽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一些社区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积极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次,改进再就业服务,为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服务等,提高贫困人群再就业的素质水平。
4、培养劳动技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妨碍贫困人群再就业的一个难点是现有技术水平与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应立足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贫困人群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其就业谋生技能,增强其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机会。同时,在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低保机构,充分保障低保户利益的基础上,再建立起“社区、低保、劳动就业”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为贫困人群提供劳务信息和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通过再就业摆脱贫困,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注 释:
①2002年3月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②陈成文.社会弱者论,时事出版,2000.
③郑杭生.走上更公正的社会,http://www.china.org.cn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有关当前农村政策的几点意见[J].农业经济问题,2003,(6).
[2] 朱忠强.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J].农业经济问题,2003,(6).
[3] 盛洪.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 http://www.dajun.com.cn.
[4] 李昌平.“三农”问题,路在何方?[J].南风窗,2001,(9).
[5] 郑杭生.走上更公正的社会,http://www.china.org.cn
[6] 迟福林.给农民全面国民待遇, http://www.newcnr.net
[7] 彭秋莲.试论中国农村制度创新[J].农业经济,2003,(8).
责任编辑 梅 宏
[关键词] 社会考察 城镇贫困人群 最低生活保障 反贫困应对
城镇贫困人群作为社会问题,在我国已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关键性工作之一。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也就是说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仅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
江西省某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因而城市贫困问题也比较突出。我们不能忽视城镇贫困人口的存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地方自身实际,分析导致城市贫困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反贫困思路。
一、社会贫困人群及其构成
2002年“贫困人群”一词首次见诸官方文件①,随后,有关“贫困人群”之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何谓贫困人群?有学者认为“贫困人群”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②;也有学者把“贫困人群”界定为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③;还有人认为当今社会所谓“贫困人群”,指的是老弱病残及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等,不胜枚举。而按照国际社会学界和社会政策界达成的基本共识,社会贫困人群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贫困人群”之“弱”,一是弱势的经济基础和发展竞争力,二是弱势的社会政治地位及各种公民权利。本文探讨的城镇贫困人群,是指生活在城市中的孤寡老人、贫困学生、失学儿童以及残疾人人群,需要说明的是,一般企业职工、下岗工人、进城打工者以及那些在社会平均收入之下的城市人都属于“贫困人群”之列。实际上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已将弱势和中低收入人群悄悄划上了等号。
从目前政府反贫困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贫困人群主要由以下四类社会成员构成:一是城市“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社会救济对象;二是城市贫困无业者,即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居民;三是在职职工领取低工资、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下岗人员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职工;四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致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线或贫困标准的贫困居民。
二、城镇贫困人群的表现与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贫富分化现象日益拉大,在财富分配极为匮乏的一端,贫困人群形成了,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它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定群体”。在这个特定群体里面,一方面,这些人在物质生活上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更有甚者连起码的温饱问题都难以维持。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受个人能力、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丧失了竞争价值,缺乏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很难摆脱困境;同时由于受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等影响,他们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无法参与正常的社会生产与社会活动。不仅如此,在社会活动和政治生活方面,由于掌握的资源有限,特别是社会资本匮乏,亲朋好友也大多处于同样的境遇,缺乏掌握社会权力和社会资源,导致他们利益的表达缺乏畅通的途径,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本文以江西某市为例,据调查统计情况显示,当下江西某市城镇贫困人群具有以下表征:
1、城镇贫困人群数量较大。近年来,该市逐渐形成了一支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新贫困群体。与农民相比,这个城镇贫困群体有的连吃饭都成为问题。其实,对城镇贫困人群的掌握,也可以通过“低保”覆盖面反应出来。该市城市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实施,当时不足3000人;然而到了2000年,增至7211人,再到2001年却增至15519。2002年地方政府加大“应保尽保”的政策力度,低保人数达到89154人,到了2003年底突破了10万大关,人数达到了130193人。截止2005年8月,全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城镇居民人口有974.4万户,2182.2万人,人均支出70元,贫困发生率为4.6%;而2005年该市全市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户为54615户,人数121184人,人均支出57元,贫困发生率为9.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
2、城镇贫困人群素质不高。从对低收入家庭户主抽样调查资料分析显示,贫困群体中家庭经济主要承担者的学历与收入呈正比。国有集体企业贫困职工成了城镇贫困人群的主体,并且文化程度普遍低下。从城镇贫困人群的学历构成看,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在这些家庭中高中及以下者所占比例高达93.3%,其中高中学历所占比例为60%,初中及小学的分别占26.7%和13.3%,另外,文盲占6.7%。不仅学历低、知识少,而且缺乏专业技能。从贫困家庭户主的职业看,非技术工人的大大高于技术工人,有的贫困家庭中几乎无专业技能可言。调查表明,从事生产、运输行业人员占26.7%,商业、服务行业人员占53.3%,其中无就业人员家庭占贫困群体的比例则达到了20%。穷则思变,饱尝了没有文化之苦的低保户家庭想让子女多读书,然而由于经济原因,大部分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就再也难以继续读书了。
3、城镇贫困人群生活难以维系。贫困人群家庭收入由于增速缓慢且不稳定,其收入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距仍在拉大,导致生活难以维系。譬如,2003年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773元,比2000年增长27.7%;而贫困人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3元,比2000年增长2.3%,二者相差25个百分点。200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贫困家庭的6倍,到2003年则扩大到7.4倍。2004年调查表明,下岗失业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占三分之二,下岗失业3年以上占43.1%的贫困人群已耗尽了家庭所有的积蓄。调查中还发现,物质条件缺乏,在大多数城市低保户家里,几乎很难找到值钱的东西,生活难以维系。
4、城镇贫困人群保障标准过低。由于该市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地方财政有限,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偏低,从而使城市贫困问题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该市保障标准偏低,如上海低保标准是300元,杭州是320元,深圳是344元,而某市低保标准是150元、140元、120元不等。由于保障标准过低,且保障的对象只能是特别贫困的人口。如此反贫困举措,既不能解决贫困家庭的“脱贫”困难,也不能从根本抑制贫困的“代际传递”现象,从而使贫困地区、贫困家庭陷入世代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形成城镇贫困人群的原因分析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人员流动和职工下岗,国企职工及离退休职工成为贫困群体的主体是经济转型、国企深化改革的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现象。形成城市贫困人群的一个明显特征,不是因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萧条而产生,恰恰相反是产生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因此,城市贫困群体的发生、发展直至形成规模,应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体制转轨的前后、贫困劳动者自身素质以及分配方式的变动过程中去分析。具体到本文某市为例,其主要原因可归纳如下:
1、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区域经济发展落后,是导致城市贫困的最根本原因。该市现在的经济总量还不大,人均GDP只有全国水平的45%,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倒数第四。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落后,从而导致人均收入低、投资能力不足,造成贫困不断加剧。
2、下岗与失业人员增多。90年代后期,城市贫困问题被认为是我国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下岗和失业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之一。过去实行的是由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城市居民生活在一种“低收入、高就业、低消费”的经济环境里,正常的适龄劳动者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没有下岗和失业的现象,社会成员收入水平低,城市贫困被隐性化。随着经济体制发展的深化,传统产业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首当其冲,所受的冲击最大,下岗、失业不仅集中而且突出。江西某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出现了庞大复杂的城市贫困群体,许多下岗职工无业可就,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面临威胁,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一些患病职工因此而债台高筑。加之农村劳动力持续、大量地涌入城镇,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3、物价上涨因素造成。9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物价体系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调整,引发了1993—1996年连续四年的通货膨胀。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国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993—1996年四年间总共上涨了85.3%,平均每年上涨18%,这相当于1992年底的100元到1996年只值56元。在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中,食品、衣着、居住和服务项目涨幅就分别高达31.8%、19.4%、22.5%和26.8%,而粮食和肉禽及其制品的涨幅竟高达50.7%和40.6%,该市低收入居民减收70%,大多城市贫困人群家庭入不敷出。
4、自身处于弱势地位。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劳动型密集产业逐渐减少,而知识型密集产业的增加,要求高素质的人员出现,因而产生了大量低文化素质的困难群体。该市现在的情况是失业者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低、择业观念落后,相当一部分失业下岗人员等靠国家和企业的心理依旧,成为再就业的无形障碍。
5、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还在扩大,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养老、医疗、住房、实物福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富裕户比贫困户高87%,其中养老金高4.2倍,医疗保障高62%,住房补贴高61%,实物福利高38%。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对现实情况没有充分的调查,对于我国城乡二元和社会转型特殊国情考虑不成熟,造成了社会保障设计上对困难群体的忽视,社会保障公平问题有失偏颇。这种状况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失去其原有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延续性。
四、消解城市贫困人群的基本思路
形成城镇贫困人群的原因很多,不仅有个人方面,也有社会等其它方面的因素。面对城镇贫困人群,我们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反贫困举措。
1、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收入。贫困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区域性的贫困,所以消除贫困最根本的举措是发展经济。要紧紧抓住国家战略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比较优势”,主攻工业,狠抓园区、企业、产业三个突破口;加强农业,做好农产品加工、农民务工、农村流通三篇文章;发展旅游业、商业与流通业、通讯业、保险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企业改革制度创新,积极培育和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奠定物质基础。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让最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和发展的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实现各种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快构建以城市低保、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优惠政策为支撑,形成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参与广泛,动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制度体系,并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面广,功能更强,水平更高的社会救助体系。
3、拓展就业路径,创造更多增收机会。反贫困的另一个主要渠道就是解决贫困人群的再就业问题。要把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列为政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调查表明,由于城市新增的体力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导致这一特殊群体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威胁。因此,拓展再就业路径任重道远。就目前的形势,首先,要大力拓宽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一些社区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积极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次,改进再就业服务,为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服务等,提高贫困人群再就业的素质水平。
4、培养劳动技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妨碍贫困人群再就业的一个难点是现有技术水平与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应立足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贫困人群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其就业谋生技能,增强其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机会。同时,在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低保机构,充分保障低保户利益的基础上,再建立起“社区、低保、劳动就业”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为贫困人群提供劳务信息和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通过再就业摆脱贫困,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注 释:
①2002年3月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②陈成文.社会弱者论,时事出版,2000.
③郑杭生.走上更公正的社会,http://www.china.org.cn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有关当前农村政策的几点意见[J].农业经济问题,2003,(6).
[2] 朱忠强.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J].农业经济问题,2003,(6).
[3] 盛洪.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 http://www.dajun.com.cn.
[4] 李昌平.“三农”问题,路在何方?[J].南风窗,2001,(9).
[5] 郑杭生.走上更公正的社会,http://www.china.org.cn
[6] 迟福林.给农民全面国民待遇, http://www.newcnr.net
[7] 彭秋莲.试论中国农村制度创新[J].农业经济,2003,(8).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