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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主要限于施工阶段,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使得业主不愿意委托监理;另一方面由于监理人寻租的空间很大,监理人信用度低.个人的行为总是以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要改变当前现状的制度安排,即建立监理行业自我完善机制和第三方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