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浙政办发〔2014〕7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落实农民财产权利,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