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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王光圣日前透露,为了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给社会组织保留空间,广东提出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部分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定位向社会组织过渡。需要新增的公共服务将由各级、各部门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