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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司法系统理论研讨会。此次会议深入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的重点、方法和途径;同时,传达贯彻了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上,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振国作了重要讲话。
针对司法行政理论研究问题,李振国强调,首先要从成果应用上充分肯定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其次要从思想认识上切实增强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的使命感。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要从突出重点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理论创新和成果应用,从组织领导上保障理论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李振国指出,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在研究理念、研究领域、研究重点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的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始终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抓住问题关键,找准突破口,有的放矢,科学合理设置调研课题,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要始终坚持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拓展理论、升华成工作新机制、新方法。结合当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突出6个方面的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创新法律保障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特殊人群管控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基层基础建设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问题。
在传达贯彻了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后,李振国又对全区司法所建设谈了几点看法。他说:“要从面貌变化中科学评价司法所建设的历史性进步。要从主观因素中清醒认识司法所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我区司法所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兄弟省区相比,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如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司法所长职级待遇仍没得到解决;司法所信息化处于低水平应用阶段;司法所承担职能范围外的工作量过大;司法局(所)长急待加强培训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此外,要从时代要求中加快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司法所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基層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司法所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各项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后,李振国号召全区司法战线的工作人员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加强理论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加强司法所建设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针对司法行政理论研究问题,李振国强调,首先要从成果应用上充分肯定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其次要从思想认识上切实增强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的使命感。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要从突出重点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理论创新和成果应用,从组织领导上保障理论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李振国指出,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在研究理念、研究领域、研究重点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的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始终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抓住问题关键,找准突破口,有的放矢,科学合理设置调研课题,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要始终坚持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拓展理论、升华成工作新机制、新方法。结合当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突出6个方面的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创新法律保障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特殊人群管控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创新基层基础建设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问题。
在传达贯彻了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后,李振国又对全区司法所建设谈了几点看法。他说:“要从面貌变化中科学评价司法所建设的历史性进步。要从主观因素中清醒认识司法所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我区司法所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兄弟省区相比,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如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司法所长职级待遇仍没得到解决;司法所信息化处于低水平应用阶段;司法所承担职能范围外的工作量过大;司法局(所)长急待加强培训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此外,要从时代要求中加快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司法所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基層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司法所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各项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后,李振国号召全区司法战线的工作人员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加强理论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加强司法所建设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