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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人本”为特征的人格刑法理论应当成为我国刑法学界关注的重点。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消除“重刑主义”的影响,真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且对大力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人格理论对刑事政策的启示主要是:在制定刑事政策时我们应当反省社会因素对犯罪的影响;重视刑罚的人道性;实行非犯罪化和刑罚轻缓化;重视犯罪人回归社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