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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选战正酣,如何消除妇女在工作中受到的歧视,是两位候选人辩论的主要议题之一,也是争夺女性选民的关键。在这方面,奥巴马倒是具有一定优势,因为他就任总统后签署生效的第一部法案,就是一部维护女性劳动权益的法律。而且,正是这部法律,拉开了奥巴马第一个任期内与最高法院的“暗战”序幕。
故事要从阿拉巴马州一位名叫莉莉·莱德贝特的普通女性的不幸遭遇说起。莱德贝特1979年进入固特异轮胎公司旗下一家工厂工作,担任产品检查员。在此期间,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6年后升任区域经理,也是这个岗位上唯一一名女性。1997年,就在莱德贝特决定申请退休之前,她收到一封匿名信。这封信的内容让她既委屈又愤怒。来信者提醒她,多年来,她每个月的工资只有3727美元,但干同样工作的男性,每月却可以拿到5236美元。年近花甲的莱德贝特据此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投诉,并向公司提出抗议,却被调整岗位,调去搬运轮胎。
在律师的帮助下,莱德贝特根据1964年《民权法》第七节,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这部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基于种族和性别,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莱德贝特的遭遇,赢得了陪审团的一致同情。陪审团判定,轮胎公司必须赔偿莱德贝特330万美元。一审法官将赔偿金缩减为30万美元。轮胎公司随即向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本案的诉讼时效上。根据《民权法》第七节的规定,劳动歧视的受害人必须在“歧视行为”发生后的180天内起诉。固特异公司的律师认为,就算存在歧视行为,这样的行为从1979年就开始了,莱德贝特当时并没有提出异议,正式投诉已是18年后,早已超过了180天,所以,法院应驳回她的起诉。莱德贝特的律师则提出,虽然雇主对她的歧视很多年前就已开始,但根据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对“180天时限”的解释,雇主每次支付工资,都体现了歧视待遇,如此一来,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起算。所以,莱德贝特的起诉时间只要距离自己最后一次领到歧视性工资不到180天,就完全享有起诉权。尽管绝大多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赞成上述解释,但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却推翻了一审裁决,并驳回莱德贝特的起诉。
莱德贝特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但她的律师觉得胜诉希望渺茫。由于律师与她签的是风险代理协议,一旦败诉,律师可能一分钱律师费也拿不到,再打下去,实在太过冒险。律师不愿再耗下去,劝她向斯坦福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求助。令莱德贝特欣喜的是,诊所师生决定免费帮她向最高法院申请复审。
2006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为“莱德贝特诉固特异轮胎和橡胶公司案”的案件。莱德贝特把胜诉的希望,放在女性大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身上。她知道,金斯伯格一定为她的权利据理力争。出任大法官前,金斯伯格曾担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首席法律顾问,是全美最著名的女权律师。她多次在最高法院出庭,为广大女性争取合法权益,并在绝大多数案件中获得胜利。
然而,金斯伯格再同情莱德贝特,手上也只握有一票。2007年5月29日,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宣布维持原判。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主笔的多数方意见指出,最高法院过去已经在其他就业歧视领域的案件中(如终止雇佣合同、晋升或求职失利),适用过《民权法》第七节关于“180天限制”的规定,“莱德贝特案”并不构成例外。
金斯伯格大法官代表异议方撰写的意见,针锋相对地驳斥了多数方的观点,而且篇幅有6200字,几乎与多数方意见一样长。更加异乎寻常的是,金斯伯格当庭宣读了自己的异议意见。一般来说,大法官只有在特别愤怒,或者对多数方意见特别不满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
金斯伯格大法官指出,本案事实与先例存在实质上的不同。她说,终止雇佣合同和求职、晋升失利都是公开的行为,容易知道内情,但是,绝大多数民营公司的雇员是无法探知同事拿多少工资的。莱德贝特与其他雇员一样,工资也是定期增加,所以她在退休之前,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自己的薪酬比男同事少了40%。“对女性的工资歧视一直是以隐蔽方式进行的,可是,最高法院根本就不理解这些,或者说对之完全漠不关心。”她说。鉴于自己在反性别歧视领域的丰富阅历,金斯伯格比最高法院任何人都清楚,多数方的判决完全忽略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现实可能性。“莱德贝特最初为其雇主带来利益的行为,绝不应阻碍她日后要求补偿因性别原因导致的工资损失。”她在异议意见的结论中,恳请国会修改《民权法》第七节,确认多数意见方的解释是错误的。在她看来,自己的某些同僚已经无可救药了。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呼吁,引起了各方关注,人们不再把这件事情视为一个简单的技术性问题,而是把它看作女权斗争的关键议题。在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的组织下,国会中的民主党人迅速采取措施,打算以修正《民权法》第七节的方式,推翻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但是,共和党人在2008年春季成功阻止了这一修正案的通过。此时,莱德贝特已成为自由派人士心目中的一个标志性人物,许多人认为,如果共和党继续执政,这样的情况还可能延续下去。2008年夏天的民主党全国大会,还专门邀请莱德贝特进行了演讲,为奥巴马的选举造势。
2009年1月,经过新的政治角力,国会终于通过法律,修改了《民权法》第七节显失公平的规定,并借此推翻了最高法院2007年的判决。奥巴马迅速签署了这一法案,为了对自强自立、决不妥协的莱德贝特表示敬意,这部法律最终被命名为《莉莉·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恢复法》。
故事要从阿拉巴马州一位名叫莉莉·莱德贝特的普通女性的不幸遭遇说起。莱德贝特1979年进入固特异轮胎公司旗下一家工厂工作,担任产品检查员。在此期间,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6年后升任区域经理,也是这个岗位上唯一一名女性。1997年,就在莱德贝特决定申请退休之前,她收到一封匿名信。这封信的内容让她既委屈又愤怒。来信者提醒她,多年来,她每个月的工资只有3727美元,但干同样工作的男性,每月却可以拿到5236美元。年近花甲的莱德贝特据此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投诉,并向公司提出抗议,却被调整岗位,调去搬运轮胎。
在律师的帮助下,莱德贝特根据1964年《民权法》第七节,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这部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基于种族和性别,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莱德贝特的遭遇,赢得了陪审团的一致同情。陪审团判定,轮胎公司必须赔偿莱德贝特330万美元。一审法官将赔偿金缩减为30万美元。轮胎公司随即向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本案的诉讼时效上。根据《民权法》第七节的规定,劳动歧视的受害人必须在“歧视行为”发生后的180天内起诉。固特异公司的律师认为,就算存在歧视行为,这样的行为从1979年就开始了,莱德贝特当时并没有提出异议,正式投诉已是18年后,早已超过了180天,所以,法院应驳回她的起诉。莱德贝特的律师则提出,虽然雇主对她的歧视很多年前就已开始,但根据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对“180天时限”的解释,雇主每次支付工资,都体现了歧视待遇,如此一来,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起算。所以,莱德贝特的起诉时间只要距离自己最后一次领到歧视性工资不到180天,就完全享有起诉权。尽管绝大多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赞成上述解释,但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却推翻了一审裁决,并驳回莱德贝特的起诉。
莱德贝特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但她的律师觉得胜诉希望渺茫。由于律师与她签的是风险代理协议,一旦败诉,律师可能一分钱律师费也拿不到,再打下去,实在太过冒险。律师不愿再耗下去,劝她向斯坦福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求助。令莱德贝特欣喜的是,诊所师生决定免费帮她向最高法院申请复审。
2006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为“莱德贝特诉固特异轮胎和橡胶公司案”的案件。莱德贝特把胜诉的希望,放在女性大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身上。她知道,金斯伯格一定为她的权利据理力争。出任大法官前,金斯伯格曾担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首席法律顾问,是全美最著名的女权律师。她多次在最高法院出庭,为广大女性争取合法权益,并在绝大多数案件中获得胜利。
然而,金斯伯格再同情莱德贝特,手上也只握有一票。2007年5月29日,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宣布维持原判。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主笔的多数方意见指出,最高法院过去已经在其他就业歧视领域的案件中(如终止雇佣合同、晋升或求职失利),适用过《民权法》第七节关于“180天限制”的规定,“莱德贝特案”并不构成例外。
金斯伯格大法官代表异议方撰写的意见,针锋相对地驳斥了多数方的观点,而且篇幅有6200字,几乎与多数方意见一样长。更加异乎寻常的是,金斯伯格当庭宣读了自己的异议意见。一般来说,大法官只有在特别愤怒,或者对多数方意见特别不满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
金斯伯格大法官指出,本案事实与先例存在实质上的不同。她说,终止雇佣合同和求职、晋升失利都是公开的行为,容易知道内情,但是,绝大多数民营公司的雇员是无法探知同事拿多少工资的。莱德贝特与其他雇员一样,工资也是定期增加,所以她在退休之前,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自己的薪酬比男同事少了40%。“对女性的工资歧视一直是以隐蔽方式进行的,可是,最高法院根本就不理解这些,或者说对之完全漠不关心。”她说。鉴于自己在反性别歧视领域的丰富阅历,金斯伯格比最高法院任何人都清楚,多数方的判决完全忽略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现实可能性。“莱德贝特最初为其雇主带来利益的行为,绝不应阻碍她日后要求补偿因性别原因导致的工资损失。”她在异议意见的结论中,恳请国会修改《民权法》第七节,确认多数意见方的解释是错误的。在她看来,自己的某些同僚已经无可救药了。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呼吁,引起了各方关注,人们不再把这件事情视为一个简单的技术性问题,而是把它看作女权斗争的关键议题。在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的组织下,国会中的民主党人迅速采取措施,打算以修正《民权法》第七节的方式,推翻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但是,共和党人在2008年春季成功阻止了这一修正案的通过。此时,莱德贝特已成为自由派人士心目中的一个标志性人物,许多人认为,如果共和党继续执政,这样的情况还可能延续下去。2008年夏天的民主党全国大会,还专门邀请莱德贝特进行了演讲,为奥巴马的选举造势。
2009年1月,经过新的政治角力,国会终于通过法律,修改了《民权法》第七节显失公平的规定,并借此推翻了最高法院2007年的判决。奥巴马迅速签署了这一法案,为了对自强自立、决不妥协的莱德贝特表示敬意,这部法律最终被命名为《莉莉·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恢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