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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与落实,各个省份和地区更加重视森林资源的覆盖率。就青海省玛沁县而言,森林资源的覆盖率在十年之内有较大的变化,人工种植树木比例有显著的提高,同时环境问题得到改善。基于此,本文将对比青海省玛沁县2006与2016年森林资源,并提出生态补偿的对策。
【关键词】:青海省;玛沁县;森资源
【前言】:森林资源是地球的重要资源形式之一,能够通过光合作用、蒸腾作用,改善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以用于建筑、家具、造船、造纸等行业,促进社会的发展。一旦森林面积减少,就会直接影响自然环境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需要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加大人工种植力度,提高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
1、 青海省玛沁县2006与2016年森林资源比较
玛沁县位于青海省的东南部,处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乔木主要以云杉、圆柏为主,另外也有部分青杨和白桦。随着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提出,玛沁县加强人工种植树木的力度,同时注意保护森林资源。
直到2006年,该县的森林资源占总面积的52.4%,其中人工种植面积为12.4%。到2016年为止,玛沁县的森林资源面积已经占总面积的89.5%,人工种植森林的面积占据36.3%。無论从哪一方面比较,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有了较大的增加,不仅增加的绿化的面积,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水土流失,保护“三江源”生态区。
通过表一能够看到,2016年比2006年的森林面积具有显著的提高,通过人工种植与保护,森林资源中乔木类、灌木类、草原类、疏林类以及草甸类的比例都有显著的增长,不仅改善的当前的环境,为三北防护林的建设作出贡献。通过提高森林资源的覆盖率,有效的防治了风沙、扬尘等恶略天气,同时又防治了“三江源”保护区的水土流失,坚持落实可持续发展观政策,改善自然环境[1]。
表一 玛沁县2006与2016年森林资源对比
种类 2006年所占总面积比例 2016年所占总面积比例
乔木类 13% 16.5%
灌木类 9% 12%
草原类 29% 32%
疏林类 10% 13%
草甸类 14% 16%
2、青海省玛沁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比较玛沁县2006年与2016年森林资源,能够发现目前的森林面积仍然优待增加,那么就需要科学、恰当的措施进行生态补偿,改善玛沁县的自然环境,落实国家的发展战略。开展生态补偿具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2.1完善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
青海省的森林资源以公益生态林为主,因此评估工作主要以生态效益为主,如: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完善评估体系,需要建立及大指标,具体如下:
2.1.1生态效益指标。防风固沙,以大风出现的天数、速度、扬尘的次数的具体变化为基础,评估森林资源对防风固沙的影响;水土保持,结合森林资源对土壤的固定作用、土层的厚度,计算出废弃土壤的面积,从而推算出森林资源对水土保持的效果;涵养水源,森林资源能够将降水进行再分配,有效的将水资源保留在土层中,森林资源涵养水源的总量等于土壤、落叶以及植被截留降水量综合。
2.1.2社会效益指标。研究表明,森林资源是地球最珍贵、丰富的宝库,更是培育、研究、探索、发掘资源的重要基地。另外,森林资源还具有以下作用,如:景观欣赏,森林资源是旅游资源之一,具有不可再生的性质以及独一无二的特征,景观资源在美学、生态学等多个方面都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需要重点保护;生态旅游,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向往大自然的生活,缓解紧张、疲惫的身心,调节日常生活的节奏,还能够使树立人们保护资源的意识。
2.2落实退耕还林政策
根据2006年与2016年森林资源的对比,虽然绿化面积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部分居民会开垦荒地增加自己的种植面积,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落实,因此需要加强退耕还林的执行力度,完善政策体系。
2.2.1纳入补偿基金的范围。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使得玛沁县的环境较为恶略,农作物的生长周期较短,甚至部分地区不足九十天,因此该地区的退耕还林主要以公益项目为主,没有实际的经济价值。退耕还林工作虽然是国家支持的项目,但是不能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损害农民的切实利益。通常情况下,退耕还林的地区较为落后,因此政府需要扩大补偿资金的范围,根据玛沁县的实际收入水平,延长基金的补助时间,带村民能够保障基本生活之后停止补助。
2.2.2提供资金补助。这部分的资金资金补助需要国家给予支持,由于玛沁县自身已经承担了退耕还林的基金补助,没有能力再次承担其他的资金补助,因此为了能够保障居民的生活所需,需要国家给予资金的补助。国家规定:不能随意砍伐生态林,需要经过林业部门许可限量砍伐,这样的还规定使得农民经济来源的途径减少,因此需要国家提供资金补助。
2.2.3设立专项经费。随着玛沁县森林资源的面积扩大,防治病虫害的工作以及支出便增加。目前,该县没有专项的防治森林病虫害的经费,很难实行防护工作,导致植被的成活率较低。据调查,玛沁县退耕还林的森林资源中,发生鼠害的几率较大,影响最为严重,因此需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鼠害。在开展防护工作时,需要采购农药、设备等,因此需要较大的经费支出,为了能够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应该设立专项经费,提高森林资源的成活率[2]。
2.2.4界定公益生态林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将青海省的灌丛、疏林地、灌木林地等资源归入中央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范围之中。落实生态保护之后,使得农民失去了原有对自然保护区、公益生态地区的经营权与使用权,因此国家需要界定公益生态林与土地的权限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政策以及付费标准。
结语:综上所述,青海省玛沁县2016年的森林资源较之2006年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因此需要实行生态补偿政策,完善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深入落实退耕还林的政策,明确界定公益生态林的使用范围。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的提高森林植被的成活率,避免农民开垦荒地阻碍森林资源的发展,在政府的支持下,给予农民恰当的补助,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促进玛沁县森林资源的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
【参考文献】:
[1]唐才富,张莉,罗艳,汪晖,祁承德,辛文荣,赵丰钰,孟延山.基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青海乔木林碳储量分析[J].西部林业科学,2017,02:1-7.
[2]顾艳红,张大红.省域森林生态安全评价——基于5省的经验数据[J].生态学报,2017,18:1-11.
【关键词】:青海省;玛沁县;森资源
【前言】:森林资源是地球的重要资源形式之一,能够通过光合作用、蒸腾作用,改善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可以用于建筑、家具、造船、造纸等行业,促进社会的发展。一旦森林面积减少,就会直接影响自然环境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需要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加大人工种植力度,提高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
1、 青海省玛沁县2006与2016年森林资源比较
玛沁县位于青海省的东南部,处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乔木主要以云杉、圆柏为主,另外也有部分青杨和白桦。随着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提出,玛沁县加强人工种植树木的力度,同时注意保护森林资源。
直到2006年,该县的森林资源占总面积的52.4%,其中人工种植面积为12.4%。到2016年为止,玛沁县的森林资源面积已经占总面积的89.5%,人工种植森林的面积占据36.3%。無论从哪一方面比较,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有了较大的增加,不仅增加的绿化的面积,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水土流失,保护“三江源”生态区。
通过表一能够看到,2016年比2006年的森林面积具有显著的提高,通过人工种植与保护,森林资源中乔木类、灌木类、草原类、疏林类以及草甸类的比例都有显著的增长,不仅改善的当前的环境,为三北防护林的建设作出贡献。通过提高森林资源的覆盖率,有效的防治了风沙、扬尘等恶略天气,同时又防治了“三江源”保护区的水土流失,坚持落实可持续发展观政策,改善自然环境[1]。
表一 玛沁县2006与2016年森林资源对比
种类 2006年所占总面积比例 2016年所占总面积比例
乔木类 13% 16.5%
灌木类 9% 12%
草原类 29% 32%
疏林类 10% 13%
草甸类 14% 16%
2、青海省玛沁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比较玛沁县2006年与2016年森林资源,能够发现目前的森林面积仍然优待增加,那么就需要科学、恰当的措施进行生态补偿,改善玛沁县的自然环境,落实国家的发展战略。开展生态补偿具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2.1完善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
青海省的森林资源以公益生态林为主,因此评估工作主要以生态效益为主,如: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完善评估体系,需要建立及大指标,具体如下:
2.1.1生态效益指标。防风固沙,以大风出现的天数、速度、扬尘的次数的具体变化为基础,评估森林资源对防风固沙的影响;水土保持,结合森林资源对土壤的固定作用、土层的厚度,计算出废弃土壤的面积,从而推算出森林资源对水土保持的效果;涵养水源,森林资源能够将降水进行再分配,有效的将水资源保留在土层中,森林资源涵养水源的总量等于土壤、落叶以及植被截留降水量综合。
2.1.2社会效益指标。研究表明,森林资源是地球最珍贵、丰富的宝库,更是培育、研究、探索、发掘资源的重要基地。另外,森林资源还具有以下作用,如:景观欣赏,森林资源是旅游资源之一,具有不可再生的性质以及独一无二的特征,景观资源在美学、生态学等多个方面都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需要重点保护;生态旅游,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向往大自然的生活,缓解紧张、疲惫的身心,调节日常生活的节奏,还能够使树立人们保护资源的意识。
2.2落实退耕还林政策
根据2006年与2016年森林资源的对比,虽然绿化面积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部分居民会开垦荒地增加自己的种植面积,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落实,因此需要加强退耕还林的执行力度,完善政策体系。
2.2.1纳入补偿基金的范围。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使得玛沁县的环境较为恶略,农作物的生长周期较短,甚至部分地区不足九十天,因此该地区的退耕还林主要以公益项目为主,没有实际的经济价值。退耕还林工作虽然是国家支持的项目,但是不能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损害农民的切实利益。通常情况下,退耕还林的地区较为落后,因此政府需要扩大补偿资金的范围,根据玛沁县的实际收入水平,延长基金的补助时间,带村民能够保障基本生活之后停止补助。
2.2.2提供资金补助。这部分的资金资金补助需要国家给予支持,由于玛沁县自身已经承担了退耕还林的基金补助,没有能力再次承担其他的资金补助,因此为了能够保障居民的生活所需,需要国家给予资金的补助。国家规定:不能随意砍伐生态林,需要经过林业部门许可限量砍伐,这样的还规定使得农民经济来源的途径减少,因此需要国家提供资金补助。
2.2.3设立专项经费。随着玛沁县森林资源的面积扩大,防治病虫害的工作以及支出便增加。目前,该县没有专项的防治森林病虫害的经费,很难实行防护工作,导致植被的成活率较低。据调查,玛沁县退耕还林的森林资源中,发生鼠害的几率较大,影响最为严重,因此需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鼠害。在开展防护工作时,需要采购农药、设备等,因此需要较大的经费支出,为了能够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应该设立专项经费,提高森林资源的成活率[2]。
2.2.4界定公益生态林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将青海省的灌丛、疏林地、灌木林地等资源归入中央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范围之中。落实生态保护之后,使得农民失去了原有对自然保护区、公益生态地区的经营权与使用权,因此国家需要界定公益生态林与土地的权限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政策以及付费标准。
结语:综上所述,青海省玛沁县2016年的森林资源较之2006年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因此需要实行生态补偿政策,完善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深入落实退耕还林的政策,明确界定公益生态林的使用范围。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的提高森林植被的成活率,避免农民开垦荒地阻碍森林资源的发展,在政府的支持下,给予农民恰当的补助,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促进玛沁县森林资源的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
【参考文献】:
[1]唐才富,张莉,罗艳,汪晖,祁承德,辛文荣,赵丰钰,孟延山.基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青海乔木林碳储量分析[J].西部林业科学,2017,02:1-7.
[2]顾艳红,张大红.省域森林生态安全评价——基于5省的经验数据[J].生态学报,2017,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