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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特于2013年11月12日下发 [2013] 11号文件,决定在明年上半年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书法绘画论文作品评选活动”,并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应以传统美德18个德目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为核心展开艺术创作,通过直观、生动的艺术作品歌颂古今优秀人物的模范形象和道德精神,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谱写新的篇章!
二、 参赛对象
全国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与实践的教育工作者、参研者,中小学校师生。
三、 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律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学校填写一份参赛登记表(电子文档)。
参赛作品不收原件,书法类、绘画类,上交jpeg文件,图片的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论文类上交word文件。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一定要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参赛作品应围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18德目(孝敬父母、尊师敬长、团结友爱、立志勤学、自强不息、谦虚礼貌、诚实守信、严己宽人、崇荣知耻、见义勇为、整洁健身、求索创新、勤劳节俭、见利思义、敬业尽责、清正廉洁、爱国爱民、天下为公)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展开创作,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凡属于传播、反映、表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书法、绘画、论文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其他展览或评奖,均可参赛。
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报2件作品,种类不限。
各校参赛作品(含论文)的电子文件与参赛登记表(电子文件)必须同步、分别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电子文件的主题一定要写明:某省某市某单位参赛作品(或参赛登记表)。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评奖结果作废,法律后果自负。
各类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如下:
1.书法作品: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均可,书体不限。
硬笔书法作品规格建议为A3或A4纸大小,字数150—200字左右为宜,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有错别字。
2.绘画作品:符合主题的中国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油画、剪纸均可。
3.论文: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之艺术表现为内容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均可。
四、 奖项设置
1. 参赛作品将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2.凡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作品,其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人限得一个).
3.凡组织参赛得力的单位,获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负责本项具体工作的校领导,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五、 时间安排
a) 2014年5月30日前将作品和参赛登记表的电子版发到组委会办公室信箱。
b) 6月10日终评工作结束。
c) 7月初上缴入选画册和发表论文的版面费用。
d) 8月末在大型期刊《吉林画报·新教育》上出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书法绘画作品集》及论文集。论文在中国期刊龙源网上全文收录。
e) 9月初,寄送画册和论文集,入选者每人赠送1册。
f). 10月中旬,在上海普陀区召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第24次年会,会上公布评奖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对获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吉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上海普陀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会
组委会
主 任:栾传大(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
副主任:林 红(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广西教育学会副会长)
副主任:程 晗(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教育科学院博士)
副主任:陈明兆(吉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教授)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 鹏(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秘书长:徐向东(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各市、县、区依据方案,可组成专家评委,进行初评,推荐初选等级;没有上管单位的学校,也须自请专家初评等级,并直接上传至组委会邮箱。
一、 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应以传统美德18个德目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为核心展开艺术创作,通过直观、生动的艺术作品歌颂古今优秀人物的模范形象和道德精神,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谱写新的篇章!
二、 参赛对象
全国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与实践的教育工作者、参研者,中小学校师生。
三、 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律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学校填写一份参赛登记表(电子文档)。
参赛作品不收原件,书法类、绘画类,上交jpeg文件,图片的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论文类上交word文件。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一定要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参赛作品应围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18德目(孝敬父母、尊师敬长、团结友爱、立志勤学、自强不息、谦虚礼貌、诚实守信、严己宽人、崇荣知耻、见义勇为、整洁健身、求索创新、勤劳节俭、见利思义、敬业尽责、清正廉洁、爱国爱民、天下为公)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展开创作,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凡属于传播、反映、表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书法、绘画、论文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其他展览或评奖,均可参赛。
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报2件作品,种类不限。
各校参赛作品(含论文)的电子文件与参赛登记表(电子文件)必须同步、分别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电子文件的主题一定要写明:某省某市某单位参赛作品(或参赛登记表)。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评奖结果作废,法律后果自负。
各类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如下:
1.书法作品: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均可,书体不限。
硬笔书法作品规格建议为A3或A4纸大小,字数150—200字左右为宜,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有错别字。
2.绘画作品:符合主题的中国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油画、剪纸均可。
3.论文: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之艺术表现为内容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均可。
四、 奖项设置
1. 参赛作品将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2.凡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作品,其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人限得一个).
3.凡组织参赛得力的单位,获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负责本项具体工作的校领导,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五、 时间安排
a) 2014年5月30日前将作品和参赛登记表的电子版发到组委会办公室信箱。
b) 6月10日终评工作结束。
c) 7月初上缴入选画册和发表论文的版面费用。
d) 8月末在大型期刊《吉林画报·新教育》上出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书法绘画作品集》及论文集。论文在中国期刊龙源网上全文收录。
e) 9月初,寄送画册和论文集,入选者每人赠送1册。
f). 10月中旬,在上海普陀区召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第24次年会,会上公布评奖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对获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吉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上海普陀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会
组委会
主 任:栾传大(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
副主任:林 红(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广西教育学会副会长)
副主任:程 晗(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教育科学院博士)
副主任:陈明兆(吉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教授)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 鹏(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秘书长:徐向东(中国伦理学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各市、县、区依据方案,可组成专家评委,进行初评,推荐初选等级;没有上管单位的学校,也须自请专家初评等级,并直接上传至组委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