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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是世界著名旅游城市、世界休闲之都、国际会展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拥有西湖和运河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即将承办G20峰会、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游泳大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会议与赛事。2015年5月1日,《杭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2015~2017年)》(以下简称《国际化行动纲要》)提出,2017年前,杭州市将初步建成具有浓郁东方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届时,杭州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来杭旅游、投资、居住、求学。
统一、完善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不仅能够给市民日常出行和外地游客来杭观光游览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还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内涵,打造开放、包容、规范、有序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也是杭州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但是,杭州市公共标识的外文使用存在瑕疵,影响城市国际形象与文化输出。
西湖景区“八卦田”的外文翻译被网友笑称“神一样的翻译”,西湖景区管委会曾于2013年8月专门邀请专家对西湖景区的标识外文翻译进行了勘误和研讨,但仍未阻止“钱潮路”“美政路”等“神翻译”事件的再次发生。近两年来,经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努力,杭州市公共场所标识外文翻译错误问题已经有所改善,但由于公共标识数量多,涉及面广,仍存在外文使用不统一、不规范,文化差异和文化缺失等问题。
其他城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的经验借鉴
目前,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市走在了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前列,是国内其他城市争相仿效的对象。三市的成功得益于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笔者对三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政府管理的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
以国际性会议或赛事为契机,加强对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的内容有:建立市级层面统一的管理协调组织、建设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语料库与网站平台、组织编制公共场所外文翻译译法规范、开展公共标识翻译专项整治工作与志愿者纠错活动。
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分别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或由某一行政部门主管,实行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统一管理,形成了“分管副市长负责,某一行政部门主管,专家委员会把关,专业职能机构运作”的管理协调机制。
政府推动外文翻译语料库建设,并成立专家委员会。上海于2004年8月成立了“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成为全国最早成立公共场所标识英译专家机构的城市。
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在市统一管理协调组织的推动下,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的地方标准,为英文使用的规范化、统一化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为了实现长效管理,2013年9月26日《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份关于城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深圳公示语英文译用工作,共同推进深圳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
为了巩固世博会期间对公共场所中英文使用规范化管理的成功经验,上海市制定了《“后世博”时期公共场所中英文使用规范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开展了上海市外文使用管理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于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该规定也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外文使用的省级政府规章。
政府管理视角下
提升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质量的对策建议
制定“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的政府规章。《国际化行动纲要》的实施、G20峰会的召开,留给杭州规范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任务重、时间紧。建议杭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的专项研究,重点研究国际化大都市战略下,实现“公共标识外文翻译展示杭州特色文化”目标的政府管理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与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借鉴上海市《使用规定》与深圳市《管理办法》,并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的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同时,《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需要在外文使用规范化的基础上,对“公共标识外文翻译与杭州特色文化内涵之间的关系”做具体规定。
成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机制。建议杭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领导全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管理工作,并指定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会商解决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工作机构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决议,并组织起草相关规范及其他规定。
成立市级专家委员会,并建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评审制度。杭州市政府应尽快组建由专业翻译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译写专家委员会”,采用“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家委员会把关”的管理模式。首先,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技术支持下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改变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混乱的状况。其次,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应与专家委员会一起共同研究探讨,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应尽快建立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评审制度,由工作机构作为评审的主管,对杭州市接待国外游客较多的重点区域内新增的公共标识的外文翻译进行评审。由标识设置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至工作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
尽快出台符合杭州特色的地方补充性标准。公共标识英文译写虽然已经有了国家层面与江浙沪三地区的联合规范可供参考,但是由于城市文化的独特性,需要制定符合本地文化输出需要的补充性标准。在英文译写规范方面,杭州市可以在坚持2009年江浙沪三地联合颁布的《公共场合外语译协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的特点,由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地方补充性规范。在其他语言译写规范的标准化方面,领导小组应根据国际惯例和实际需求,由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使用规范。
建设公共标识外文翻译的公共语料库平台。目前,全国性具有绝对权威的公共标识外文翻译语料库还未建成,公共标识误译和语料信息匮乏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标准先行”的原则下,杭州市应利用已有的“杭州市公共外文使用网”,加快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语料库的建设,尤其对具有杭州特色的专用名词,工作机构应尽快组织语言专家编写高质量的不同语种的翻译用语,供其他机构和组织使用;并在网络平台设立“专家咨询”栏目,为社会组织设置公共标识的外文翻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建立健全公共标识文本的社会监督体系。杭州市应尽快建立健全公共标识文本的社会监督体系,除城管、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监督,还应发挥公众的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建议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设置统一的公共标识外文翻译错误热线与网站,并向社会公布;此外,还应在微博、报纸等开设专栏,并定期联合高校举行志愿者活动收集错误信息;利用杭州“智慧城市”网络平台中的“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APP应用,增加“公共标识翻译纠错”功能,通过多方途径与渠道收集错误信息,建设覆盖面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本文转载自《2016年杭州蓝皮书》,作者孙雁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中心成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作者应远马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中心成员,杭州市翻译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统一、完善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不仅能够给市民日常出行和外地游客来杭观光游览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还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内涵,打造开放、包容、规范、有序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也是杭州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但是,杭州市公共标识的外文使用存在瑕疵,影响城市国际形象与文化输出。
西湖景区“八卦田”的外文翻译被网友笑称“神一样的翻译”,西湖景区管委会曾于2013年8月专门邀请专家对西湖景区的标识外文翻译进行了勘误和研讨,但仍未阻止“钱潮路”“美政路”等“神翻译”事件的再次发生。近两年来,经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努力,杭州市公共场所标识外文翻译错误问题已经有所改善,但由于公共标识数量多,涉及面广,仍存在外文使用不统一、不规范,文化差异和文化缺失等问题。
其他城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的经验借鉴
目前,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市走在了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前列,是国内其他城市争相仿效的对象。三市的成功得益于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笔者对三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政府管理的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
以国际性会议或赛事为契机,加强对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的内容有:建立市级层面统一的管理协调组织、建设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语料库与网站平台、组织编制公共场所外文翻译译法规范、开展公共标识翻译专项整治工作与志愿者纠错活动。
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分别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或由某一行政部门主管,实行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统一管理,形成了“分管副市长负责,某一行政部门主管,专家委员会把关,专业职能机构运作”的管理协调机制。
政府推动外文翻译语料库建设,并成立专家委员会。上海于2004年8月成立了“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成为全国最早成立公共场所标识英译专家机构的城市。
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在市统一管理协调组织的推动下,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的地方标准,为英文使用的规范化、统一化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为了实现长效管理,2013年9月26日《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份关于城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深圳公示语英文译用工作,共同推进深圳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
为了巩固世博会期间对公共场所中英文使用规范化管理的成功经验,上海市制定了《“后世博”时期公共场所中英文使用规范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开展了上海市外文使用管理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于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该规定也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外文使用的省级政府规章。
政府管理视角下
提升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质量的对策建议
制定“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的政府规章。《国际化行动纲要》的实施、G20峰会的召开,留给杭州规范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任务重、时间紧。建议杭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的专项研究,重点研究国际化大都市战略下,实现“公共标识外文翻译展示杭州特色文化”目标的政府管理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与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借鉴上海市《使用规定》与深圳市《管理办法》,并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的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同时,《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需要在外文使用规范化的基础上,对“公共标识外文翻译与杭州特色文化内涵之间的关系”做具体规定。
成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机制。建议杭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领导全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管理工作,并指定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会商解决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工作机构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决议,并组织起草相关规范及其他规定。
成立市级专家委员会,并建立公共标识外文使用评审制度。杭州市政府应尽快组建由专业翻译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译写专家委员会”,采用“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家委员会把关”的管理模式。首先,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技术支持下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改变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混乱的状况。其次,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应与专家委员会一起共同研究探讨,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应尽快建立杭州市公共标识外文使用的评审制度,由工作机构作为评审的主管,对杭州市接待国外游客较多的重点区域内新增的公共标识的外文翻译进行评审。由标识设置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至工作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
尽快出台符合杭州特色的地方补充性标准。公共标识英文译写虽然已经有了国家层面与江浙沪三地区的联合规范可供参考,但是由于城市文化的独特性,需要制定符合本地文化输出需要的补充性标准。在英文译写规范方面,杭州市可以在坚持2009年江浙沪三地联合颁布的《公共场合外语译协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和杭州市的特点,由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地方补充性规范。在其他语言译写规范的标准化方面,领导小组应根据国际惯例和实际需求,由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使用规范。
建设公共标识外文翻译的公共语料库平台。目前,全国性具有绝对权威的公共标识外文翻译语料库还未建成,公共标识误译和语料信息匮乏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标准先行”的原则下,杭州市应利用已有的“杭州市公共外文使用网”,加快杭州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语料库的建设,尤其对具有杭州特色的专用名词,工作机构应尽快组织语言专家编写高质量的不同语种的翻译用语,供其他机构和组织使用;并在网络平台设立“专家咨询”栏目,为社会组织设置公共标识的外文翻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建立健全公共标识文本的社会监督体系。杭州市应尽快建立健全公共标识文本的社会监督体系,除城管、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监督,还应发挥公众的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建议领导小组指定的工作机构设置统一的公共标识外文翻译错误热线与网站,并向社会公布;此外,还应在微博、报纸等开设专栏,并定期联合高校举行志愿者活动收集错误信息;利用杭州“智慧城市”网络平台中的“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APP应用,增加“公共标识翻译纠错”功能,通过多方途径与渠道收集错误信息,建设覆盖面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本文转载自《2016年杭州蓝皮书》,作者孙雁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中心成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作者应远马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中心成员,杭州市翻译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