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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从前正宗英国绅士出门,都要随身携带雨伞,因为英国天气善变,得时刻提防突如其来的雨。躲雨的惊惶以及湿答答的头发贴在脑门的模样,都可以瞬间把一个绅士生生变成落汤鸡。
茨威格在《昨日世界》描述诗人里尔克经典的绅士style:“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这样的斯文;纵然发出笑声,也都是表示出那么一点意思后就立刻收敛。轻声细语是他的一种需要。再也没有比喧哗嘈杂和感情上的激动更使他心烦意乱了……除了举止的慢条斯理,整齐、清洁、安静,也是他生理上的需要。每当他不得不乘一辆拥挤的电车或者坐在一家嘈杂的饭馆里时,这都是使他心绪不宁的时刻……”应该说,里尔克几乎是文明的终极产品了。
从微末角度,文明的一个功能,是使人对自己的身体进化出羞耻感,一句话,管住自己的身体,别让它随时随地发出异样的声音。不说像里尔克那样处处完美,一个普通人也应有最起码的认知,你得约束自己不要在人群中旁若无人地打嗝、剔牙、挖鼻孔、擤鼻涕、放屁。
学生时代老坐第一排的人或许有记忆,总会在上完某个老师的课之后发现自己额前的刘海都被他讲课喷出的口水打湿了。记得蒙田在一篇文章里,讲他一个同僚用手帕捏着鼻子排山倒海擤完鼻涕以后,把手帕放回口袋,蒙田一直牵挂着这样一只手帕装在口袋里,那难受劲……我个人最无法忍受的,是一个人讲话时嘴巴里唾液泛滥,每当这时,这人讲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关注他何时把口水吞下去。
朱利安·巴恩斯的一篇小说《警惕》,写一个人本来打算去音乐会听演奏的,但他总被音乐会上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激怒,他的音乐会之旅逐渐变味了,忘记聆听真正的音乐而去捕捉各种噪音,对制造噪音的人提出警告。比如“探身戳一下”某人的背,或在中场休息时拐弯抹角的讽刺。巴恩斯写道:“那些阻止我们堕落到纯粹野蛮状态的文明的残迹就是憋住”。
对于一具行将打嗝或放屁的人群中的身体来说,文明的全部要义或许就在于“憋住”,即便憋不住也要有技巧的掩饰。比如放屁,你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屁的规模,再决定是让它彻底“胎死腹中”,还是可以一点一点的释放出来。但也常有意外发生,想象一圈人围坐桌前讨论一个严肃方案,某人剧烈咳嗽,一使劲,屁本来还在身体某个角落打盹,这时像被踹了一脚,一激灵,连滚带爬地出来了,想象那屁、那人、那一本正经的圆桌会议……必须承认,“憋住”文明有时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没憋住。
悦读|随笔
故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大约是一生都不会被剪断的脐带,爱也罢,恨也罢,它终归连着自己的生命。
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一直想要挣脱故乡。我熬夜苦读,周末都可以在校不归。我还记得高考前累到病倒,打了吊瓶,被老师树为苦读好学的典型。其实老师们都不知道,相比我对乡村的厌倦,和对外面世界的向往,那一点身体的苦,实在是无足轻重。
逃离故乡,也是逃离那时自卑的自己。让父亲从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过的乡下老房子里,将我少年时收藏的日记和照片用袋子背回。一点点翻看的时候,我依然只有对高考的感激,感激它像一艘有力的船,载着我,远离丑小鸭一样左冲右突却找不到出路的少年时光,并驶至而今从容、平静,可以把握自己生命航程的宽阔水域。
每年暑假回家,总是又惧又怕。儿时被父母责骂四处躲避却终无藏身之地的恐慌,被乡人背后指指点点的手足无措,那些代表了生命中的伤痕与污渍的过往,它们从来都不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真正地消失。它们就在某个小巷子里安静站着,或者在某个发胖女人的嘴巴里藏着,再或哪一个老房子的角落里隐着,只等着我再一次踏入故乡,便如雨后春笋般,哗一下全长出来,提醒我过往不堪的存在。
我总觉得故乡是一个知晓我一切秘密的人,我在它的面前,没有隐私,也无法遮掩。有一年,一个朋友出于好意,要开车送我回家,我当即紧张,并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朋友相送。我避开朋友,自己偷偷坐上拥挤的汽车的时候,看着窗外那条通往故乡的公路,终于知道我在惧怕什么:不过是不想让人窥到我的脾气暴躁的父母,他们穿着毫不讲究的衣服,在菜市场上挑拣便宜菜时的斤斤计较,还有那从来就没有摆脱掉的鸡飞狗跳的世俗生活。故乡,我走得再远,它始终记录着我最不体面的不想示人的人生瞬间。
但终究还是摆脱不掉。曾经为了我没出息的弟弟,能够在小城寻到一份工作,我重新与故乡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了交往。从这样复杂的人际交往中,我重新认识了故乡,认识了在这个小城里,蛛网一样错综交织的人,还有彼此排斥的圈子。我小心翼翼地在其中行走,试图不得罪任何一个。我记得其中某个在各个圈子中说着好话的老好人,没有多少能力,却擅长恭维;记得五十多岁的他,对年轻领导的点头哈腰;记得他总是坐在饭桌的一角,拼命喝酒,却又总是得不到外人的尊重。我对他充满了悲悯与同情,就如同同情那时为了弟弟的工作,而不安地穿梭于各个饭局中的自己。
也有一些真诚的朋友,不能够对我有所帮忙,却可以在吃饭的时候,不必拘谨到总是想着敬酒。我在他们身上,看到故乡的质朴与热情。这样的热情,让我每次回乡,同样会生出惧怕,惧怕不胜负荷的饭局,惧怕根本无力偿还的盛情款待。惧怕他们在我走后,会细细揣摩我关于故乡的一切文字的内涵。
微博上每日都有不好的消息,被愤青们大量转发传播,我将这些消息讲给信息闭塞的父亲听。父亲却一直摇头,并很“中肯”地评价说:我还是觉得生活越过越好,你不记得以前小时候,你为了一个线轱辘做成的简陋玩具,被你妈拿去它用,绕着村子哭着三过家门而不入了吗?那时带你交公粮的时候,买一根油条你都要兴奋上好几天,现在谁还会为一根油条跑十几里路啊!
没有文化的母亲,也同样附和。她甚至还指着我脸上的疤痕,笑着说,那是磕在锅沿上留下的。我照照镜子,看着那个有些模糊的疤痕,没有说话。他们完全忘了父亲因为我摔碎了一个碗,而将本已摔在锅沿上的我拉起,劈手扇下一个巴掌的疼痛了。
只是,我一直以为一切的疼痛,都不能够被云淡风轻地提及。却不曾想,在我真正地远离故乡,飞得更高以后,那些不体面的过往,会在岁月的冲刷中慢慢模糊、淡化,并因为这样辽阔自由的飞翔,而开始原谅所有贫穷生活带来的不体面的伤痕。
茨威格在《昨日世界》描述诗人里尔克经典的绅士style:“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这样的斯文;纵然发出笑声,也都是表示出那么一点意思后就立刻收敛。轻声细语是他的一种需要。再也没有比喧哗嘈杂和感情上的激动更使他心烦意乱了……除了举止的慢条斯理,整齐、清洁、安静,也是他生理上的需要。每当他不得不乘一辆拥挤的电车或者坐在一家嘈杂的饭馆里时,这都是使他心绪不宁的时刻……”应该说,里尔克几乎是文明的终极产品了。
从微末角度,文明的一个功能,是使人对自己的身体进化出羞耻感,一句话,管住自己的身体,别让它随时随地发出异样的声音。不说像里尔克那样处处完美,一个普通人也应有最起码的认知,你得约束自己不要在人群中旁若无人地打嗝、剔牙、挖鼻孔、擤鼻涕、放屁。
学生时代老坐第一排的人或许有记忆,总会在上完某个老师的课之后发现自己额前的刘海都被他讲课喷出的口水打湿了。记得蒙田在一篇文章里,讲他一个同僚用手帕捏着鼻子排山倒海擤完鼻涕以后,把手帕放回口袋,蒙田一直牵挂着这样一只手帕装在口袋里,那难受劲……我个人最无法忍受的,是一个人讲话时嘴巴里唾液泛滥,每当这时,这人讲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关注他何时把口水吞下去。
朱利安·巴恩斯的一篇小说《警惕》,写一个人本来打算去音乐会听演奏的,但他总被音乐会上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激怒,他的音乐会之旅逐渐变味了,忘记聆听真正的音乐而去捕捉各种噪音,对制造噪音的人提出警告。比如“探身戳一下”某人的背,或在中场休息时拐弯抹角的讽刺。巴恩斯写道:“那些阻止我们堕落到纯粹野蛮状态的文明的残迹就是憋住”。
对于一具行将打嗝或放屁的人群中的身体来说,文明的全部要义或许就在于“憋住”,即便憋不住也要有技巧的掩饰。比如放屁,你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屁的规模,再决定是让它彻底“胎死腹中”,还是可以一点一点的释放出来。但也常有意外发生,想象一圈人围坐桌前讨论一个严肃方案,某人剧烈咳嗽,一使劲,屁本来还在身体某个角落打盹,这时像被踹了一脚,一激灵,连滚带爬地出来了,想象那屁、那人、那一本正经的圆桌会议……必须承认,“憋住”文明有时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没憋住。
悦读|随笔
故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大约是一生都不会被剪断的脐带,爱也罢,恨也罢,它终归连着自己的生命。
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一直想要挣脱故乡。我熬夜苦读,周末都可以在校不归。我还记得高考前累到病倒,打了吊瓶,被老师树为苦读好学的典型。其实老师们都不知道,相比我对乡村的厌倦,和对外面世界的向往,那一点身体的苦,实在是无足轻重。
逃离故乡,也是逃离那时自卑的自己。让父亲从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过的乡下老房子里,将我少年时收藏的日记和照片用袋子背回。一点点翻看的时候,我依然只有对高考的感激,感激它像一艘有力的船,载着我,远离丑小鸭一样左冲右突却找不到出路的少年时光,并驶至而今从容、平静,可以把握自己生命航程的宽阔水域。
每年暑假回家,总是又惧又怕。儿时被父母责骂四处躲避却终无藏身之地的恐慌,被乡人背后指指点点的手足无措,那些代表了生命中的伤痕与污渍的过往,它们从来都不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真正地消失。它们就在某个小巷子里安静站着,或者在某个发胖女人的嘴巴里藏着,再或哪一个老房子的角落里隐着,只等着我再一次踏入故乡,便如雨后春笋般,哗一下全长出来,提醒我过往不堪的存在。
我总觉得故乡是一个知晓我一切秘密的人,我在它的面前,没有隐私,也无法遮掩。有一年,一个朋友出于好意,要开车送我回家,我当即紧张,并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朋友相送。我避开朋友,自己偷偷坐上拥挤的汽车的时候,看着窗外那条通往故乡的公路,终于知道我在惧怕什么:不过是不想让人窥到我的脾气暴躁的父母,他们穿着毫不讲究的衣服,在菜市场上挑拣便宜菜时的斤斤计较,还有那从来就没有摆脱掉的鸡飞狗跳的世俗生活。故乡,我走得再远,它始终记录着我最不体面的不想示人的人生瞬间。
但终究还是摆脱不掉。曾经为了我没出息的弟弟,能够在小城寻到一份工作,我重新与故乡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了交往。从这样复杂的人际交往中,我重新认识了故乡,认识了在这个小城里,蛛网一样错综交织的人,还有彼此排斥的圈子。我小心翼翼地在其中行走,试图不得罪任何一个。我记得其中某个在各个圈子中说着好话的老好人,没有多少能力,却擅长恭维;记得五十多岁的他,对年轻领导的点头哈腰;记得他总是坐在饭桌的一角,拼命喝酒,却又总是得不到外人的尊重。我对他充满了悲悯与同情,就如同同情那时为了弟弟的工作,而不安地穿梭于各个饭局中的自己。
也有一些真诚的朋友,不能够对我有所帮忙,却可以在吃饭的时候,不必拘谨到总是想着敬酒。我在他们身上,看到故乡的质朴与热情。这样的热情,让我每次回乡,同样会生出惧怕,惧怕不胜负荷的饭局,惧怕根本无力偿还的盛情款待。惧怕他们在我走后,会细细揣摩我关于故乡的一切文字的内涵。
微博上每日都有不好的消息,被愤青们大量转发传播,我将这些消息讲给信息闭塞的父亲听。父亲却一直摇头,并很“中肯”地评价说:我还是觉得生活越过越好,你不记得以前小时候,你为了一个线轱辘做成的简陋玩具,被你妈拿去它用,绕着村子哭着三过家门而不入了吗?那时带你交公粮的时候,买一根油条你都要兴奋上好几天,现在谁还会为一根油条跑十几里路啊!
没有文化的母亲,也同样附和。她甚至还指着我脸上的疤痕,笑着说,那是磕在锅沿上留下的。我照照镜子,看着那个有些模糊的疤痕,没有说话。他们完全忘了父亲因为我摔碎了一个碗,而将本已摔在锅沿上的我拉起,劈手扇下一个巴掌的疼痛了。
只是,我一直以为一切的疼痛,都不能够被云淡风轻地提及。却不曾想,在我真正地远离故乡,飞得更高以后,那些不体面的过往,会在岁月的冲刷中慢慢模糊、淡化,并因为这样辽阔自由的飞翔,而开始原谅所有贫穷生活带来的不体面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