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定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然而当前对之的研究却并不充分。通过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法条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包括规定自身可行性的缺失,部分不起诉有侵犯法院审判权之嫌,以及不起诉内容与我国刑法之间的不对应等。应对该法条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再思考并修正,包括更正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表述;取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因特赦而终结诉讼活动的规定;增加了对同一案件重复起诉、及于我国司法管辖权之外、查明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以及刑法规定为正当化事由而终结诉讼活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