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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各地方、各系统推进国企改革的动作频频,对于新一轮改革的思考与讨论也成为各家国有企业重要的命题。从目前各地方、各系统推进改革的思路中,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资本化、市场化用人制度、骨干持股、国资经营平台等成为热点词语。
笔者认为新一轮改革的根本任务应该是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作为标准,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当然,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难以突破的困境。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须再深化、再启程,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体系与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应该是新一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核心任务与要求。
混合所有制、国有资产经营或投资公司等政策性安排就是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为此在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要避免新一轮的改革变成为了实现混合所有制的要求,进行简单的交叉持股、简单的股权多元化,为了推行内部职工持股的一种手段或渠道。这些做法,必然会给新一轮的改革留下瑕疵,乃至是难以逆转的制度性障碍。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需要确立集中思维,以此推进改革,才能真正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也才能真正构建起富有生命力的现代企业制度。
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系
新一轮国企改革不能在现有的国资监管思路下进行,需要思想解放、进行有效地顶层设计。从国企改革的环境角度讲,没有科学合理的国资管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很难实现。有关部门如果仅仅把推进改革当成是完成上级的任务,不从思想上真正解放和领会,则会出现主管部门依然会在原有监管框架内进行“政策适应性”的调整、国有企业依然从“利益格局调整”的视角推进改革。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新一轮改革难言成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会再次留下难以修正的缺陷。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需要的是一种勇于突破、勇于打破原有框框的勇气与信念。在历次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的逻辑基本上都是先试点、再总结、然后推广,诚然这种工作思路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是不应该成为新一轮改革的主流思路。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推进了三十多年,尤其最近十多年更是进行了相当多的探索。在过去十年的国企发展中,一直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核心问题是:没有有效的顶层设计,国企的发展定位、国资改革的方向一直存在着摇摆与飘忽。新一轮的改革,应该立足先调整国资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推进,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建立。至于自下而上的探索与试点,可以允许存在,但不应是主流。
革新思维看问题
在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有太多的理论上的争论尚没有定论,“盲人摸象”式的争议始终不断。为了有效推进新一轮的改革,构建起富有生命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要理论上有创新,思维上有突破。纵观目前的一些争议,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厘清认识。
首先,国有资产的进退,包括竞争型领域的国企不应该是主要的命题,公司治理的完善才是关键。其次,“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监管模式本身只能是阶段性的改革成果,是应对政企分开的一种次优选择,不是理想状态,更不是终结状态。这种管理模式本质上是与市场化运作很难相容的。第三,发展国有企业的目的需要清晰,规模大小、盈利大小不是主要的问题,运作的水平以及国资国企发展的惠及对象才是主要问题。第四,要避免改革中的交易性资产流失,更要关注国企发展中的制度性流失。一谈起改革,关于国资流失的问题便成为核心关注点,这个没有错,但也不应该过分夸大,因为制度性流失更应该成为关注的问题。近一年来,国企中暴露出的腐败现象以及产业转型升级不力的情况就是一种制度性流失。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体系搭建,也是一种文化重塑。毫无疑问,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体系,尤其是公司治理体系与市场化的用人体系。同时是一次思想的革命、文化的革新。没有适应新要求的文化理念与价值标准,新的体系在执行中会出现偏差,甚至与改革的初衷相背离。
从实践的角度,有这样几个理念需要强化并确立。
首先,管控不是简单的控制,更不是钳制。近几年,国有企业发展中,集团化管控中出现了不断收权的趋势。这是一种误区。管控的本质是一种权责机制的安排,强调的依然是权责对等这个最基本的管理要求。
其次,董事会治理需要确立“票决制”的文化。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非常关键,但是“一把手”文化依然是主流,董事会往往就演变成了一种沟通信息或讨论的“会议”了。此外,“集体决策”往往导致没有决策的责任,这就需要树立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的“票决制”文化。
第三,行政式的用人制度导致职业经理人成长的土壤缺乏。在一些国有企业中间,或明或暗的行政级别等做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的观念,必须改革与调整。否则,不仅职业经理人制度难以推行,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也将遭遇重重困境。
改革需“道术相济”
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历程中,时常会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在发展中最核心的体现是用“管企业”取代“管资本”,在改革中最核心的体现是用“股权多元化”取代“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在发展中,管资本是“道”,监管企业只能是“术”。在改革中,股权多元化往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重要内容,但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才是真正的目的。因此,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要“道术相济”。
在新一轮改革中,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几点基本认识。首先是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最改革根本的道,改革必须要能够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竞争力的提升,这是根本的检验标准。其次,国企改革必须要与企业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结合,不是简单的股权调整。新一轮的改革是在产业深度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大多国有企业业务转型升级的压力与挑战依然巨大。本轮的改革需要紧密结合产业调整、产业升级的内在需要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与整合。再次,国企改革必须要与内部的机制体系,尤其是市场化用人机制建立结合起来。
推进新一轮的国企改革,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历程中,绝不仅仅是“适应性挑战”,而应该是一种“变革性重构”!
编辑/徐黎 [email protected]
笔者认为新一轮改革的根本任务应该是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作为标准,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当然,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难以突破的困境。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须再深化、再启程,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体系与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应该是新一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核心任务与要求。
混合所有制、国有资产经营或投资公司等政策性安排就是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为此在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要避免新一轮的改革变成为了实现混合所有制的要求,进行简单的交叉持股、简单的股权多元化,为了推行内部职工持股的一种手段或渠道。这些做法,必然会给新一轮的改革留下瑕疵,乃至是难以逆转的制度性障碍。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需要确立集中思维,以此推进改革,才能真正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也才能真正构建起富有生命力的现代企业制度。
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系
新一轮国企改革不能在现有的国资监管思路下进行,需要思想解放、进行有效地顶层设计。从国企改革的环境角度讲,没有科学合理的国资管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很难实现。有关部门如果仅仅把推进改革当成是完成上级的任务,不从思想上真正解放和领会,则会出现主管部门依然会在原有监管框架内进行“政策适应性”的调整、国有企业依然从“利益格局调整”的视角推进改革。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新一轮改革难言成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会再次留下难以修正的缺陷。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需要的是一种勇于突破、勇于打破原有框框的勇气与信念。在历次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的逻辑基本上都是先试点、再总结、然后推广,诚然这种工作思路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是不应该成为新一轮改革的主流思路。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推进了三十多年,尤其最近十多年更是进行了相当多的探索。在过去十年的国企发展中,一直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核心问题是:没有有效的顶层设计,国企的发展定位、国资改革的方向一直存在着摇摆与飘忽。新一轮的改革,应该立足先调整国资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推进,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建立。至于自下而上的探索与试点,可以允许存在,但不应是主流。
革新思维看问题
在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有太多的理论上的争论尚没有定论,“盲人摸象”式的争议始终不断。为了有效推进新一轮的改革,构建起富有生命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要理论上有创新,思维上有突破。纵观目前的一些争议,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厘清认识。
首先,国有资产的进退,包括竞争型领域的国企不应该是主要的命题,公司治理的完善才是关键。其次,“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监管模式本身只能是阶段性的改革成果,是应对政企分开的一种次优选择,不是理想状态,更不是终结状态。这种管理模式本质上是与市场化运作很难相容的。第三,发展国有企业的目的需要清晰,规模大小、盈利大小不是主要的问题,运作的水平以及国资国企发展的惠及对象才是主要问题。第四,要避免改革中的交易性资产流失,更要关注国企发展中的制度性流失。一谈起改革,关于国资流失的问题便成为核心关注点,这个没有错,但也不应该过分夸大,因为制度性流失更应该成为关注的问题。近一年来,国企中暴露出的腐败现象以及产业转型升级不力的情况就是一种制度性流失。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体系搭建,也是一种文化重塑。毫无疑问,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体系,尤其是公司治理体系与市场化的用人体系。同时是一次思想的革命、文化的革新。没有适应新要求的文化理念与价值标准,新的体系在执行中会出现偏差,甚至与改革的初衷相背离。
从实践的角度,有这样几个理念需要强化并确立。
首先,管控不是简单的控制,更不是钳制。近几年,国有企业发展中,集团化管控中出现了不断收权的趋势。这是一种误区。管控的本质是一种权责机制的安排,强调的依然是权责对等这个最基本的管理要求。
其次,董事会治理需要确立“票决制”的文化。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非常关键,但是“一把手”文化依然是主流,董事会往往就演变成了一种沟通信息或讨论的“会议”了。此外,“集体决策”往往导致没有决策的责任,这就需要树立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的“票决制”文化。
第三,行政式的用人制度导致职业经理人成长的土壤缺乏。在一些国有企业中间,或明或暗的行政级别等做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的观念,必须改革与调整。否则,不仅职业经理人制度难以推行,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也将遭遇重重困境。
改革需“道术相济”
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历程中,时常会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在发展中最核心的体现是用“管企业”取代“管资本”,在改革中最核心的体现是用“股权多元化”取代“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在发展中,管资本是“道”,监管企业只能是“术”。在改革中,股权多元化往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重要内容,但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才是真正的目的。因此,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要“道术相济”。
在新一轮改革中,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几点基本认识。首先是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最改革根本的道,改革必须要能够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竞争力的提升,这是根本的检验标准。其次,国企改革必须要与企业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结合,不是简单的股权调整。新一轮的改革是在产业深度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大多国有企业业务转型升级的压力与挑战依然巨大。本轮的改革需要紧密结合产业调整、产业升级的内在需要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与整合。再次,国企改革必须要与内部的机制体系,尤其是市场化用人机制建立结合起来。
推进新一轮的国企改革,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历程中,绝不仅仅是“适应性挑战”,而应该是一种“变革性重构”!
编辑/徐黎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