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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为图书馆合理使用数字版权开了立法的先河。十年来,《条例》对图书馆的立法意义、缺陷以及创新等问题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研究与争议,焦点集中在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取向、立法技术、适格主体、属性定位、标准的定性和定量、收费与合理使用适用等方面。国内学术界对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的探讨呈现出敏锐性、开放性、应用性和广泛性等特征,但是对行业性版权政策、纠纷诉讼案件以及立法进路多元化的研究较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