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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业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