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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开设的通识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是为了培养高职学生基础素质与人文素质,二者的相通性使其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方法的探索与改革有着共同点.通识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均应体现“人文性”;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均应讲究“艺术性”;在教学方法的实践中应追求“多样性”;在教学方法的效果评价上应注重“渗透性”.依据此标准实施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通识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实效与学生认知起着重要的作用.